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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是怎样炼成的 汉代兵制述略

发布时间:2013-04-03 栏目:专题 投稿:直率的小伙

商鞅变法,在军事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其特点有三:一、奖励耕战,兵农合一,人民平时务农,一旦有事则充当士兵。二、制定有十等爵,使民以军功分别受爵,爵位较高者可以取得复除食邑的特权。三、以家有二男以上不分异倍其赋的办法,防止隐瞒壮丁,确保士兵的来源(注:《史记商鞅列传》)。这种作法实质上是把专制政权政治、经济的支柱,放在个体小农身上。因此,当井田制彻底崩溃以后,小农经济还有发展前途的时候,与这种经济基础相适应的兵制,便有存在的余地;反之,当土地兼并日趋严重,小农破产破落的时候,这种兵制便无法存续下去。

西汉初年是小农经济恢复和发展的时期,社会比较安定,兵源比较充足,这时的兵制也在秦代的基础上有所发展,南北军的制度已臻成熟阶段。武帝发动对周边各族的长期作战,严重地破坏小农经济,农民破产流亡,兵源无法保证,征兵制开始破坏。王莽改制,意图重建小农经济,但经济发展趋势,并非一纸行政命令所可挽回,王莽的新政终于失败。到了光武帝刘秀的时期,就对兵制进行全面的改革。所以叙述汉代兵制的变迁,必以汉初、武帝、光武帝划分为三个时期,而武帝一朝承上启下尤为其中的关键。整个东汉时期属于过渡期,旧的兵制虽已破坏,而新的兵制并未形成。其临时补充的制度,与西汉时期只有量的差异,并无质的不同。由量变到质变的时期,就是稍后的建安之世。

甲、西汉兵制

一、汉代人民的兵役负担

1。兵徭合一的制度

汉代的兵役和徭役,合而为一。当时人民的兵役和徭役负担,大体如下:

(1)正卒成年男子一生服兵役二年,第一年为正卒,在地方服役。服役完了以后,遇有战争仍可临时征发。自二十三岁起至五十六岁免。

(2)戍卒成年男子服兵役,第二年为戍卒。在京师屯戍者称为卫士,在边疆屯戍者称为戍卒。也是自二十三岁至五十六岁。

(3)徭役每年在郡县服役一月,服役年龄与正卒戍卒相同。如果不去服役,可交纳三百钱,作为县中雇人代役的费用。

以上这种兵役负担,即董仲舒所说的:“月为更卒,已复为正一岁,屯戍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注:见《汉书食货志》,断句据滨口重国及劳干说。)。”

2。汉代的兵种

汉代的兵种,有材官、骑士、车士、楼船士等四种。材官是步兵,骑士是骑兵,车士是车兵,楼船士是水兵。大约三辅和西边北边多骑士,内郡多材官,沿江海地区多楼船士,车士在汉代逐渐被淘汰,越来越少(注:钱文子《补汉兵志》)。车士在汉初还有一定作用。支帝时曾发车千乘,骑十万,军长安,以备胡寇(注:《汉书灌婴传》)。七国之乱时,汉发车骑平乱,最后还是以骑兵取胜(注:《汉书周亚夫传》)。不过,卫青出塞对匈奴作战时,曾使用过武刚车从事防卫(注:《汉书卫青传》)。

武帝匈奴作战,引起了兵制的**。

汉初骑兵建军,大约完全遵循秦制。《史记灌婴列传》谓:“西收兵骑于荥阳,楚骑来众。汉王乃择军中可为(车)骑将者。皆推故秦骑士重泉人李必,骆甲习骑兵,今为校尉,可为骑将,汉王欲拜之,必、甲曰:臣故秦民,恐军不信臣,臣愿得大王左右善骑者傅之。……乃拜灌婴为中大夫,李必、骆甲为左右校尉,将郎中骑兵。”后来为了对付匈奴的骚扰,一方面招徕降胡、义渠蛮夷之属为兵,一方面在北边一带设置牧苑,大规模地进行养马。这些牧苑共有三十六所,以官奴婢三万人养马,多至三十万头(注:《汉旧议》)。京师又有六厩,每处多至万匹(注:《汉旧议》)。武帝时卫、霍绝漠远征之役就动员了廿四万骑(注:《汉书匈奴传》)。由于战争的消耗,马匹减少,不能大举深入。武帝后期号召民间养马(注:《史记平准书》),但已不如前此之盛了。

