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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刑罚凌迟究竟有多惨?明朝太监刘瑾为何遭受凌迟?

发布时间:2013-12-14 栏目:专题 投稿:聪明的音响

在我国历史上有着许多著名的刑罚,其中说到最著名的,那么凌迟绝对算的上一个,那么他究竟有多惨呢?明朝太监刘瑾又为何遭受凌迟?今天就由小编来说说。

自朱元璋建立大明王朝以来,一直积极吸取宋元两朝的灭亡教训。一方面削弱对文人士大夫的优待,一方面严格规定宫内人的选拔标准,防止出现像北宋末年以童贯为代表的宦官干涉军政的现象。洪武皇帝曾经规定,皇宫里的太监不得识字,更不能干涉朝政。

虎父无犬子,朱元璋厉害,他的儿子朱棣也是手段高明。

朱棣起兵篡位时就是依靠郑和、李兴等太监帮忙刺探消息,等到朱棣篡位成功后,自然而然开始以宦官为亲信,多委以重任。太监由此逐渐登上明朝的历史舞台,因为作为天子近人,所以"位卑而权重"。

《明史·宦官序》开篇讲道,宦官开始承担出使、分镇、情报、甚至专政等事情,都是从永乐年间开始的。

明朝历史上最为有名,也广为电视剧所热捧的话题,就是厂卫。厂卫从某种意义来说,是明朝的特务机关,用来暗杀残害朝政上的异己者。

同时,明朝自永乐皇帝朱棣开始太监们还拥有掌管大臣奏章,提前审阅大臣进谏,受皇帝委托带兵打仗担任监军一职(与北宋童贯如出一辙),久而久之便掀起封建王朝史上宦官专政的又一波高潮。其中最为出名的当武宗朱厚照时期刘瑾和明熹宗时期的魏忠贤。

刘瑾明朝第一个走向权力巅峰的太监,也是封建社会期间太监这一职业中下场最惨的,没有之一,是后来的魏忠贤学习的“坏榜样”和“政治上的向导”。

根据《明史》记载,刘瑾本姓谈,陕西人,父母不详。因小时候被太监刘顺收养遂更改刘姓,子承父业打小也就跟随养父入宫成为一名太监

史书记载,明孝宗朱佑樘在位期间,刘瑾因犯下重罪,论罪当诛,经过养父刘顺的疏通打点才被免去死罪,被调派东宫伺候还是太子的朱厚照。

俗话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刘瑾经过此次死里挣脱后,居然因祸得福成为后来的从龙旧臣。

在史书中评价,刘瑾是带坏明武宗朱厚照的罪魁祸首。在朱厚照还是太子储君期间,刘瑾为了博得太子的欢心,成天带给朱厚照一些玩物,玩鸡逗狗、歌女艺伎、市井小丑、插科打诨,反正尽其所能地带着太子胡来。

等到明孝宗驾崩,明武宗朱厚照时年14岁,承继大统。作为天子的近臣旧部,刘瑾一下看到自己的前途如此光明。自己的旧主子当上皇帝,这可不是一般的事情,从龙旧臣属于贴身亲信,朝廷得有多少人准备巴结。

刘瑾一方面大肆敛财,通过与皇帝的关系,收受朝廷的贿赂,公然卖官鬻爵。一方面仍然极尽所能带着朱厚照吃喝玩乐,微服出宫混迹于花红柳绿的胭脂小巷。

这么一个毫无道德,没有任何操守的太监带着一个原本懵懂无知的少年,还能搞出什么名堂?

原本明孝宗临终遗诏清除明武宗身边的太监近侍,通通发配外地远离年幼的天子,结果这些遗诏都被刘瑾这些奸佞小人所扣押,拒不执行。

明武宗时期,最为有名,也是最遗臭万年的就是"豹房",这些都是刘瑾这个卑鄙小人唆使皇帝干的,在皇宫里大兴娱乐场所建设,巧立名目、豪取抢夺百姓和官员的土地和财产,简直无所不用其极。

俗话说,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刘瑾的种种恶行终于引起朝廷大臣的不满,御史大夫、尚书令纷纷上书弹劾刘瑾。此时的明武宗正玩得起劲,什么儒家经典、治国大义通通不听,皇帝听不懂,更听不进去,国家由你们来治理,皇帝只负责在娱乐场所玩耍。

