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先驱:范宣子与《范宣子刑书》
史书上记载:法家的思想先驱是管仲和范宣子。为什么说范宣子是法家的先驱?因为他写的《范宣子刑书》是法家思想及发展的基础。
春秋最后一百年,晋国的奴隶制生产关系开始瓦解,阶级矛盾与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日益激化,为了维持统治,晋平公八年(前550年),范宣子在以往晋国法典的墓础上,制定了一部刑书,即“范宣子刑书”,它是晋国法制史上第一部从国家总法中分离出来的刑事法规。其具体内容己难以考知。这部刑书问世后,最初被藏于秘府,为贵族所垄断。直到晋国发生了内乱,政治秩序紊乱,于是贵族们才把《范宣子刑书》铸在鼎上,公布于众。晋国的刑鼎和前此23年郑国子产所铸的刑书,被公认为我国最早公布的文法。
《范宣子刑书》是当时政治法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已经登上晋国政治舞台的新兴地主阶级意志的法律体现,它的公布是晋国由礼治走向法治的标志。
它顺应了历史变革的潮流,对后世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三晋时代,一些法律条文还继续发生着法律效力,《韩非子·定法》篇说“晋之故法未息,而韩之新法又生”,说明韩国法典是在晋国旧法典的基础上产生的。魏、赵两国的法典和李悝的《法经》无疑都受到范宣子刑书的影响。
综上所述,范宣子是法学家的先驱。正因为他的刑书,才能滋生出一大批法学者,使得法治的理念得以完善,在今天的舞台上实施,维护民众的利益。所以说《范宣子刑书》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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