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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国演义》的黄正甫本

发布时间:2016-02-03 栏目:专题 投稿:拼搏的夏天

黄正甫刊《三国演义》,在《三国演义》明刊本中是一个并无多大地位的版本。但近来却 被宣传为“是目前国内所能见到的《三国演义》的最早刻本”,其“刊刻时间早于明嘉靖壬 午(嘉靖元年,1522年)本《三国志通俗演义》约二十年以上”。(注:《出版说明》,张志和氏整理黄正甫本《三国演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并因为此本“不标作者姓 名”(注:张志和氏《前言》,同上书。),由此又被论者作为《三国志通俗演义》不出于罗贯中的过硬证据(注:张志和氏《前言》,同上书。)。此种观点集中 体现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张志和氏整理的黄正甫本《三国演义》的《出版说明》及 《前言》中,而此书印数似乎不少,影响也就较大。因此,不得不稍加辨证。

把黄正甫本作为《三国演义》的现存最早刻本,是张志和氏的创见。现据其为中国人民大 学出版社整理出版的黄正甫本《三国演义》所写《前言》,概括其论据如下:一、黄正甫本 (以下简称黄本)的有些内容,可以证明此本就是嘉靖壬午本所谓“旧本”——“旧有的版本 ” ,因而其刊刻必在嘉靖壬午以前;二、黄本卷首的《序》、目录和封面虽然“是天启间刻” ,但“自‘君臣姓氏附录’以下(包括正文。——引者)字体同目录以及‘叙’不一致”,所 以,“正文则是旧版”;三、黄本中的有些说明性的字句,在嘉靖壬午本中“都没有了”, 这也可见“嘉靖本显然后出”;四、在黄本中未收尹直《名相赞》中关于诸葛亮的赞(嘉靖 壬午本有),可知其刊刻必在弘治十七年(1504年)以前(因《名相赞》有该年尹直自序,“大 约即刻于此年”),(注:张志和氏《前言》,同上书。)但却收有周静轩的不少诗,张氏认为其时周静轩当尚未“冠带荣身” ,而据他的“考证”,那当在弘治十三年(1500年)前后(注:张志和氏《前言》,同上书。),这也就是黄本刊刻的下限和上限。

在这里存在着一连串概念的混乱,不能不加以厘清。

首先,黄正甫本是否为嘉靖壬午本以前的“旧本”?

张志和氏从黄本内容上找出来的两个被作为“旧本”的证据是:一、“在黄正甫刊本卷十 三《庞德抬榇战关公》和《关云长水淹七军》两节中,曾写到庞德有一部将名叫伍伯,随庞 德出战及溺水而死的事。但这个伍伯在嘉靖本(指嘉靖壬午本,下同。——引者)中并无此人 ,而是以骁将五百人代替了伍伯”;张氏认为,黄本的这种写法是正确的,嘉靖壬午本的“ 叙述却文理不通”,“由此亦可以证明,嘉靖本不是罗贯中的原作,也不会是最早的刻本。 可以想见,如果此书为罗氏原作,那么,其叙事不论巧拙如何,总不至于产生这样的矛盾现 象。今有黄正甫刊本的存在,以及该本所叙有关伍伯故事的合情合理,足以证明在嘉靖本刊 刻之前,《三国演义》早已有刊本行世,黄正甫刊本即(原文如此。——引者)是其中之一。 ”(注:张志和氏《前言》,同上书。)二、“嘉靖本卷十二《张永年反难杨修》一节中,叙及张松诈称《孟德新书》乃是抄袭 之作,正文中有曹操‘遂令扯碎其书烧之’一语。此句下有注云:‘柴世宗时方刊板。旧本 书作“板”,差矣。今《孙武子》止有魏武帝注。’”而黄本卷十《张松反难杨修》一节中 的有关文字则为“修曰:‘丞相所作《心书》,适间松略观一遍,便能暗记,称言此书乃战 国无名氏所作,蜀中小儿亦能诵之。xiū@①未信,松朗诵之,如瓶泻水。此世之罕有’ 。操令破板焚之。”张氏因此认为:“由此‘操令破板焚之’一语可证,嘉靖本这条小字注 所说‘旧本书作“板”’的‘旧本’就是指的该书(指黄正甫本。——引者)这样的‘旧有的 板本’。”(注:张志和氏《前言》,同上书。)