最后大臣们实在没招,只好请负责天文星象的杨源以夜观天象,发现朝中有奸佞小人作祟为由,警告明武宗地对此采取行动,否则大明江山将不保等危言。

明武宗玩归玩,但听说自己的皇位和江山不保,就开始害怕了。自己之所以能够肆意妄为完全就是因为皇帝的身份,现在居然有小人要撼动皇位,这事必须引起重视。

内阁大学士刘健、李东阳等人联合尚书张升一同劝谏皇帝要求诛杀刘瑾等人。明武宗十分不舍,就派王岳、李荣与刘健、张升商议,能不能把刘瑾前往南京。刘健等人是铁心不同意,此贼不除,国家不保。来来回回商议三次都没谈妥。

刘健又联合满朝文武共同去朝堂理论,刘瑾深知此事闹大,赶紧找到明武宗说,王岳这些人是想限制皇权。明武宗听后大怒,随即命人逮捕王岳等人,群臣们一看皇帝是没救了,纷纷上表辞官。此时,明武宗身边终于只剩下小人,耳根子也彻底清净了。

经过此次风波,刘瑾越来越志得意满。开始大肆清除朝中仅剩的几个正直大臣,包括一代大儒王阳明也受到牵连贬职。还公然默许"大臣"收受贿赂,越级提拔官吏,不仅如此,还发明枷刑酷法,稍微有不顺其心意者,必然要加害,一时之间锦衣卫牢狱中的犯人都装不下。

明武宗正德二年春天(1057),刘瑾对满朝文武进行大清洗,将所有耿直大臣一概列入奸臣名册。从此,把持朝政再也无所顾忌。外地官员进京必须向他行拜见礼,千两起步,上不封顶。代表朝廷考察地方官吏时,狮子大开口,一次就可以收受两万两银子。

正德五年(1510),刘瑾被自己的太监同党张永揭发十七条罪行。明武宗听后勃然大怒,亲自带人抄刘瑾的家,经过审讯,刘瑾被判处凌迟

明武宗下令,必须将其凌迟3357刀,且要分三天割完。

第一天,3名刽子手轮流上阵,先对着他的胸脯开刀,每割10次,就对着他大声吆喝,同时休息一下,以防止他晕了过去;第一天,一共割了357刀。当天晚上,刘瑾被押回牢里,他居然胃口很好,还吃了两大碗粥。

第二天,行刑继续。依旧是每割10刀歇一会,京城百姓纷纷拿钱贿赂刽子手说,一定要慢慢割,以解心头之恨。这一次,刘瑾终于熬不住了,几十刀后,他就一命呜呼。

然而皇帝有令,人虽然死了,刑罚还得继续。

最终,刘瑾被割足了整整3357 刀。

他死后,围观的京城百姓仍不解恨,纷纷拿钱向刽子手购买刘瑾被割成细条的肉吃下,觉得如此方才解恨。

尽管作恶多端、罪有应得,然而血肉模糊的刘瑾所受的刑罚,依旧让人不寒而栗。

刘瑾受刑这一年,凌迟,在这个古老的帝国被列入正式的刑法,已经有500多年时间了。

在北方的辽国,凌迟作为死刑的其中一种,最早被载入了刑法——《辽史·刑法志》记载:“死刑有绞、斩、凌迟之属。”而凌迟,正是来自于汉语对契丹语“腐割”的音译,同时它的意思,取自《荀子·宥坐》中的“陵迟”一语,是指要让行刑过程如同逐渐升高的山坡,让犯人缓慢地、极其痛苦地死去。

作为一种酷刑,凌迟的原型,在这个血腥的帝国早已存在:起初,中国古代先是出现了将犯人进行肢解的“磔”刑(分裂尸体后砍头、悬挂首级尸体进行示众),据记载,春秋时期的名臣伍子胥就是被处以残酷的“磔”刑;秦汉时,又出现了将犯人剁为肉酱的酷刑“菹醢”[z hi]。