材官的训练,以发矢张弩为主。《汉律》有蹶张士(注:《史记·张丞相列传》),谓材官之多力者,能以足踏强弩张之,故曰蹶张。汉画中亦多有蹶张的图形。骑士重在骑射,材官重在踏张强弩,战时以弓弩为主。晁错《论兵事书》,历举各种兵种的用途,指出匈奴长技有三,中国长技有五,主张利用降胡的骑射,补充汉兵的不足(注:《汉书·晁错传》)。后来汉朝采纳了他的建议,收到一定效果。《汉书陈汤传》谓:“夫胡兵五而当汉兵一,何者,兵刃朴钝,弓弩不利。今闻颇得汉巧,然犹三而当一。”西汉的一些战争所以能取得胜利,这也是原因之一。

3。军队的编制

汉时军队出征,将军下有部曲屯等组织。其编制如下:

将军——(部)校尉、军司马——(曲)军侯——(屯)屯长——(队)——(什、五)

郡县兵的组织如下:

太守——都尉——县令(长)——县尉——游徼或啬夫——亭长

边郡烽燧的组织,则为

太守——都尉——侯官——鄣尉——侯长——{K23627。JPG}长。

郡县制与军制完全相当(注:劳干:《汉代兵制及汉简中的兵制》)。

4。爵邑制度和兵士身分

秦代的爵邑制度和兵制有密切关系。汉代沿用秦代的二十等爵。据《汉书百官公卿表》:

爵一级曰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

刘劭爵制云:“秦依古制,其在军赐爵为等级,其帅人皆更卒也。”说明兵徭合一的特点颇为扼要。他又以二十等爵与士大夫卿子男相比傅,即“一爵以上至不更四等皆士也;大夫以上至五大夫五等比大夫也;……自左庶长以上至大庶长九卿之义也。关内侯者依古圻内子男之义也;……彻侯者依古列国诸侯之义也。”(注:《续汉书百官志刘昭注》引)

秦制,不更以上即免除徭役,公乘是军吏爵之最高者,五大夫以上食邑。汉初优待从军士兵,“七大夫、公乘以上皆为高爵。七大夫以上皆令食邑,非七大夫以下皆复其身及户,勿事”(注:《汉书高祖纪》)。这是临时的制度,秦汉爵制五大夫这一级很重要,五大夫以上才是高爵。在汉代赐爵中可以看出。但汉爵已不如秦爵之尊,秦时不更即可免役,汉爵则五大夫以上才能免役。(军功爵的千夫与五大夫相当故亦可免役。)后汉安帝永初三年、桓帝延熹四年均曾卖五大夫爵。(注:《后汉书安帝纪、桓帝纪》)

西汉赐爵表

附注:出处均见《汉书》有关本纪。

无军功不能封侯,是秦汉的惯例,汉代外戚封侯,则为恩泽侯(注:《汉书外戚恩泽侯年表序》)。

武帝时李广利远征大宛之役,封广利为海西侯,封身斩郁成王之骑士赵弟为新时侯,军正赵始成为光禄大夫,上官桀为少府,李哆为上党太守,军官为九卿者三人,诸侯相、郡守二千石者百余人,千石以下千余人,奋行者官过其望,以适过行者皆绌其劳,士卒赐直四万金(注:《史记平准书》)。

以上事例说明当兵并不杜塞政治上的出路。兵士的社会地位是比较高的。《居延汉简》是武帝后期迄东汉初之物,所记士卒多有爵位,最高者至公乘为止,可与文献互证。

二、西汉的中央兵制

1。汉初的中央兵制

武帝以前的汉代政权,为了首都长安的警备以及天子的宿卫仪仗,设置了郎中令、卫尉和中尉三个官吏。

(1)郎中令掌管宫殿门户及宫殿内的警卫,部下有许多郎官,无一定名额。郎官与一般士兵不同,他们都有官秩,或由高级官吏的子孙中选拔,是一种贵族兵。

(2)卫尉担当宫城(指未央宫)城门及宫城内的警备任务,是皇帝的近卫军,麾下拥有一、二万名卫士

(3)中尉担任宫城以外长安城的警备,即首都长安的城防军,也拥有多数士兵。此外,中尉还有其他重要职责,详见下文。

由卫尉所辖的卫士构成的部队,叫做南军。不包括郎中令手下的郎官。中尉所辖的部队叫做北军。卫尉的厅舍在未央宫城以内,卫士的主力分屯于宫城的重要地点,未央宫在长安城的西南方;而中尉之军,其营垒在长安城中的北部,由于两军驻守的位置,故有南军、北军的称呼。

