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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使得秦国逐渐成为战国七雄中实力最强的国家 也奠定中国封建帝制格局 商鞅变法到底变了什么?

发布时间:2013-06-21 栏目:专题 投稿:单身的未来

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商鞅先后两次实行变法。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集权国家。为后来秦王朝统一天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元前230年至前221年,秦王嬴政仅仅花费十年时间,先后灭韩,赵,魏,楚,燕,齐六国,结束了长达200多年的战国混乱时代。实现了中华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的政治格局,也是史上第一个称皇帝的君主。然而秦灭六国,并非嬴政一代人之功,西汉著名史学家贾谊曾评价此举为“奋六世之余烈”。这六世的第一世之功,便是家喻户晓的“商鞅变法”。

公元前362年,年仅21岁的秦孝公嬴渠梁继位,此时的秦国早已没有了春秋穆公时的霸主地位,反而经历了几代君位动荡之后,国力相比其余六国相差甚远,甚至最肥沃的河西之地也被旁边的魏国夺去。年轻的嬴渠梁接下的秦国是一个妥妥的烂摊子,外有当时的第一强国魏国虎视眈眈,内有各大老氏族饱含私心,各怀鬼胎。秦孝公不愿秦国毁在自己手里,决心效仿其余六国变法之举,改变秦国落后挨打的情形。一纸发往天下的求贤令就此而出,正是这纸求贤令,招来了强秦之法的缔造者商鞅

商鞅,原是卫国子民,卫姓公孙氏,所以名叫卫鞅,也称公孙鞅,后因变法有功,封至商地,所以后世皆称商鞅。众所周知,商鞅变法使秦国有了与其余六国争霸的实力,更为秦国吞并其余六国奠定了深厚的基础,可是一个变法到底如何改造了这个烂摊子的弱国呢?

废除贵族权利,取消继承特权,设立军功制。

周天子以分封制管理天下,爵位土地皆为继承的方式传递,在各个诸侯国内也是如此,诸侯们将天子封的土地分封给身边的功臣,亲友。可谓是一人立功,不仅全家享福,乃至子子辈辈都享受先祖所带来的福禄。这等制度在刚刚建立的时候还能激励将臣奋勇建功,为家族后辈打下一片土地,然后随着时间的流逝,土地官位权利均被这种氏族所把持占有,新人无功可立,甚至立功也没法得到奖赏,贵族们坐享其成,新人平民们一直贫困。

商鞅正是看透了这一点,便废除贵族的权利,爵位土地不可继承给下一代,贵族子孙们若想富贵,便只能拿起刀枪,拿起自己的学识建功立业,自给自足。这一做法虽然激起了大片老氏族的不满,但是有效的推动了人才的产生,让贵族子孙知道想要权利财富就要自己努力,让新人和奴隶也有了翻身建功的机会,让他国人才有了一展抱负的平台。秦国也因此有了自己的人才体制,也正是这一制度,后世司马错,樗里疾,张仪等名臣名将不断涌出,使秦国愈加强大。

废除奴隶制和井田制,承认土地私有化。

井田制是中国古代社会国家对于土地管理的一种方式,始于商朝,盛于周朝。国家土地分给诸侯诸侯分封给各氏族,地主。地主驱使奴隶耕种,每年交一定的粮食给予诸侯国家分封土地的地主不得买卖转让,因此地主们想要收获更多的粮食只能压迫手下的奴隶,而奴隶为地主打工,自然是不会全心全意,导致大面积土地荒芜,随意播种。国库存粮也是糟粕;奴隶饱受地主压迫,不得翻身;土地荒芜,人烟因此稀少。

商鞅之法废除了奴隶制井田制,承认土地私有化。使地主们可以卖出不需要的土地,换取金钱,饰物等,奴隶们也可用积蓄买得自己的土地,为自己劳作肯定更加尽心尽力,劳作好的,还可以减轻甚至免除赋税。这一制度使得大面积荒地得以开垦。激发了农民的耕作意识,秦国国库粮食变得更加丰裕,农民对国家也更有归属感。

实行重农抑商政策。

战国时期,以农业为本。人民生存需要粮食,出兵伐敌也需要粮,臣子奖赏也是粮食,商鞅之法激励农民耕作。并且对那些弃农经商之人会给予惩罚,严重的甚至会让一家全贬为奴隶。重农抑商与土地私有化使秦国粮仓丰富,给了秦军打持久战的底气和资本。

