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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主席打“老虎”,老百姓点赞:“美国英国,都比不上兴国”

发布时间:2014-12-02 栏目:专题 投稿:舒适的烧鹅

1933年1月,《红色中华》专门出版一期《检举运动专号》,以推动反贪污浪费运动的进一步深入开展。2月26日,董必武、刘少奇被中华苏维埃人民委员会常委会决议中央工农检察委员会委员。3月,时任中央党校副校长的董必武正式兼任此委员职务。

此时1921年参加党的一大的13名代表只剩下毛泽东、董必武、何叔衡、张国焘四人还在党内,其他人不是脱离了党的工作就是人已在党外。毛泽东、董必武、何叔衡三位“建党元老”一起致力苏区反腐肃贪斗争,可见毛泽东等人的惩腐决心。

贪污浪费斗争步步深入,那些贪污浪费案件被一件件揭发出来。1933年11月,有人举报中央政府总务厅工程所副主任左祥云与事务股长管永才集体贪污筹建中央政府大礼堂工程款,经常大吃大喝,还强迫群众拆房,随意砍伐群众树木等违法乱纪的行为。

这是怎么一回事儿呢?

祥云贪腐案是一个工程贪污案,又是一个窝案,且发生在中央政府总务厅。这令毛泽东等人十分吃惊。

总务厅中央政府重要的工作部门,专门负责管理政府机关事务,包括后勤供给、物资发放,还有苏区首府瑞金的基建工作,且负责中央大型会议的筹备,相当于后来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中央政府最大的后勤部门。总务厅设在瑞金沙洲坝的元太屋,下设管理处、文秘处、交通科、运输队等7个处(室)。首任厅长是毛泽东在湖南一师的老师方维夏,第二任厅长叫刘开。1933年2月,周恩来向临时中央政府提名,由赵宝成担任总务厅厅长。赵宝成上任后,6月临时中央政府决定为准备召开的苏维埃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建造六大建筑,除具有中华苏维埃政权象征意义的中央政府大礼堂外,还有红军广场、红军烈士纪念塔、公略亭、博生堡等。六大工程均由总务厅负责建设。为此,总务厅成立了以管理处长徐毅为主任、副处长左祥云为副主任的工程所,并配备20多名专职干部,任务是专抓六大工程建设。

六大工程建设,是中央苏区有史以来的“大建设”,毛泽东等人十分重视。其中,中央政府大礼堂选址在沙洲坝西面的老茶亭屋背。7月下旬,大礼堂才开始动工,毛泽东便亲自来到了工地察看。

“大礼堂的建筑式样是黄亚光同志设计的,它的造型像一顶平放在地的红军八角帽,你看礼堂前端部分为帽檐,虽是一间低矮的大房间,但可作为主席台的工作用房。”赵宝成介绍说,“主体建筑是八角楼,从地面到屋顶,分为厅堂和屋顶三层;左侧为正面,准备开三道大门,在中门门首上方镶嵌苏维埃共和国国徽图案浮雕,左右两侧上方都是红军军旗图案浮雕,礼堂四周设14道大门……”

“为什么要开14道门?”毛泽东饶有兴趣地问道。

“这种设计不仅方便与会人员进出,特别是遇到紧急情况时,比如敌机轰炸,大家能够快速疏散,而且礼堂内部还能通风和采光。”

毛泽东满意地点点头:“这样设计好,有战争观念和群众观点。”接着,他关切地问道:“工程什么时候能完成,有什么困难?”

“我们正在加紧施工,组织工人突击,一定赶在全苏二大之前完工!”赵宝成说。

在赵宝成的带领下,经过4个多月的紧张施工,苏维埃中央政府大礼堂竣工了,楼上楼下可容纳1000多人,庄严雄伟,气势恢弘,是瑞金最大的建筑。与此同时,红军烈士纪念塔、公略亭、博生堡等几大工程也如期完成。赵宝成还代表总务厅参加了六大建筑的揭幕仪式。

谁知六大工程才竣工,告状信就递送到了中央人民委员会,并很快送到了毛泽东的手里。毛泽东看了举报信后,非常恼怒,生气地说:“中央政府为解决经费、材料,发动群众买公债,鼓励有钱人捐献,前方和后方都这么厉行节约,为的就是支援建设,10万元资金和物资来得多么不易。这些人竟然如此胡搞,必须严惩!”下令中央工农检察部和中央总务厅抓紧审查。

何叔衡组织检察人员前去调查,很快查出工程所的贪腐窝案,其中副主任左祥云贪污银洋246元,事务股长管永才贪污公款97.8元,运输司务长刘兆山贪污伙食和克扣工人工钱共69.2元。何叔衡也气愤了,拍着桌子说:“这些都是苏区人民的血汗钱!是老百姓勒紧裤带省下来的,这些贪官居然肆意挥霍,天理难容!”