南军来自汉朝直辖的郡县,一年瓜代一次,轮流番上。北军来自三辅,他们除了担当长安的防守警备外,还要担当内史地区(内史即以后的三辅)的警备,因此中尉既是长安的城防司令,又是内史地区的军事首长。(注:劳干:《汉代兵制及汉简中的兵制》)

京师设置南北军,实利其互相牵制。宋人山斋易氏论此甚详。他说:

“汉之兵制莫详于京师南北军之屯,虽东西两京沿革不常,然皆居重驭轻,而内外自足以相制,兵制之善者也。盖是时兵农未分,而南北两军实调诸民,犹古者井田之遗意。窃疑南军以卫宫城,而乃调于郡国,北军以卫京城,而乃调之于三辅,抑何远近轻重之不伦耶?尝考之司马子长之作《三王世家》,载公户满意之言曰:‘古者天子必内有异姓大夫,所以正骨肉也;外有同姓大夫,所以正异族也。’……郡国去京师为甚远,民情无所适莫,而缓急为可恃,故以上卫宫城,而谓之南军;三辅距京师为甚迩,民情有闾里墓坟族属之爱,而利害必不相弃,故以之护京城,而谓之北军,其防微杜渐之意深矣。”(注:《文献通考》卷150《兵考》)

殿中戒备任用郎官,其用意殆亦如此。以上是汉初中央兵制的大略情况。

2。武帝时期中央兵制的变化

武帝时长期对周边各族发动战争,兵制发生很大变化。中央兵制也与汉初有很大的不同。

(1)郎中令管下出现了期门、羽林

期门羽林都是皇帝的亲兵。期门无定员,多时达一千人。最初大概没有什么明确规定,不久便从天水、陇西、安定、北地、上郡、西河六郡选拔良家子壮勇骑射者。充当之。(注:蔡质:《汉仪》)

《汉仪注》谓羽林从官七百人。实则羽林亦无定数,随时增减。《汉书地理志》、《赵充国传》、《甘延寿传》、《孝昭上官皇后传》,均谓羽林是从六郡良家子中擅长武技者所选拔,而《汉旧仪》又以为取三辅良家子,二说不同,《汉旧仪》所说或系东汉之制。

武帝喜欢微行,从事游猎,期门即应此需要而生。期门即于约定时间到某门下扈从之意。羽林原为建章宫骑,但后竟转变为与期门近似的皇帝亲兵,由建章宫骑改为羽林武帝对外战争,战士死事,子孙无人抚养,后来羽林附设羽林孤儿,收容死事者的子弟。成长以后编成一个部队,职责与期门、羽林相仿,也是天子的亲兵。这些部队逐渐成为公开的宿卫仪仗部队,后来也往往派赴前方作战。

期门、羽林羽林孤儿,仍保持贵族兵的本色,与一般士兵不同。期门之职与郎官相埒,地位很高。羽林亦可与之匹敌,有时且出其上。事实上还不止于此,期门、羽林的优秀者可以转为他官。《汉书》所载出身于期门、羽林而历充文武显职者,不乏其人。羽林孤儿无固定人数,“父死子继”(注:《汉旧仪》)最初还有优待的意思,但后来竟从这里孕育了世兵的萌芽。

(2)中尉事权之分(左右京辅都尉和城门校尉设置

元鼎四年(前113年),武帝于内史地区设置了京辅都尉、左辅都尉、右辅都尉等三都尉。至太初元年(前104年)分内史地区为三辅,分别设置长吏。与此同时,中尉亦改称为执金吾。征和二年(前91年),戾太子以巫蛊之故发动政变,长安骚动,事后又设置城门校尉,警备长安外城的十二个城门,戒备出入。校尉所辖的士兵,不是出自三辅,均自内郡调来(注:《汉书百官公卿表》)。

