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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明朝的犯人听到要梳洗会吓得大惊失色?这个梳洗究竟是什么东西?

发布时间:2015-08-09 栏目:专题 投稿:优美的小丸子

明朝时期朱元璋杀伐果断,对待敌人的时候是如此,对待自己人的时候也是如此,当初的开国功臣被他杀了个遍,因为他的家庭在早期的时候被贪官污吏所迫害的家破人亡,再加上他常年征战这才造就这样的性格。

由于存在童年阴影,老朱对手下官员非常不信任,尤其对于贪官污吏更是绝不手软。他给官员制定的俸禄很低,而对于贪污行为又制定了极为严厉的处罚措施。朱元璋规定,凡贪污60两银子以上的官员就要杀头。

此外,朱元璋还发明了很多酷刑,用来对付那些敢于贪污官员,最著名的当属剥皮实草,就是把犯人的皮剥下来,填入稻草,做成人形稻草人,放置在县衙大堂后面的土地祠中,以警告继任官员不要以身试法。

朱元璋以流民身份加入红巾军后,不过是一个小小的九夫长,直到第二年才“归乡里,募兵得七百余人以还”,得以依靠招募的兵力和同郭子兴的关系从一个低层军官跻身郭子兴部的中级军官,成为赫赫有名的“朱镇抚”,并开始建立自己的班底。

这一批人也就是后来被称为“元从中涓”的淮西集团功臣,这一集团在政治和军事上的代表人物为洪武初年所封的“六公二伯二十九侯”。但是帝王通常都有一种心理,总想自己身后江山永保与太平永固,这就好比一个骤然成为暴发户的老乞丐,唯一的愿望就是能守住他手里这笔财富。

清代史论家王夫之在针对秦始皇的评论当中对于这种帝王心理有很生动的刻画,“顾盼惊猜,恐强有力者旦夕崛起,效己而劫其藏”。朱元璋本身又出身乞丐,他的这种心理就更强烈,这从他和太子朱标的一段对话当中就可以看得出来,他称被诛杀的功为“杖”之“棘”,可见他对于这些开国功臣的不满情绪。

梳洗”也是朱元璋发明的一种酷刑,乍听起来貌似比较温和,不像剥皮实草听上去就令人胆战心惊。

梳洗”是误写,这个刑法的真正名称是“刷洗”,明朝人称:“国初重辟,凌迟处死外有刷洗,裸置铁床,沃以沸汤,以铁帚刷去皮肉”。明清史书沈中《圣君初政记》、祝允明《野记》和吕毖《明朝小史》都有记载。

这里的“重辟”向我们道出了“刷洗”刑法的性质。大概来说,除了普通的刑事犯罪之外,明太祖惩处贪污与党争两种犯罪很严格。贪污有处以弃市,处以凌迟,最为著名的针对贪污刑罚就是剥皮实草。但参考明太祖时期编撰的《大诰》,贪污并没有处以“刷洗”的例子。那么就只剩下第二种可能:这种刑罚是针对党争的大臣而生。明初党争的功臣主要是身为武官的勋贵。

梳洗,顾名思意当然会用到梳子,不过这个梳子可不是我们一般用来梳头的木质或者是塑胶梳子,而是一把铁梳子,上面的梳齿全是一根根的铁刺。

行刑过程是先将犯人衣物除去,背部朝上趴在铁板上,然后用开水浇在犯人背上,反复几次之后,用铁梳子一下一下的在皮开肉绽的背部进行梳理,直到露出白骨为止。犯人往往在用开水浇背时已经晕死过去,等到梳理出白骨时早已气绝身亡。

据说,这是朱元璋小时候见屠夫在杀猪去毛时得来的灵感,不同之处在于,猪是被杀以后才拔毛,而梳洗之刑却是在人还活着的时候行刑。

由此可以看出,朱元璋对贪官污吏的痛恨简直到了令人不寒而栗的一种程度,既要让人死,而且还要受尽折磨,以酷烈的刑罚来警告在任官员,切莫贪赃枉法。

因此,明朝犯人一旦听到要“梳洗”便会吓得大惊失色,这种“加强版死刑”比“斩首示众”还要痛苦百倍,试问又有谁在听到自己即将受刑时不会感到惊恐不已呢?

明初的新贵都安于享乐,不论是心理和生理都受不了这样残忍的刑罚。第一代勋贵能够比较冷静的面对处刑,可第二、第三代勋贵“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往往在这样的刑罚面前恐惧异常。景川侯曹震的儿子曹炳、蓝玉的儿子蓝闹儿出卖乃父,东莞伯何荣更是一口气供出会宁侯张温、东平侯韩勋、宣宁侯曹泰、淮远侯曹兴与全宁侯孙恪等五侯,由此我们也可以得知“刷洗”刑法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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