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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位与职位——秦汉魏晋南北朝官阶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13-09-05 栏目:专题 投稿:饱满的橘子

只有深入而透彻的思考,才能够,不仅从故纸堆中,而且也从我们的当前经验中,把似乎已被遗忘的过去唤醒过来,让我们看到我们其实并没有走得太远。此外,正如把历史认识比作投向黑暗山谷的光亮这个比喻所揭示的,每一认识都可以独立地形成知识,这些知识相互之间未必可以连接、相容或者关联,好比黑暗中那些纵横交错的光柱之间,依然阻隔着纵横交错的黑暗。在这种情形下,光亮越是强烈,黑暗就越是广阔而鲜明。

学术领域的拓展,显然不能寄望于一种早已存在的分析模型。创造力的标志,正是工具的发明及其改进。在这个意义上,新工具发出了新光亮,开启了新视野。这是《品位与职位》一书特别突出的魅力之一。毫无疑问,这本书展示了官僚制度研究的魅力,并且,还展示了古代官僚制度自身由于精致、丰富和有序的演变而带给研究者和读者的无可回避的魅力。而后一种魅力,十分有趣的是,基于作者强烈的现实关怀和理性认识,他在本书“后记”中表示了困惑——即使他清晰地表达了自己在这一问题上的立场,困惑仍然存在:这一研究的“终极意义”究竟何在呢?在我看来,这一困惑具有很高的认识价值,是我们继续思考的动力。

本书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结论:“在专制强化起来的时候,官僚的特权、自利取向和贵族化倾向就会受到抑制,成为较有效能的行政工具。”我感觉,这个结论并不是官阶研究的逻辑产物,而是作者叙述框架的预设纲领。在这个叙述框架中,官僚专制分离了,官僚组成的行政机构与专制集权政治之间被划上了分隔线。这里存在着一种危险,就是迷失官僚机器的性质,强调了官僚群体“理性行政”的功能,而遮掩了中国古代官僚制度产生和存在的理由:专制集权制度,才是一切的源泉。

为了把这个说法和本书研究的问题结合起来,我进一步申述如下。

首先我们看看,中国历史上,是否曾经有过专制“弱化”的时期?学者一般认为中古时代有过“皇权不振”的“门阀政治”,但是在门阀政治的经典时代——东晋,“专制”是否就弱化了呢?皇权(皇帝本人在行政中的作用)的振作与否,不足以作为判断此时政权属性的标准。古代有很多时候,皇帝因个人原因(幼小、多病、弱智、懒惰)而脱离行政事务,但是政权依旧有效运转,皇权依旧不可侵犯,各级政府对社会的管理,社会阶层所受到的政府的控制,无论是性质还是强度,都没有变化,这个时候,我们得不出专制是否弱化的结论。同理,当皇权振作的时候,也就是皇帝的个人意志强烈地体现在行政事务中的时候,官僚机器的运行未必就发挥出最佳效能(也许反而促成行政资源的浪费),比如昏暴君主胡作非为之时,行政系统就会部分地陷于瘫痪,因此,皇权的运行状态,也不足以作为专制是否强化的尺度。换一个说法,专制是中国政治制度的本质属性,社会和文化在不同时期的状况,是得益于还是受制于专制制度,并不表明这个时期专制是强化了还是弱化了,本质属性是没有变化的。变化的只是构成专制的各种因素之间的关系,而构成专制的核心因素就是皇权政治和官僚制度

皇权政治和官僚制度共同构成了专制。在我看来,全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就是围绕皇权官僚系统之间的关系而展开的历史官僚制度各项内容的发展演变,决定于它和皇权之间关系的变化。在专制制度下,绝对皇权居于主位,行政官僚居于宾位,行政官僚是实现皇权的最终途径。没有行政官僚皇权无从有效;没有皇权行政官僚失去存在的理由。从官僚制度的角度,可以说皇权官僚权利的源泉,因此官僚系统最终要依附于皇权;而从皇权实现效能的角度,又可以说皇权离不开行政官僚皇权需要主动调整它与官僚系统之间的关系。制度史的轴心问题,在于揭示皇权是如何经由官僚系统而形成强制权力,并实现其国家管理和社会控制的。

无论中国古代官僚制度和西方近现代文官制度之间有多少可以类比的地方,它们各自属于完全不同性质的历史单元,其变迁因果的探寻,就不能停留在技术层面。

官阶研究涉及到对官僚群体利益增长的要求,以及把利益稳定下来的努力,《品位与职位》一书对此有深刻的观察,并把这看作官僚的自利倾向和贵族化倾向。如果把问题放在更大的平台上,我们也可以认为这是皇权在新形势下有效运行的条件和结果。并且,在这种认识下,南北朝之间官僚制度发展变化的差异,也就可以置于更宏观的历史背景下去理解。我们问题分成三个方面。