这些官吏既设之后,中尉虽仍为三辅驻军的首长,而事权分散,与从前不可同日而语。后来它的职权范围逐渐以警备长安城为主。同时,武帝鉴于巫蛊乱时监军使者权轻,北军几为戾太子所夺,又新设秩二千石的中垒校尉,以加强控制(注:《汉书百官公卿表》)。从来比较简单的首都防卫机构,至此突然变成复杂严重,互相制约,不许一个官吏独断独行,这种变化反映了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尖锐。

(3)七校尉设置

武帝又新设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等七校尉,均为秩二千石的官吏。屯骑、长水、胡骑是骑兵,射声长于弓箭,是弓手,虎贲是车兵,加上步兵校尉的步兵,具备了各种兵种。七校尉中,步兵校尉驻防上林苑门;长水校尉,戒备城外宣曲宫;胡骑校尉,戒备左冯翊的池阳宫,其他四校尉的驻守地点不详。这些部队虽为天子亲兵,但以后也有出征之事。

校尉所辖士兵,长水、胡骑两校尉的部下均为胡人,其余五校尉的部下均为汉人,募自三辅的可能性较大(注:《汉书百官公卿表》)。

三、西汉的地方兵制

西汉的郡国有材官,骑士之属,应服兵役的人每年要到郡国服役。郡兵统于太守,而由都尉率领。王国相等于太守,中尉等于都尉,所以由国相发兵,由中尉将兵。县令、长、丞、尉虽管辖番上都试等事务,但无统军作战的明文。汉制每年八月举行都试(即大检阅),太守、都尉、令长相丞尉聚会,都尉课殿最(注:《汉旧仪》)。仪式相当隆重。居延汉简中有所谓秋射,课士发矢,以中带多少课殿最。虽不知是否即为督试,但都试以射为主,再加试其他技术,是可以想见的。

汉时太守的权力很大,国境地带的郡尤为突出。汉初设置诸侯王,以信臣监边,兵精地大,随即叛亡。其后徙代地云中,而长沙、燕、代皆割其南北边为郡,亦即在诸侯国和周边各族之间建立郡县,以隔绝诸侯王与胡人的交通(注:《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序》)。边郡太守兵权极重,平时可将万骑行障塞,治亭徼,其下置长史、司马、侯、千人(注:钱文子《补汉兵志》)。郡都尉有权部戍卒,乘障塞,其下有东西部,或南北部,多因秦之旧。(注:钱文子《补汉兵志》)

文帝时采纳晁错的建议,徙民塞下,从事防守,所徙的户口,集中于军事上的冲要地带,兴建城堡。设置的目的,在于使远方无屯戍之事,塞下之民,父子相保,亡系虏之患(注:《汉书·晁错传》)。这就是汉代屯田边疆的开始。武帝以后屯田的规模益大,民屯以外又有军屯。与这种屯田的设置同时,边郡设置了农都尉,它率领士卒屯田塞下,耕稼之余从事防守。此外,戍边一岁的戍卒,迄西汉末年始终未断。

汉时太守军事上虽有如此大权,但当时法令对于发兵有极其严格的规定。发兵时必以虎符或竹使符,发兵的大权由皇帝控制。虎将系铜制,共有五枚,发兵时遣使合符乃听之;竹使符以竹五寸镌刻篆书,也有五枚。没有虎符而发兵,就算谋反,是要处死的(注:《史记孝文本纪》二年九月《集解》引应劭说)。

四、武帝后期以来兵制的紊乱

武帝对周边民族的战争前后四十余年,兵连祸结,民不聊生。结果促成小农的破产流亡,而豪强殷富之家则多以买到复除特权,不负担兵役,因之兵员十分缺乏,番上的旧制难以维持,于是刑徒兵、蛮族兵、奴兵、和募兵遂应运而生。

1。刑徒兵

属于刑徒兵者,有七科谪、恶少、徒、弛刑徒、罪人、应募罪人等等名目(注:钱文子《补汉兵志》),这些士兵曾用于征大宛、南越、朝鲜等重要战役。徒、弛刑、罪人、应募罪人都是已科罪犯,恶少是犯过罪或有犯罪嫌疑但未科刑的人。七科谪,包括吏有罪、亡命、赘婿、贾人、故有市籍者、父母有市籍者、大父母有市籍者等七种人(注:《汉书·晁错传》),内容与秦制大同小异。即没有发闾左,却多了亡命。闾左是居于闾门之左的贫民,亡命则是逃亡无户籍的人,他们都相当于无产者。