剧照:伍子胥被处以残酷的“磔”刑。

到了南北朝时,北魏皇帝拓跋珪被儿子拓跋绍所杀,叛乱平定后,群臣们将参与叛乱的几十名宫人“脔割而食之”,“脔割”,是关于凌迟原型很早的记载;到了东魏时,残酷嗜血的高洋,更是将徐州总督兰钦子京“轻刀脔割”,并将他的头颅雕成酒具;南朝的宋后废帝刘昱,更是曾经亲自动手,将臣子“脔割”致死。

太过残忍的“脔割”之刑,即使让见惯了各种残酷刑罚的古人,也为之触目惊心,所以在漫长的古代史上,古人将“脔割”之类的凌迟原型刑罚,并未正式载入刑法,由于国家法典并不支持,所以一直到五代十国时期的辽国将其载入法典后,凌迟开始正式进入了国家法典,成为法定死刑的其中一种。

宋辽时期凌迟仅仅是限于特殊命案,以及谋逆等重犯。

《宋史·刑法志》记载说,“凌迟者先断其肢体,次绝其吭(咽喉),当时之权法也。”

在北宋刑法史上,凌迟,在后世以仁善闻名的宋仁宗时期开始大量使用。

北宋时期,巴峡、荆湖一带民风仍然原始野蛮,经常出现将路人诱杀后,将人进行肢解、割断耳朵、鼻子,进行“杀人祭鬼”的残酷祭祀行为——宋太宗淳化元年(990年),官员罗处约在出使峡州后,就向朝廷汇报说,巴峡一带的人,经常花钱雇人杀人,名为“采牲”,意思就是将人杀死后,作为“牺牲”“奉献”给鬼神。

由此,当时的重庆、湖北、湖南一带也出现了一个产业链,一些血腥匪徒经常受雇,将路人残杀肢解后,卖给富人进行“祭鬼”——对此,宋仁宗就曾经下令将一对杀人卖尸祭鬼的土著兄弟“向祚、向收”进行凌迟处死。

宋仁宗愤怒下诏指出:

“如闻荆湖杀人祭鬼,自今首谋若加功者,凌迟、斩!”

面对“杀人祭鬼”恶徒,宋仁宗愤怒要求进行凌迟”。

到了南宋孝宗时期,荆州两湖地区的“杀人祭鬼”恶俗仍然盛行,对此,南宋政府不得不发布“杀人祭鬼禁约”:

“访闻本路所在乡村,多有杀人祭鬼之家,平时分遣徒党,贩卖生口,诱掠平民,或无所得。则用奴仆,或不得已,则用亲生男女充代,脔割烹炮,备极惨酷,湘阴尤甚。”

对此,南宋政府规定,对于抓到“杀人祭鬼”恶徒的,不论首犯还是从犯,一律“凌迟处斩,家属断配,家业抄籍充赏。”

然而,一种刑罚一旦出现,便不可避免地存在被滥用的可能,尽管法的原始目的是为了震慑恶徒、惩恶扬善。

到了宋神宗时期凌迟作为一种国家刑罚,已经开始出现滥用情形:“诏狱繁兴,口语狂悖者,皆遭此刑”,当时,一些残暴的酷吏,更是在凌迟中对犯人直接活摘心脏,“所不忍言”,对此,两宋之际的著名诗人陆游,就曾经在《渭南文集》中指出,受到凌迟刑罚犯人,往往“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就此,陆游向朝廷上书请求废除凌迟之刑,并称凌迟太过残酷,“感伤至和,亏损仁政。”

但是,宋朝并未废除凌迟,相反,凌迟在宋代时正式进入了汉人朝廷的法典,被编入《庆元条法事类》,成为与斩刑、绞刑并列的死刑名目。

随着明清专制社会的发展,凌迟的适用范围也被进一步扩大。

凌迟的残忍程度可以说是让人难以想象的,凌迟从理论上讲要割至最后一刀时,犯人刚好断气。行刑的下刀次序也有一定的限制:如果是男性犯人,先从上半身开始动刀,割完胸肌,会接着割生殖器;然后轮到大腿、双臂、腹肌、臀部。最后割五官。如果是女性犯人,先从乳头开始,再把双乳割下,然后才割胸肌,接着割生殖器。下刀的时候一帮还有助手负责报告刀数,割下来的皮肉,放在桌上排列出来等待验查。有些时候也会卖给旁观的群众。

而在古代例如这类的刑罚还有许多,由此可见古代封建社会下的刑法有多残忍,那么对此你怎么看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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