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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底古代十大酷刑,其中点天灯才是最残忍的,让人难以想象

发布时间:2013-12-18 栏目:专题 投稿:清爽的人生

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对于犯下重大罪行的人,都会施以极刑,由于其残忍程度,被人们称为酷刑,今天就由小编来盘底古代十大酷刑,其中点天灯才是最残忍的,让人难以想象。

1、剥皮

剥皮单单从这两个字就让我们觉着十分的恐怖毛骨悚然。在十大酷刑中剥皮的残忍程度并不低于凌迟。包皮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脑袋,在头皮切一个十字,然后由上往下灌入水银,因为水银非常的重,从而可以把人的肌肉和皮肤分开,但因为被埋在土中又不得挣脱,最后就会包下一张完整的人皮。而且还会把这个人皮挂在衙门门口,来警戒人们。剥皮这个酷刑也被称之为拔萝卜,因为当水银分离开人的皮与肉的时候,整个人浑身血淋淋的就像一个红萝卜一样从地里钻了出来。

2、腰斩

腰斩可以说是一个非常残忍刑罚因为受这种刑罚的人他不会第一时刻就立刻死去。在被腰斩之后他还会有意识要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这个时候他是非常痛苦的。腰斩很简单的,就是说用锋利的斧一刀下去,把犯人从腰砍成两半。而这也非常讲究刽子手的技术,毕竟如果一刀下去没有砍断,也是非常的尴尬。而古人也有很多人接受过这样刑罚,我们熟知的唐太宗最爱的高阳公主,她最爱的和尚辩机就是呗,腰斩这样刑罚处死的。但是腰斩相对来说是一个干净利落的刑罚

3、车裂

十大酷刑中的车裂非常残忍,受刑人在这个过程中可以说是非常的痛苦,因为他是被慢慢折磨致死不是一下子就死去。他的会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马车上,向不同的方向拉。其实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五马分尸,在这个过程中,他是在被不断的拉扯,因为我们都知道,如果想要砍下人的头和四肢,其实也是非常难的,更何况是用拉扯的方式。在被拉扯的过程中是他最痛苦的时候,等到他真正被撕开的时候,他已经没有什么感觉了。秦国大名鼎鼎的商鞅就是遭车裂而亡,要是五匹马同时用力的话还要一些,当然了五匹马不可能同时用力,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受刑人就要遭受极大的折磨了。

4、俱五刑

所谓俱五刑就是指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合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这个十大酷刑与车裂颇为相似,但仍有细微差别。所谓俱五刑就是指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合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这个方法与车裂颇为相似,但仍有细微差别。

5、凌迟

凌迟也称陵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凌迟刑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此后,金、元、明、清都规定为法定刑,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共需要用3357刀,并且要在最后一刀,也就是第3357刀,要将罪犯刺死,才能凌迟成功。而最惨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桢皇帝中了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卖国,判他凌迟处死,行刑前以渔网覆身(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众,被北京城无知的民众冲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块一块咬下来,那种心理的痛恐怕远高于生理的痛。

6、缢首

在国外,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罚。中国人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开始旋转那张弓, 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终于断气。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波亭,(因为他是功臣,不能斩首,要留全尸)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这样给吴三桂亲手缢杀。虽然最常用但它也是十大酷刑之一。

7、烹煮

烹煮即请君入瓮,那是唐朝时代,武则天当皇帝的时候,朝中有位酷吏叫来俊臣,崇尚严刑峻法,对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对待。方法是找个大瓮,把人塞进去,然后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热。温度越来越高,受刑人也越来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话,往往就被烧死在瓮里,后来武则天听说了这件事,就把来俊臣找来,问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么办?来俊臣很得意的把这个方法说了出来,武则天就淡淡的说了句:则请君入瓮,把来俊臣烧死。这可是天理昭昭报应不爽。

8、宫刑

古代对待男子的刑罚之一,即割去男子生殖器宫”。

“宫”,即“丈夫割其势,女子闭于宫”,就是阉割男子生殖器(注:是连同阴囊和阴茎一同割掉,避免以后再长出来,但是阉割是个技术活,割得太浅割不干净,割得太深小便就会分叉,所以古代的太监怕尿撒到身上就只能蹲着尿),破坏男子生殖机能的一种肉刑。宫刑又称蚕室、腐刑、阴刑和椓刑,这些不同的名称都反映出这一刑罚的残酷。所谓蚕室,据唐人颜师古的解释:“凡养蚕者欲其温早成,故为蚕室,畜火以置之。而新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须入密室(也许是最早的无菌室概念),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这就是说,一般人在受宫刑以后,因创口极易感染中风,若要苟全一命,须留在似蚕室一般的密室中,在不见风与阳光的环境里蹲上百日,创口才能愈合。宫刑又称腐刑,这是因为,对受害者来说,不但肉体痛苦,而且心灵受辱,从此像一株腐朽之木,有杆但不能结实。另一种说法是,宫刑的人像腐朽的木头不能开花一样。宫刑又称阴刑,是指对男子或女子的阴处施刑。称为椓刑,见于《尚书·吕刑篇》,“椓”据《说文》释是以棍击伐之意,据马国翰《同耕帖》载,古有椓窍之法,谓用木棍敲击女性下身,以破坏其生育机能。