《居延汉简》有使用刑徒充兵的记录,兹举二例于下:

(1)元康二年(前64年)五月癸未,以使都护檄书,遣尉丞赦将弛刑五千,送致将军。

(2)□延四月旦,见徒作三百七十人,□六十人,付肩水部,遣吏迎受(注:《居延汉简考释》卷1第13页)。

这些士兵屯田、戍守与一般士兵无异,只是他们没有爵位,待遇上有一定差别。但有功者仍可封侯。

2。蛮族兵

使用蛮族为兵,在先秦时代即不乏其例。文帝时晁错建议用降胡、义渠蛮夷之属对付匈奴(注:《汉书·晁错传》),到武帝以后蛮族兵应用的范围更为扩大。由其种族言之,有匈奴人、南越人、西域人、高句丽人、夫余人等。由其参加战役言之,有伐匈奴、大宛等重大战役。武帝匈奴降人侯者二十人,其中如赵信、赵安稽、桀龙、复陆支、伊即轩、成娩等六人,有的参加过对匈奴的战争,有的参加过对西域的战争(注:《汉书景武昭宣元成哀功臣表》)。应该指出,除了这些降人的队伍外,属国胡骑(原匈奴浑邪王的部属)在历次战役中也起了不少作用。汉代的蛮族兵,不论降胡自己队伍也好,属国胡骑也好,用于战争皆由征调,与西洋史上的外族佣兵不完全相同。但使用蛮族兵的主要目的是就地取材,补充兵员的不足,另一方面也有以夷制夷的用意。不过西汉时使用蛮族兵作战,毕竟为数不多,与东汉还有所不同(注:《汉书武帝纪》、《百官表》)。

3。奴兵

秦代为了镇压农民军曾发奴产子充军,树立了发奴为兵的先例。汉代发奴为兵的事例不多。元帝时贡禹建议,免官奴婢为庶人,“令代关东戍卒,乘北边亭塞侯望。”(注:《汉书贡禹传》)后来并未实现,王莽时兵员枯竭,发“猪突豨勇”,其中就有民间的奴隶。

4。募兵

属于募兵者,有勇敢、奔命、伉健、豪吏、应募、私从等等名目,这些募兵曾用于对匈奴、大宛、西羌等重大战役。中央七校尉的兵士也是募兵性质。王莽末年,以匈奴入侵,乃大募天下丁男及死罪囚、吏民奴,名曰猪突豨勇(注:《汉书王莽传》),就是一次大规模的招募。

乙、东汉兵制

西汉兵制败坏之余,大刀阔斧,加以改革的,是东汉的光武帝刘秀。本来刘秀手下的士兵来源相当复杂,有的由于征发,有的由于招募,有的由于收编,有的来自诸将的宗族宾客。其中有汉人,也有胡人。针对这种情况,他在军事行动告一段落之后,即着手加以整顿。自建武六年迄二十三年,作了几次重大改革,几乎全部废止了正卒、和戍卒,不论中央兵制或地方兵制,都与西汉大异其趣。

兵制破坏的根本原因,是小农的破产。王莽变法,挽救社会危机,其目的不过是竭力维持小农摇摇欲坠的地位,使之充当新朝政治经济的支柱。王莽改制的失败,说明小农没落已不可挽回。刘秀对于当时严重的社会问题,并未提出任何根本性的解决方案,因此他也不可能挽回伴随小农破产而日形破坏的旧兵制。他的一系列措施是集中力量破坏旧兵制,给小农以喘息的机会。整个东汉时期的兵制,充满了过渡时期的色彩。

一、东汉的中央兵制

东汉的中央兵制,形式上沿袭西汉,但在内容上已发生不少变化。

1。光禄勋及其属官

东汉时郎中令已改为光禄勋(注:《续汉书百官志》),所辖部队有三:

(1)虎贲共一千五百人。(注:《汉旧议》)

(2)羽林郎一百二十八人,无常员。(注:蔡质:《汉仪》)

