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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说书:曹操割发代首,其实很难得

发布时间:2014-11-30 栏目:专题 投稿:土豪的月饼

今天的“大鹏说书”继续说三国,但说的不是《资治通鉴》记载的三国史实,而是裴松之为陈寿的《三国志》做注释时,引用古书《曹瞒传》中的一件小事。

《曹瞒传》,顾名思义,是曹操曹孟德曹阿瞒的传记。因为前段时间“你懂得”的天气原因,想到了这件事。于是大鹏就随口一说,诸位姑且一听。

汉献帝建安三年,公元198年夏,曹操出兵攻打宛城(今天河南南阳一带)的张绣,以便为将来进击荆州刘表、进而南下江东一统南北建立前沿阵地。

此时正是夏忙时节,百姓都在田间抢收麦子。一年的收成、曹操的军粮都要看这些麦子能不能颗粒归仓。三国初期,由于多年战乱,不仅小民百姓,就是各路诸侯家里也没有余粮。当兵吃粮,没有粮食,谁还给你卖命。粮食问题成为当时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这年好不容易风调雨顺,麦子长得那叫一个旺,看样子能多喝几碗稀粥。

为保住这些粮食,同时为树立仁义之师、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曹操下令:行军途中,有敢践踏麦田者,不论官阶大小,一律处斩,提头来见。“士卒无败麦,犯者死”。

这是曹操给乱世中嗷嗷待哺的黎民百姓承诺,大致类似现在某些领导在人代会或新闻发布会上立下的军令状:若治污任务完不成,环境不达标,愿“提头来见”。

阿满的军纪还是比较靠谱的。军令一下,大将小兵莫不遵从,遇到麦田都绕着走,即使必须从田间穿过,也是要么从田垄上走,要么小心翼翼的扶着麦秆,前排传后排,没一个敢践踏一棵麦子

曹操制定“提头来见”的军令时,应该不会想到可能会自己挖坑自己跳。无论如何,他不会主动去到麦田里跑马。这点自律,曹操还是有的。

可偏偏怕什么来什么,最不会发生的事情却偏偏会发生。

大军在麦田间徐徐行进,曹操看着沿途的百姓交口称赞的大拇指,喜悦之情溢于言表。看,天下民心,尽归孤矣。有了人心,有了粮食,张绣、袁绍、刘表、孙权、刘备,你们这些蟊贼,还不一个个束手就擒。

曹操正在意淫之时,麦田里斜飞出一只鸟儿,不但惊扰了孟德的美梦,而且吓坏了胯下的坐骑。阿满的宝马估计受训不足,受惊后脱离缰绳,带着主人在麦田里横冲直闯,潇洒的画出一副后现代主义的麦田怪圈。

曹操显然没心思去赞扬马儿的艺术天分,直盯着那片倒得横七竖八的麦子犯难。手下的将士在看着,路旁的百姓看着。朗朗乾坤,昭昭日月,大庭广众,众目睽睽,没办法,总得表示一下。

主簿(军中负责约束军纪的官员)你过来,看看依照先前的军规,孤当何罪?

曹操着实滑头,自己定的军规还不记得?还用叫来主簿问问该当何罪?分明是想让主簿给他找个台阶下。

主簿也着实聪明(当然,在曹操手下混,不机灵点,九个脑袋都掉了)。回话道:丞相,按照《春秋》大义,法不加于至尊,刑不上大夫。您统帅大军,是万万不能掉脑袋的。否则,我们还吃谁喝谁?丞相您不为自己考虑,也得为众将士和天下苍生考虑啊!

阿满暗喜(小子果然上路,得提拔):是的,我是三军主帅,不能自杀。但知法犯法,何以服众?军令如山,死罪可免,活罪难饶。这样吧,孤的项上人头先存着,暂且割下一缕头发,以示惩戒。

这就是割发代首。

现代人看此事,一般会认为曹操是手电筒,是鸡毛掸子。砍头的罪过,用一缕头发草草了事,果然奸诈至极。

但客观的说,割发代首虽然豁免了死罪,但其本身亦是一种极具人身羞辱性的惩罚。古人讲,“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头发在古人心中意义神圣,等同于孝道。当年清军入关,在江南强制推行剃发,引起那么大的反抗,也就不难理解。何况,曹操本身并无意去践踏麦田,属于无意犯罪,代马受过。用割发代替自戕,也算是对过失的坦荡,对承诺的担当。

面对承诺曹操尽管没有做到“提头来见”,但也用侮辱性的割发,勉强践行了诺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究诚信为本,在公众场合做出过“提头来见”的承诺,且经过大小媒体的宣传,早已经家喻户晓,不能仅以一句“当初哥是开玩笑的”“逗你玩”了事,至少也要有“割须代首”的表示。

否则,曹阿瞒会极度委屈,表示不服,谁说“拔刀割发权为首,方见曹瞒诈术深”,俺至少也割掉一缕头发吧!大爷的,你们才耍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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