纱帽底下无穷汉:晚清基层公务员刮油刮到曾国藩、李鸿章身上
文| 黄金生
清代为防止地方官贪污,凡在地方做官的都有数量不等的养廉银,如作为一品外官的总督,虽然俸银也只有180两,但养廉银则高达1.5万两,个别甚至高达3万两,高出京官30倍以上。即使是七品知县的年俸也比七品京官高8倍。
外官薪俸如此之高,实际是出于“高薪养廉”的考虑。但“一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地方官吏并未因薪俸优厚而有所收敛,所谓的“高薪”相对于官员的胃口距离还差得远。
“晚清第一贪”爱新觉罗·奕劻影视剧形象
在晚清官场最能“刮油”的当属那些各部的书吏,书吏即办公室的普通文员,是最基层的公务员,但他们却掌握着报销费用的生杀予夺大权,所以那些威风八面的官员,在他们面前,往往也要礼让三分。
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击退廓尔喀入侵、平定西藏战乱的福康安从前线凯旋,却遭到户部书吏的勒索。这位凯旋的爵爷从小由乾隆皇帝带在身边长大,是皇帝的红人,怎会遭到书吏的搜刮呢?原来,福康安在回到京城以后,往户部(财政部)递交军费账册,以便报销军费开支,不料却遭遇户部书吏索要“部费”,也就是要赏钱。并特意提醒福康安,现在你刚刚大捷归来,皇上对你有求必应,一旦这事久拖不决,“上意倦厌,必干诘责”。这句话是在暗示福康安,要办尽早办,如果拖下去对其不利。爵爷被这帮书吏搞得也没了脾气。
同样,晚清重臣曾国藩、李鸿章都曾受到这些书吏的勒索。据《李鸿章全集》记载,书吏索要的回扣是一厘三毫(就是报销一百两给一两三钱)。当时湘军、淮军要报销的军费是3000多万两银子,按一厘三毫算就需要40万两,相当于现下人民币8000万元。通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以回扣8万银子(人民币1600万元)了事。
据晚清学者冯桂芬的估计,在他生活的道光、咸丰时代,全国书吏的灰色收入超过两千万两白银,而整个清朝的财政收入不过四千多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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