(3)羽林左右骑羽林左监主羽林八百人,右监主九百人。(注:《汉旧议》)

虎贲的出身及其录用方法已无可考。羽林郎,光武时以征伐之士劳苦者为之(注:《汉旧议》)。后来以汉阳、陇西、安定、北地、上郡、西河,凡六郡良家补(注:《续汉书百官志》)。羽林左右骑,一般从五校尉队伍中选拔,其待遇仅次于羽林虎贲。

这些士兵一律父死子继。他们已不用于扈从游猎,专门从事宫廷内外宿卫,并备威仪以及出从车驾等等。

2。执金吾权力的缩小

执金吾原由西汉的中尉转变而来,以担当洛阳城内(宫城门外,洛阳城门以内)的警卫,备水火非常之事为主(注:《续汉书百官志》)。其部队由缇骑(骑兵)与持戟(步卒)组成。缇骑大约出身于富裕的家庭,“舆服导从,光辉满道”,“仕宦当为执金吾”,是人们欣羡的对象。反之,持戟(步卒)则出身寒家,与缇骑形成鲜明的对比。缇骑共有二百人,持戟五百二十人,他们都不是由征发而来的(注:《汉官》)。

通过以上叙述,可见东汉的执金吾同西汉的中尉,职权范围的广狭大大不同;士兵的来源也大不相同。它的士兵内部由于出身贫富的不同而担当不同的兵种,这一点也很可注意。

3。东汉的北军五校

在执金吾权力缩小的同时,五校尉取得北军的称呼,这也是东汉中央兵制的一个特点,五校尉是屯骑、越骑、步兵、长水、射声等五校尉,简称北军五校(注:《续汉书百官志》)。校尉均为比二千石官,彼此之间无隶属关系。另有监督官官吏为秩六百石的北军中候(注:《续汉书百官志》)。

校尉主禁兵武备,所以宿卫两宫(注:《东观汉记马光传》),“大驾卤簿,五营校尉在前”(注:《汉旧议》)。所以他们的任务以担当京城守备及扈从车驾为主。他们除驻守洛阳外,有时也奉命出征。

《文选东京赋》注云:“卫士千人,在端门外,五营千骑在卫士外。”《后汉书·礼仪志》大傩逐疫条云:

“持炬火送疫出端门,门外驺骑传炬,出宫司马阙门,门外五营骑士传火弃洛水中”。

又大丧条云:

“闭宫门,近臣中黄门持兵,虎贲、羽林郎中署皆严宿卫,宫府各警,北军五校绕宫屯兵。”

据此,卫尉警卫宫城城门以内,五校尉则警备宫城之外。五校所以称为北军,其情况与西汉的北军恰好相同。

东汉的五校尉沿袭西汉校尉的名称,但其驻守地区、兵士来源已有很大不同。

据《汉官》及《汉官仪》所载,屯骑、越骑、步兵、射声等四校尉的营士各为七百人,唯长水校尉士兵,或以为七百三十六人,或以为千三百六十七人。但无论如何,五校尉的兵力亦不过如此而已。

据近人研究,五营士最初盖由刘秀的元从士兵改编而成,其后遂形成父死子继的惯例(注:《后汉书西羌传》)。长水校尉士兵由乌桓骑兵组成,最初也许就是刘秀手下的渔阳突骑。安帝时以国用不足,群臣奏令“吏人入钱谷,得为关内侯、虎贲、羽林郎、五大夫、官府吏、缇骑、营士各有差”。章怀注云:“营士谓五校营也。”从此以后,五营士卒多属商贾惰游子弟。但是,无论元从士兵的子孙也好,商贾惰游子弟也好,他们实质上都是洛阳人。《九州春秋》所谓“五营士生长京师,服畏中人。”(注:《后汉书安帝纪》)就是指这种情况说的。

4。东汉的卫尉与城门校尉

卫尉之职以驻守宫城诸门、巡逻宫城、出从车驾等为主。其职守范围与西汉的卫尉大致相同。至于卫士的数目及其出身,则前后颇有不同。

东汉卫士总数共二千五六百人,较之西汉的二万人、一万人,悬殊甚大。减少的原因,一是由于刘秀的节约政策,万事从俭;一是东汉时虎贲、羽林羽林左右骑、五校尉等都参与了京城的警备,因而也就不需要过多的卫士了。