9、活埋

活埋是战争中常用的手段 。因为省力,速度也快。战争时的活埋,都是叫战俘自己挖坑,有时会先杀死俘虏再把他们推下去,但时间不够的时候(或是要省子弹时),就直接把他们推进去以后盖土。中国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过没听过有什么名人受过这种刑罚。比较狠一点的,会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然后开始凌虐。

10、点天灯

《三国演义》中的权谋运用可以说是达到了巅峰,历时一百多年,谋臣武将等精英层出不穷,这些人之中并无好坏之分,只是时势造就,各为其主罢了。但大家印象中的董卓似乎是个明显的反派人物,他本是汉桓帝的臣子,担当重任,先后做过并州刺史、河东太守,时逢天下大乱,群雄辈出,都想为自己争得一席之地,董卓趁势占领了国都,但他很明智没有做皇帝,废掉汉桓帝,又挟持了汉献帝,自己独掌大权。

董卓本人生性凶残,做大臣时就已经得罪了许多人,等到他掌权后,更加为非作歹,他挟持天子的行为给了许多割据势力借口去发兵讨伐,匡扶正道,诛杀佞臣。可董卓能够做到一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步,证明他并不简单,势力庞大,能力突出,此外还有武艺高强,勇猛无比的吕布辅佐他,以父子相称,所以想要推翻董卓的势力,实在是难上加难。

为了稳固东汉政权,司徒王允意识到除去董卓,势在必行,但被严密保护的董卓实在很难暗杀,思来想去,他决定用美人计,美人貂蝉果然实现了计划,挑拨他们父子俩之间的关系,让他们反目,让董卓失去最大助力。

这样一个大奸臣,失势后自然落得身亡下场,但他生前实在是惹得天怒人怨,最大的功臣司徒王允认为不能让董卓这样简单死去,即使他已经死了,也仍然还要对尸体施以酷刑,“点天灯”,使得尸体也无法保全。

“点天灯”的具体实施是在尸体的肚子上用尖刀挖一个孔洞,然后再往里面插一根灯芯,将尸体中的脂肪当作灯油,像点蜡烛一般,燃尽尸体,所以这种刑罚也叫“倒点人油蜡”,而董卓生前吃喝用度皆是顶级,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大胖子,所以在点燃身体的时候,他全身的油脂肉膏支撑灯芯着了好几天。

幸亏董卓是死后被“点天灯“,若是他还活着的时候受此刑法,恐怕早就叫喊着要求死了,真正的”点天灯“确实是在活人身上使用的,目的就是让人生不如死,不过这是针对穷凶极恶的犯人,他们犯下了十恶不赦的罪行,普通刑罚无法平息众怒,但此种刑罚实在是太过残忍,或许在行刑过程中就会为受罪人感到不忍,所以几千年来,其实被”点天灯“的人并不多。

据说这种刑罚一般在白天开始,犯人的衣服通常会被脱掉,然后在身上涂上一些易燃的油脂、硫磺等物品,再用易燃的亚麻布包起来,放进油缸里浸泡,只有头露在外面。天黑以后,人群会聚集起来观看施刑过程,蘸满油的犯人会被捞出来,把他挂在一个高高的木桩上。在这个过程中,囚犯还活着,在折磨者鞭打和侮辱囚犯之后,再用火点燃了它,然后人群看着被折磨的人尖叫着,直到将身体燃尽,成为灰烬。

“点天灯”酷刑在王皓沅的《清宫十三朝》中曾有过描写,“什么叫做点天灯?系用布帛将人束住,渍油使透,倒绑杆上,烧将起来……”这短短数字,就可以看出施刑的残忍这样的刑法,男人都无法忍受,更何况是女人,在太平天国的时候,就有一个女子被“点天灯”,年仅十九岁,她的名字是朱九妹。

当时,傅善祥逃亡后,东王府没有合适的人选执掌文书。然而,来自湖北的朱九美貌无双,杨秀清想要得到她,但多次邀请都失败了,所以就想着要强买强卖了,一个弱女子如何能对抗得了有权人。无论什么时候,大多数普通人都不敢面对有权势的人,面对这种情况,百姓们虽然都在愤愤不平,但没有人敢帮她。

有一位女百长让朱九妹藏在了家中,可仍然还是被杨秀清抓住了,朱九妹本想着一死了之,但是又害怕对她有恩的百长会被牵连,所以她还是跟着杨秀清走了,但始终没有屈服,一开始杨秀清还能接受,但时间长了,他也没有了耐心,要顺应天意处死女百长,这样的后果直接是导致朱九妹逃走了。

她还想为女百长报仇,要用砒霜毒死杨秀清,可杨秀清权势很大,很快就知道了她的计划,即便朱九妹貌若天仙,杨秀清也决定下令处死她,而且还是用着“点天灯”这样残忍刑罚,可想而知场面会有多么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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