第一,皇权为实现效能,在多大程度上,在什么情况下,与官僚机器保持什么样的权力和利益分配,这在历史上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变化的过程。东汉中后期,当外戚和宦官作为皇权的代理者凌驾于官僚机器之上时,我们与其认为官僚权益受到了侵割,不如说皇权在稳定其绝对权威地位之后,皇权自身的不稳定因素在寻求安全感。表现在实践中,就是官僚系统与“出纳王命”的皇权代理者之间出现信任危机,并发生冲突。到魏晋南北朝,皇权代理阶层被取消,皇权直接与官僚机器相衔接。因而,原有的、由代理阶层获得的权益,就转移给了官僚阶层。表面上看,官僚阶层的利益扩大了,因为这时的官僚阶层,取代了汉初的异姓、同姓诸侯王及其它贵族阶级,取代了两汉时期一直拥有特殊地位的外戚,也取代了东汉中后期的宦官。这决定了官僚阶层在人数、地位和利益上的扩大。

第二,统治者(构成专制的所有力量)要拥有多大的统治规模,即拥有多少统治阶层的成员,才能实现和维持统治,这不是由统治者对利益的欲望决定的,而是由社会发展水平和历史环境的需求以及提供给统治集团的可能性决定的。在“余一人”的皇帝和承担赋税徭役的天下兆民之间,到底需要多少从事行政管理的食禄人士,这取决于不同时期的社会状况和政治状况,而与所谓生产力发展水平关系不大。(虽然经济水平最终制约着脱离生产的社会成员的数量,但是这些脱离生产的人员到底从事什么职业以维持生计,却与社会物质生活水平无关。)我认为,随着古代社会向中古社会的迈进,卷入到真正意义上的历史运动中的社会成员的数量急剧增长,从而对统治者数量的需求也提高了。社会发育的结果,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脱离直接生产者阶层,成为间接的生产者,他们拥有一定的物质和文化支配力,卷入历史运动的能力更强、机会更多,来自兆民却并非兆民,这就是中间阶层。中间阶层既是专制统治的产物,又是专制政体发生变动的重要因素。东汉中后期严重的政治危机,可以从社会变动中寻找原因;后代官僚集团的扩大,也都可以从社会发育状况寻得解释。

第三,专制政体下,政权稳定的核心问题,并不是实现皇权对兆民的控制,而是实现皇权官僚机器融洽有效的链接,以及排除任何来自中间阶层的敌对倾向。尽可能多地把中间阶层吸收进统治集团,并作为统治集团的主要人力资源,就是稳定和维持专制政体的关键。专制政体的这种政治取向,注定了官僚阶层从人数到利益上,都处在不断扩大的趋势中。行政管理追求效率,专制统治追求稳定,这是专制政体与生俱来的矛盾。调和矛盾的路径便是适时改造官僚机器,即所谓制度改革。从三公九卿,到三省六部,从月俸禄秩,到文物散阶,从察举秀孝,到科举考试,官僚制度的方方面面都有了深刻的变化,其实质,则是专制政体稳定统治集团的需要,与维持行政效率的需要,这一对相互冲突又相互协调的矛盾之间应因时势的变化。专制政体要用更多的政治和社会资源来处理统治集团内部的问题,这一点,决定了官僚群体对利益的攫取在某些历史阶段不仅被纵容,而且还会经由皇权主动加以实施,比如魏晋建立之初对于从龙士族集团的照顾,东晋渡江之初对于侨姓士族的照顾,而北魏孝文帝的改革,很重要的内容之一,就是在充满草原气息的拓跋集团之中,培育和制造出一个貌似传统官僚群体的统治阶级。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观察官僚制度的变化,比如官阶制度的孕育和发展,就不能不经常以专制政体的基本构造作为参照。

以后三国(西魏、东魏和萧梁)时代官阶制度的变革为例,萧梁弱于东魏,东魏弱于西魏,而社会及文化的发展水平,恰恰是西魏低于东魏,东魏低于萧梁。对这个现象的理解,如果以官阶制度的整齐化本身为尺度,就不得不寻求迂曲的解释,正如《品位与职位》一书中从南北清浊观念寻求解释一样。为什么不从相反方向去思考呢?比如说,正是落后的社会经济文化及薄弱的政治基础,形成了西魏比东魏更强烈的对于培育和充实官僚阶级的需求。同样,新造的官僚阶级比起长久形成的官僚阶级,其行政效率的提高也许更为容易,而这正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南朝社会根深蒂固的困境。

专制政体本身的构造问题,形成了南北历史的差异,并且注定了历史的最终走向。如果把这仅仅归因于北朝社会的新鲜活力,我们就会迷失在马上夺取天下的胜利者的光环中。与其说是北方较为落后的社会最终获得了胜利(其代价是把南方重新拖入到北方的社会发展节奏中),不如说,是传统的专制政体由于北方胡族卷入华夏历史,而获得了自我更新、自我再造的机会。

这个历史背景下,官僚机器再精致,再典雅,再丰富,如何足以让我们由于惊奇而感到困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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