西汉时,卫士服役期满还乡,天子亲临赐宴,问其疾苦,东汉亦沿其制(注:《三国志袁绍传》注引)。

这些卫士,似乎仍由征发而来。魏人王朗上疏云:“旧时虎贲、羽林、五营兵及卫士,并合虽且万人,或商贾惰游子弟,或农野谨钝之人,虽有乘制之处,不讲戎阵。”(注:《汉书韦元成传》、《续汉书百官志》)商贾惰游子弟,指的是五营兵;农野谨钝之人,指的是卫士。据蔡质《汉仪》所载,东汉宫中所用鸡鸣卫士来自固始(今河南临泉)、鲴阳(今河南临泉西)、**、细阳(安徽阜阳北)四县。这些地方都离洛阳不远。这一点与西汉时南军出自郡国者多少有些不同。

东汉也有城门校尉,所辖士兵人数很少。环济《要略》云:“(校尉)秩二千石,出从缇骑百二十人。”(注:《三国志王朗传》)士兵的来源不详。

窦宪伐北匈奴动员过北军五校,取得很大胜利(注:《太平御览》卷242引)。后来邓鸿、何熙镇压南匈奴(注:《后汉书窦宪传》),邓骘、马贤、张乔镇压西羌(注:《后汉书南匈奴传》、《同上梁懂传》),都使用过左右羽林五校士,说明这些士兵还具有一定的作战能力。到了东汉末年,虎贲、羽林、五营兵及卫士,总数不过万人,而且战斗力很弱。中平元年(公元184年),黄巾大暴动,全国响应。东汉统治者被迫颁布紧急措施,以河南尹何进为大将军,将兵屯都亭(按在洛阳附近),置八关都尉官,从事防守。八关谓函谷(今河南新安)、广成(今河南汝阳东)、伊阙(今河南洛阳市南)、大谷(今河南偃师南)、轘辕(今河南登封西北)、旋门(今河南巩县东)、小平津(今河南洛阳北)、孟津(今河南孟津)。这是加强洛阳周围的措施(注:《后汉书西羌传》)。

到了中平五年(公元188年),又设置西园八校尉。小黄门蹇硕为上军校尉,虎贲中郎将袁绍为中军校尉,屯骑校尉鲍鸿为下军校尉,议郎曹操为典军校尉,赵融为助军左校尉,冯芳为助军右校尉,谏议大夫夏牟为左校尉,淳于琼为右校尉,凡八校尉,皆统于蹇硕(注:《后汉书何进传》)。八校尉之中有两人是中央各军的将领,所以他们的部队很可能有一部分从原有各部调拨而来,而大部分出于招募。当时汉朝的统治已经日暮途穷,实际能够控制的地区已经不多,这些士兵也只能是洛阳城内的商贾惰游子弟,洛阳城外的农野谨钝之人就不见得太多了。八校尉设置,与中央部队的窳败有关,也与宦官、外戚的矛盾有关。当时何进为大将军,左右羽林五营士都归他管辖,但宦官蹇硕不仅直接掌握八校尉的队伍,而且他身为元帅,督司隶校尉以下,大将军也算他的属下。宦官、钱戚各控制一部分军权,互不相下。及蹇硕被杀,军权又归大将军控制。何进被杀后,这些部队都被董卓所吞并,汉朝的政权也从此名存实亡了。

二、东汉的地方兵制

刘秀建国以后,对地方兵制实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使地方兵制的面貌与西汉大不相同。他的改革大体上有以下四项:

第一,罢郡国都尉官,并其职于太守或国相,取消地方的专职武员(注:《后汉书灵帝纪》注)。以后或偶有设置都尉者,如太山、琅邪、九江、陇西等郡,但毕竟是少数,已非通行之制(注:《续汉书百官志》)。

第二,罢郡国的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士及军假士,令各还民伍(注:钱文子《补汉兵志》);废止定期训练考察的都试制度(注:《后汉书灵帝纪》建武七年条),把西汉的正卒制度彻底取消。

第三,罢边郡亭侯吏卒(注:胡广《汉官解诂》),也就是把西汉的戍卒制度彻底取消。

第四,在废止都尉以后,又相继废止了运漕都尉、关都尉等官(注:《后汉书光武纪》建武二十二年条)。也就是取消了运漕以及驻守关卡的士兵。以后只有函谷关都尉明令恢复,其他关隘就永远废止了。