红色反腐利剑立即出鞘。

毛泽东和何叔衡下令总务厅厅长赵宝成立即将左祥云等人扣押起来,听候处理。谁知总务厅里还有其他“内贼”,管理处长兼工程所主任徐毅害怕此案事发牵涉自己,买通两名看守人员,偷偷弄来路条和通行证,悄悄把左祥云放走。

腐败案件何其复杂,贪腐分子简直是神通广大。毛泽东接到左祥云逃跑的报告后,责令工农检察部:“一定要将民愤极大的左祥云缉拿归案,把案子查个水落石出。”

何叔衡立即派出工农检察部最精干的人员缉拿逃窜、隐匿的左祥云

天网恢恢。结果,左祥云东窜西逃,还是没逃出天罗地网。就在他眼看就要逃出苏区时,工农监察部干部带着苏区赤卫队出现了,被活捉回来了,拘禁在戒备森严的瑞金九堡的罪犯看守所。

祥云案件使得中央总务厅的腐败问题暴露无遗。1933年12月28日,毛泽东亲自主持中央人民委员会会议,讨论左祥云总务厅腐败窝案。

在会上,有人提出总务厅发生性质如此严重的窝案,厅长赵宝成难辞其咎。事实上,在窝案暴露后,就有人就指责赵宝成是“贪污巨案的总后台”,甚至还有传言说“左祥云等人贪污的钱都落到了赵宝成的手里”。《红色中华》更是刊登出报道,称赵宝成贪污浪费公款不下万元,使苏维埃财政受到重大损失……官僚主义,脱离群众,下级人员的工作毫不验查,给贪污分子良好的机会实行贪污行为。”赵宝成一下子成了中央苏区反腐斗争中引人注目的重要人物。

他的问题自然也引起了毛泽东的高度注意。

此时总务厅毛泽东同住在一个院子。两人日日见面,关系也很好,甚至还不同寻常,时任国民经济部部长的吴亮平后来回忆说:“当时中央的一些负责人歧视冷遇毛泽东,而总务厅厅长赵宝成却不一样,照样地接触他,向他请示工作上的问题,因为政府工作是毛泽东同志管的。虽然毛泽东没有工作上的实权,但赵宝成不这么看,这是很不容易的。”但毛泽东并没因此对赵宝成的失职宽恕。

这次会议做出决定:“对赵宝成进行彻查。”

然而,最后工农检察部经过审问和核实账目,走访调查,查明赵宝成没有贪污,是一位很廉洁的后勤部门高级负责人。但是,临时最高法庭并没因此放弃对他的追责,初步议定处理结果为:“赵宝成总务厅贪污巨案负有失察失责的领导责任,建议撤销党内职务。”

这个处理建议上报到中央人民委员会,博古最后拍板改为:“脱离群众,犯有严重的官僚主义,发生重大失职。”对他的处分是:“撤销总务厅长一职,判罚苦工一年。”

毛泽东没有去说情,同意了这个处理决定,并且说:“我们惩腐手软了,就难以告诫后来者。”

1934年1月4日,临时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对外宣布对“中央总务厅长赵宝成撤职,管理处长徐毅拘押讯办”的决定。数天之后,赵宝成离开瑞金沙洲坝,前往上田村中央红军兵工厂做工。

2月13日,临时最高法庭在中央大礼堂开庭,公开审判左祥云及有关人员。

祥云等腐败分子在自己修建的中央大礼堂里受审。

经过近五个小时的审判后,法庭认定:左祥云贪污公款大洋246.7元;勾结徐毅打介绍信到下肖区,准备有计划地逃跑;勾结反动分子刘良芹、刘良棉买卖路条(刘良芹卖给左犯一张路条花10元,刘良棉送左犯逃跑至江口给了5元);盗窃军事秘密图准备献给敌军,并企图逃到湖南投靠蒋介石的部队来进攻苏维埃;私偷公章和介绍信到于都参加主席团会议,企图进行反革命活动,这些都是事实,证据确凿。最后,临时最高法庭作出如下宣判:

