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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孔融让梨:教育应从守法开始

发布时间:2015-02-02 栏目:专题 投稿:炙热的红酒

一次偶然的机会,与朋友们聊到孔融让梨的故事,总觉得这个“让”字似乎并不妥贴,有夸大其德行之嫌。后细细想来,这一有意无意的夸大,极有可能与传统文化的导向标准有关,与中国传统教育的标高(即培养人的尺度、标准)关系密切。于是想再谈谈愚见。一孔之见,贻笑大方。

孔融(153~208年)字文举,鲁国(今山东曲阜)人,东汉文学家,建安七子之首。是孔子第二十世孙。兄弟七人,他排行第六。在他四岁时,每次兄弟们一起食梨,哥哥们都拿大的,他却总是拣小的。家中大人问他何故,他回答说:“我小儿,法当取小者。”为此,他受到孔氏家族的夸赞。孔融一生刚直耿介,书气甚足,终因锋芒太露而不见容于当权者,建安十三年被杀。

我上小学中学时,都听过孔融让梨的故事,全是告诉我孔融如何如何有礼,把梨子让给别人吃。以至我当了老师,也这样教育我的学生。现在看来,颇有谬种流传之嫌。

其一,孔融让梨并不是一味谦让,他的让是有原则的。“我小儿,法当取小者。”在他的头脑里,“小”就应该取小的。我觉得孔融的可贵不在一个“让”字,孔融也没有让,他明明是“取”了的,何谈“让”呢?倒是小小年纪竟懂“法”,知道按规矩取物,取得光明,取得有道,这才是令人敬佩的。纵观孔融一生,提倡法理社会,不惜身家性命,是其一直主张,孜孜以求的。为什么在传统的故事里,却忽视“法”而强调“让”呢?

其二,孔融让梨,并不是把梨让给别人,自己不吃,而只是取小的。如果有让的成分,也只是让大的,无论如何他是有梨可吃的。也就是说,他的“让”是有底线的。能够一日三餐吃饱喝足后还每每有梨吃,就是吃一个小点的,又有何不可呢?况且即使他拿一个大的,如果吃不完,被哥哥们笑话,或因浪费而被父母训斥,那不掉大了?结果到了我们嘴里,就成了宁可自己不吃也要让给别人吃,好像孔融成了“孔圣人”。

其三,孔融让梨(确切地说是让大梨),其对象是自家兄弟,对外人是不是让,我们就不得而知了。是不是因为他姓孔,这一取小就成了让,就成了礼,也就成了谦谦君子了呢?

当然可能还有其四、其五,比如:孔融的“让”有没有故意的成分呢?如果像胡屠夫一样,嘴上说让,手却牢牢抓住,岂不太作秀了?不过这种猜测颇有小人之心,还是不说的好。

由此看来,我们应该从孔融让梨的故事中解读哪些信息,实在太重要了。因为它涉及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大问题。

明明是依“法”取梨,却偏偏说成是“让”梨,其目的无非是要教育人们“克己复礼”,强调仁德,让世人都去当谦谦君子。主观上是想让出一个清明世界,有序乾坤,人性社会。结果呢?让出的是无序,是混乱,是懒惰,是不劳而获。教育别人都去让梨,是不是都不吃了呢?梨子让,那饭菜让不让呢?吃的让,那穿的让不让呢?物质让,那荣誉让不让呢?是不是连夫、妻也要让呢?这样让来让去,不就又让回原始社会了吗?

再说,说算孔融让梨,也是有前提的。第一,他最后是有一个的。第二,他吃梨的机会很多。如果忽视了这两点,一味强调“让”,难道让人饿死也“让”吗?我们本来是教化人性向善的,结果连人都没了,如何向善呢?我看这与封建时代要求妇女“三从四德”,现代社会教唆未成年人赴汤蹈火没什么两样,都是不人性的,更谈不上向善了。

由此,我想到了中西方教育的差异。

我们知道,中国的传统文化是极其注重教化功能的。一个“让”字也许可以告诉我们,传统教育圣人教育,其教育目的是培养圣人,希望每个人都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后来果真战乱连连),都成为圣人,都能向善,都有圣德。教育标高高不可攀。而西方教育则是凡人教育,首先把人当凡人,主张人性本恶,所以就制定许多法则来限制“恶”,从来不相信有什么“青天”“明君”。其教育目的只是要凡人守法守法就是合格的公民。教育的标高只是做人的底线——不违法。

奇怪的是,绵延几千年的中国圣人教育,竟造出了一个非常不善,很不人道,也不圣德的凡人社会。而只有五百年来的西方凡人教育,却首先创造出了一个民主、自由,相对而言更富裕、更尊重人道、更向善圣人社会

这个巨大的悖论是怎样产生的呢?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难道不应该反思吗?

我们走了几千年,才走到初级阶段。我想这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绝不仅仅指物质的不富有,还应该包括精神的不富有,德行的不高尚。也许正因为此,才要人们行礼。但做人的底线都没守住,又如何行礼呢?就像一首歌中唱到的,“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这其实就是要人们不接班,共产主义离我们多远呀,谁能活到接班的那一天?

所以我说“法”的教育是基础,是面向大众,永远是第一位的,是重中之重。我们可以强迫人人都守法,却不能要求人人都行礼。如果某种礼真到了人人都能行的那一天,那这种“礼”也就成了又一种“法”了,因为“法”也是在不断进步的。(其实“礼”如果不是作为一种修养,而是作为一种规定的话,就是为不平等的等级社会服务的,只适合小农经济和农业社会,不适合以自由平等为前提的市场经济和民主政体的现代社会

四岁的孔融就知道依“法”取梨,就懂得守法的道理,这是多么难能可贵的啊!这个鲜活的素材,充分告诉我们守法是多么令人敬重。可是我们却偏偏忽视根本,不学其法,而用那些虚无的所谓德礼去忽悠后人,这是多么令人惋惜的啊!

谦让、礼让、忍让无疑是一个社会文明与进步的标志,但公平、守法,才是社会进步的基础。一个知书达礼的人是从教育守法开始的。因此,我们教育,首先应该教育学生守法,依法而取,依法敢取,然后才是以礼而让,温文尔雅。别为了一个“让”字,最后“礼”没学会,“法”也没教出来,不伦不类,误人子弟。

我看“孔融让梨”不如改为“孔融取梨”的好!这一“让”一“取”,虽一字之差,却让我们教育标高从天上回到了人间,这不更有利于我们踏踏实实抓“基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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