实行这种改革之后,节约了庞大的国家的经费开支,大大减轻人民的军赋负担。但是实行的结果,郡国无常设之兵,关隘无人驻守,而且国境地带也无当番守望的戍卒,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

三、东汉的各种临时措施

为了弥补以上各种缺点,又采取了以下各种措施:

1。在郡国重要地点,设置长期的屯兵,以代替番上的正卒。

这种长期屯兵有黎阳营、度辽营、象林营、长安营、雍营、渔阳营、扶黎营及侯、坞等。光武于黎阳(今河南浚县)置营,使千人驻守,以谒者领之(注:《后汉书光武纪》建武七年及九年条)。明帝时为了隔绝南北匈奴,于五原曼柏(今内蒙东胜东北)置度辽营(注:《续汉书百官志》)。和帝时,南蛮暴动,置象林(今越南顺化)兵(注:《后汉书南匈奴传》)。安帝时,西羌暴动,三辅危急,设置了长安、雍二营都尉(注:《后汉书南蛮传》)。鲜卑骚扰居庸,于是设置渔阳营(注:《后汉书安帝纪》)。又在辽东属国,设置扶黎(今辽宁义县东)营(注:《后汉书鲜卑传》。按:《安帝纪》作夫犁营)。顺帝时,海上人民暴动,缘海地区稍稍增兵防守(注:《后汉书顺帝纪》阳嘉元年条)。西羌大暴动,汉朝于魏郡、赵国、常山、中山设置六百一十六坞、河内通谷冲要三十三坞,扶风、汉阳、陇道三百坞(注:《后汉书西羌传》)。于是屯兵大增,养兵的费用消耗甚大。

2。边疆地带,利用弛刑徒或少数民族从事防守,以代替从前的戍卒。

明帝以后皇帝屡次下诏发弛刑徒到边疆地带。有的仅要求刑徒到边疆戍守,或指定到某某军营。有的不仅要求本人到边疆当兵,还要求携带家族同往。也有单纯使刑徒及其家属迁往边境的。凡徙者皆给弓弩衣粮(注:参考拙作《东汉的屯田制》)。

除了上述弛刑徒之外,南匈奴款塞之后,也助汉防守。当时南单于居西河美稷,列置诸部王助为扞戍。使韩氏骨都侯屯北地,右贤王屯朔方,当于骨都侯屯五原,呼衍骨都侯屯云中,郎氏骨都侯屯定襄,左南将军屯雁门,栗藉骨都侯屯代郡,皆领部众,为郡县侦罗耳目(注:《后汉书南匈奴传》)。西汉元帝时,呼韩邪单于曾请求代汉防守,侯应上书举出不少理由,以为不可许(注:《汉书匈奴传》)。但是,曾几何时,大汉帝国的边疆却由匈奴人来防守了。

3。在对少数民族和汉族人民的镇压上,广泛地使用蛮族出身的士兵

最初是收买鲜卑,对付北匈奴;继而利用南匈奴打击北匈奴;利用南匈奴对付鲜卑或西羌;后来索性用蛮族工兵镇压汉族人民的起义。驯致在汉胡人民大起义的浪潮中葬送了东汉王朝。关于使用少数民族士兵一项,我另有专文论及,这里不再赘述(注:参考拙作《东汉的蛮族兵》)。

最后不应忘记的是,东汉一朝虽然废除更役制度,而军籍继续存在(注:劳干:《汉代兵制及汉简中的兵制》),有事仍可征发。大致边疆作战以少数民族为主力,对内镇压以汉族士兵为主力。东汉时期征发郡兵的事例还是很多的(注:劳干:《汉代兵制及汉简中的兵制》)。另外,募兵的办法也始终不曾废止。

总的说来,东汉兵制充满着过渡时期的现象。在士兵的来源上,既有招募,又有征发;在士兵的出身上,既有汉族人民,又有少数民族;既有一般平民,又有弛刑徒。在这个时期,兵民合一的旧制逐渐破坏,兵士的社会地位逐渐低落,父死子继的事例已经出现。东汉的二百年已为三国时期兵民分离的世兵制准备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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