一、对贪污犯、企图越狱犯左祥云处以枪决。

二、对包庇反革命贪污犯徐毅判处监禁6年,剥夺苏维埃公民权6年。

三、对贪污犯管永才监禁18个月,因其为公残疾,判为6个月禁闭。

四、对贪污犯刘兆山判处禁闭6个月。

2月18日,左祥云被执行枪决。

中央苏区红都瑞金)

一桩震动瑞金的贪腐窝案就这样处理完毕,结案了。但是,毛泽东、何叔衡、董必武三位元老的反腐利剑并没有入鞘。作为有远见的政治家,毛泽东反而引起了更为严肃的思考,认为对于贪腐现象,不能仅仅停留在对贪腐分子简单惩处就了事,专门找来副主席项英,说:“这些同志开始并不坏,有的人甚至为革命做过贡献,为什么结伙贪污,这说明我们的工作还有待完善的地方。我们应该从源头上去堵死那些贪污和腐败的渠道。”

“如何去堵?”

“要避免再次发生贪污和腐败,就得去学习当年的刘邦,在政府内搞约法三章。”毛泽东说,“我们要以法制约束人、规范人。事先制定了法度,公之于众,在做事过程中才不会逾越。出事了,处理起来,也有规矩可循。”

项英完全同意。

不久,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下发了由主席毛泽东、副主席项英签发的《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第26号训令,对惩治贪污浪费行为作出了一系列的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凡苏维埃机关、国营企业及公共团体工作人员贪污公款在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

二、贪污公款300元以上500元以下者,处以2年以上5年以下监禁;

三、贪污公款在100元以上300元以下者,处以半年以上2年以下监禁;

四、贪污公款在100元以下者,处以半年以下的强迫劳动。

第26号训令还规定,对上述犯罪者还得没收其本人家产之全部或一部分,并追回其贪没公款。另外规定:对挪用公款为私人营利者,以贪污论罪;对于玩忽职守而浪费公款,致使国家受到损失者,依其浪费程度处以警告、撤销职务以至1个月以上3年以下监禁。

在严惩的同时,该训令还制定了一系列反腐倡廉的预防措施,主要有:一、加强审计,形成经济监控网络,着重审计中央政府各部门的财政收支;二、实行工农检察制度,各级部门设立监察委员会、工农检察部和工农控告局,在各地设置“控告箱”,时常派出“突击队”、“轻骑队”查处群众的举报。

这是我党成立以来颁布的第一个反腐败法令,也是在毛泽东主持下防腐倡廉的第一个法令。训令公布后,中央苏区所有的报刊纷纷开辟专栏,一是揭露批评党政部门存在的贪污浪费、官僚主义、消极怠工等腐败现象;二是宣传训令内容,进行反腐倡廉教育,给所有的人鸣警笛、敲警钟,真正在思想上“筑墙”、“筑坝”。

训令的颁布和宣传声势浩大,各地军民纷纷开展检举、审查贪污浪费运动,对贪腐分子产生了巨大的威慑作用。一些犯有贪污罪行的人主动投案自首,萍乡、上饶等地还出现父亲检举儿子、妻子动员丈夫去政府坦白的事例。在17个中央级群众团体中,共检举出从厅长到科员43人,查出贪污款项计大洋2053元、棉花270斤、金戒指4枚。工农检察院对中央政府各部门共处理64人。这样的严肃处理再次教育了许多干部,思想上的“坝”更加稳固了,反腐的“墙”更高更实了。

通过反腐败斗争的洗礼,中央苏区干部、党员开始自觉地把自己置身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艰苦朴素、廉洁奉公、任劳任怨、公而忘私的工作作风蔚然形成。董必武和何叔衡高兴地说:“毛主席和项英副主席惩治腐败,很严厉,表面上似乎没有人性,其实,苏区惩腐的两枪挽救了千百名干部,避免了他们继续走向错误。”

因为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人的铁腕惩腐,中央苏区很快就风清弊绝。在这里,没有腐败,没有贪婪,人人平等,成为一片自由的天地,与蒋介石统治城乡官员们的贪婪和腐败形成鲜明的对照。苏区成为中国一块风清弊绝的世外桃源,种田的“泥腿子”与干部没有距离,他们可以随便地评价干部的穿衣戴帽,可以随便去摸部长们的胡须,可以跟部长一起踢毽子。老百姓高兴地说:“南京北京,比不上瑞金;美国英国,比不上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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