在后世著名的长平之战前期,秦将王龁与赵国名将廉颇对峙三年之久,廉颇坚守不出,秦军又是远道而来,之所以能撑住三年,一定程度都仰仗于秦国的重农抑商政策。同时商人的流动性也比农民的流动性要大很多,在生产力相对低下的战国时代,如果没有足够的农民务农,会使国家动荡不利于管理,也会使国家朝着堕落的深渊越来越危险。

加强中央集权,普遍推行郡县制。

前面说过,周朝分封制,导致一个个诸侯氏族地主管辖自己的土地,在自己的土地里,土地领主就是神一般的存在,随意杀戮,随意管束,随意制定法律官员。导致君主对偏远地带管束几乎为零。郡县制的颁发,推翻了这些领主的“神权”,将秦国全国分为31个县,县令郡守均由中央直接任免,能者居上。

同时为了更好的管理郡守县令,还颁发了“连坐法”,划分伍,什,里,乡等,要求互相告发,一旦发觉包庇者,连同犯罪者一同处罚轮刑。这一法度的颁发,使秦国进入了君主高度集权的状态。使君主想做之事不会被老氏族所牵制,可以放开手脚,任免官员,治理国家

统一度量衡。

商鞅变法之前,秦国各地的度量衡均不一致,简单来说,可能你在一个地方买回一斤粮食到另一个地方,这一斤只能算8两,如此国家经济,交易等系统是极其紊乱的。国家各地经济不统一,难免会引发冲突,争吵,严重甚至会影响到国家的稳定。就此商鞅之法统一度量衡,避免这些冲突争吵的发生。此制度在秦始皇嬴政统一六国之后,全天下也开始执行统一度量衡的制度,可以说是为中华文明的发展带来了不可磨灭的功劳。

商鞅变法不仅将弱小的秦国改造成了一个庞大而又恐怖的战争机器,并且极大的推动了秦国从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变的历史进程,为秦国统一六国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然而任何的变革都会触动部分人的原有利益,使得商鞅在秦孝公死后,也惨遭车裂。并且后世秦朝的灭亡,与商鞅之法也有一丝丝隐晦的关联。

在中国历代“伟大改革家”序列里,商鞅绝对是祖师爷级别的人物,提到变法,便绕不过商鞅。公元前 338 年秦孝公驾崩后,商鞅随即被惠文王所杀,但商鞅秦国变法时所制定的法令政策并没有因此而改变,最终为秦始皇一扫六国完成统一大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稍作复盘回到两千多年前,我们对始皇帝的一统大业还是有不少疑惑的,首先论地盘,当时地盘最大的是楚国,在当时文明地带的中国,楚国占据一半的疆土。从经济力量上来讲,当时最富的是齐国,因为齐国靠海边可以煮海为盐,而且它有非常发达的商业文明。再看秦国,就在今天陕西那一带,属于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实力、文明程度都不是最高的。可以说,秦国的最终一统是一种逆袭,为逆袭提供力量源泉的就是商鞅变法

激活平民政治模式

春秋战国时期,按照司马迁在《史记》中所说:“后或力政,强乘弱,兴师不谙天子。然挟王室之义,以讨伐为会盟主,政由五伯,诸侯志行,淫侈不执,贼臣篡子滋起矣。齐、晋、秦、楚其在成周微甚,封或百里或五十里。晋阻三河,齐负东海,楚介江淮,秦因雍州之固,四海迭兴,更为伯主,文武所衰大封,皆威而服焉。”

以周天子为代表的中央政权衰微,诸侯力政,以分封制和宗法制为纽带的贵族政治,逐渐出现“末大必折,尾大不掉”的局面。不但诸侯国各自为政,诸侯国内部贵族之间也相互联合,同气连枝而又明争暗斗。最典型的是鲁国的三桓, 孟孙、叔孙、季孙三氏,几乎把鲁国国君架空,直接影响了国家的行政效率,鲁国在内耗中日渐衰微。

商鞅变法政治设计,就是要将国家统治权统归于君主,打破原有的以血亲关系建立起来的贵族制度,建立以军爵为中心重新确立国家等级制度。国人的一切政治与经济利益均以军功所获得的爵位来确定,爵位共分为二十级,不同的爵级则享有不同的政治经济待遇:“其狱法,高爵訾下爵级。高爵能,无给有爵人隶仆。爵自二级以上,有刑罪则贬。爵自一级以下,有刑罪则已。小夫死,以上至大夫,其官级一等,其墓树级一树。”

商鞅废除了贵族的一切特权,爵位的取得,任何人都是平等的:“富贵之门必出于兵”。这就为平民地位的上升提供了制度的保证。秦国将相多平民,甚至贱民出身,说明了秦国政治制度中除王权外,一切权力、财富向全体国民平等开放的平民政治模式的形成。

《史记·商君列传 》记载:商鞍所创新的这一制度在推行10年后,“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史记》的记载反映了当时秦国底层人民的真实生活状态,也是商鞅变法顺应民心最具说服力的佐证。

改变政治运行结构

秦在立国之初,其政治体制也曾模仿周或其它诸侯国,设立大夫、史等官职,并且也实行世卿世禄的世官制。商鞅变法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

在郡县制的政治体制下,官吏的选拔没有了世袭的贵族,而是依照军功与贤能由国君任命,任何建功立业与才能出众的平民都有平等地选拔机会。秦孝公接受商鞅政治设计,以“吾且尊官,与之分土”的方式,改造其政治统治模式,即法家政治模式,其核心是以所谓的“是非亲疏一断于法”的治国思想来统一和规范社会思想和行为,废分封、强公室,设郡县,巩固君主的绝对权力,是其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

有学者研究认为,秦与周及其他诸侯政治体制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在秦国国内没有实行二层分封制,而是在军事扩张中,每占有一地,就设立由国君直接控制的行政机构,称之为“置官司”或“设县”。这样,在秦国各地统治权直接操在国君手中,具有军事集权的特点。

郡、县的设置在春秋战国时期始作俑者并非秦国,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郡、县机构建制力度最大、范围最广的非秦国莫属,郡、县的全面推广是秦国可以迅速建立中央集权专制体制的重要原因。国家机器启动的遥控器由此牢牢的掌握在国君的手中,改变了分封制层层分封后“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的局面。

为中央集权扫清思想障碍

所有的变法得以成功,都离不开最关键的一点,就是最高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和力推,秦孝公可以说是一位极其有魄力的领导。如果说商鞅是一位创业者,秦孝公是一位风投公司CEO,那么商鞅就是一位疯狂的创业者,秦孝公就是为疯狂创业者下赌注的疯狂CEO。商鞅所做的事,在当时是带有强烈法家色彩的颠覆之举。

法家思想区别于孔子托古救世的思想,认为人类社会是不断变化发展的,一切法律制度也应该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要审时度势,锐意改革,不能复古倒退。商鞅秦国主持变法时,批判了“法古无过,循礼无邪”的守旧观点,指出了“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理之循”。更提出“不法古,不循今”,这与孔子一生追求的恢复周礼的政治主张针锋相对。

周朝的宗法社会里,天下是一个大家庭,各个诸侯国都是这个大家庭里的中等家庭,士大夫又有自己的小家。各种家族既星罗棋布又彼此嵌套,家族之内高度自治。显然在这样的一种组织结构里,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力是相当微弱的。维护周礼,或者说维护当时的社会秩序,需要所有人的共同自觉。孔子的努力就是要让当时的社会回到周朝那种温情脉脉的宗法社会中。

法家的实用主义更适合秦国国富兵强的政治需要,秦国通过商鞅变法逐步走向集权。中央对地方拥有绝对的控制力,想征谁的粮就征谁的粮,想征谁的兵就征谁的兵。秦国通过把宗法大家族打碎成一盘散沙,使王朝里的每一名居民,效忠的对象不再是自己的主君,而是天下人的皇帝,尽管你和皇帝之间隔了不知多少个层级。

秦国通过商鞅变法迅速崛起,公元前221年,秦翦灭六国统一华夏,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制国家政权,这是欧洲历史此后一千多年都没有达到的高度,中国政治由此进入了早熟期。这也是法家里程碑意义的时刻。

但我们也不妨把历史的维度拉得更远一些,正如韩非主张独尊法家,禁止其他各家学说,反对藏书,主张焚书。“知者不以言谈教,而慧者不以藏书。”秦朝建立不久焚书、坑儒,希望通过法家严厉的手段巩固自己的统治,强制推行思想的统一,结果建立仅15年便“二世而亡”。

法家与儒家对最高意识形态的争夺远未结束,秦亡汉兴,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此后历代王朝儒家文化均牢牢占领思想高地。但我们依然能看到法家的影子,从汉代到清代长时间内国家政权实行的一系列国家政策是以儒法结合、儒法互济“外儒内法”式为指导思想,儒家与法家自此以长期友好的方式并存着,并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此后历朝历代的帝王都寄希于变法使王朝昌盛、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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