先说第一点。现存的《三国演义》版本中,有两个刻于嘉靖年间,一个就是张氏称为“嘉 靖本”的嘉靖元年壬午(1522年)所刻的《三国志通俗演义》,另一个是嘉靖二十七年(1548 年)叶逢春刻的《新刊通俗演义三国志史传》。(注:此本各卷题名不尽相同,这是其第一卷的题名。)前者的影印本现已习见,后者现也已有了 关西大学出版部所出的井上泰山教授整理本(并附原书的影印本)。叶逢春本叙此一故事也作 伍伯,情节并不少于黄正甫本,而文字则较黄本为胜。如在抬榇出征前庞德与伍伯的对话, 黄本作:

骁将伍伯问曰:“将军载榇何意?”德曰:“汝随我多年,知我心腹。此行与关羽决死战, 我若杀关羽,吾自取其尸首置于榇中,回献魏王。我若被关羽所杀,汝可取吾尸置于榇中而 回,汝勿负吾也。”(注:张志和氏整理黄正甫本《三国演义》。)

叶逢春本则作:

手下骁将伍伯问曰:“将军载榇何意?”德曰:“汝与吾相随许多年,彼(“彼”下疑脱“ 此”字。——引者)各知其心腹。今吾以大事付汝,汝休负吾。今与关羽决一死战,我若杀 关羽,可作急取其尸,吾自取其首。置于榇中,回献魏王。我若被关公所杀,汝亦取吾尸置 于榇中而回。”(注:《三国志通俗演义史传》下卷(日本关西大学出版部)。)

古时军功,以首级为重;所以庞德若被关羽所杀(此处所说的“杀”皆指身首分离而言), 其首级必成为关羽或其部将的战利品,伍伯所能抢回的也只是其尸身而已。但若庞德杀了关 公,为什么必须由他自己去把关羽的尸身抢回来而且由他自己置于榇中呢?在战场上是时机 瞬息即变的,他既杀了关羽,不立即指挥追杀,却去抢关羽尸身而且将它放于榇中,有什么 必要呢?两相对比,显然叶逢春本关于此点的交代(庞德取其首级而伍伯取其尸身)是合理的 ,黄本则是不合理的;因为黄本乃是删节本(说见后),这种不合理当是由删节所造成。

至于第二点,叶本的相关文字如下:

操曰:“……松有何能?”曰:“且休言倒海翻江之辩,嘲风咏月之才,适来丞相之所撰《 孟德新书》,略观一遍,便能暗记。扬言曰:‘此春秋无名氏所作之书,蜀中小儿皆能诵之 。’xiū@①未信,其人暗诵,如瓶泻水。如此博闻强记,世之罕有。”曹曰:“莫非古 人与吾暗合否?”遂令破板烧之。(注:《三国志通俗演义史传》上卷。)

不但杨修的回答更其全面,曹操的“莫非古人与吾暗合否”一句更是点晴之笔。曹操为了 抹煞张松的才华,宁可说自己的书与“古人”“暗合”,也不愿承认张松能过目成诵;但自 己的书既与古人暗合,那就没有什么价值了,所以“破板烧之”。若如黄本所写(黄本无曹 操此句),那么,张松能过目成诵,曹操为什么要把自己的著作“破板焚之”呢?黄本的这种 不合理情况,当也是删节所造成。

所以张志和氏用以证明黄本为“旧本”的两个例子,也都见于叶本。二本的优劣姑且不 论,但既然可以由黄本的这两点来证明其为早于嘉靖壬午本的“旧有的板本”,那当然也可 由 此来证明叶本为早于嘉靖壬午本的“旧有的板本”了。然而,说刻于嘉靖二十七年的叶本, 是比刻于嘉靖元年壬午本还要早的“旧有的板本”,那不免是逻辑混乱的谬说。比较准确 的说法,是在叶本中保存了壬午本中已经失去了的“旧本”的某些面貌;但这绝不意味着叶 本是早于壬午本的一种本子。对于黄正甫本,当然也只能这样说。张志和氏要以此来证明黄 本是早于嘉靖壬午本的“旧有的板本”乃是概念的混乱。

张氏所举的第四个证据也属于这种性质。他以黄本不收尹直《名相赞》中关于诸葛亮的赞 而收有不少所谓周静轩的诗为理由,判定黄本刊刻的上限为弘治十三年(1500年)以前,下限 为弘治十七年(1504年)。尽管在这种考证中存在不少错误,但已不必与之计较,只要指出一 点就够了:叶本也无尹直的赞,也有“周静轩”的诗;如果张氏用来判定黄本刊刻上下限的 这两个理由可以成立,那么,我们也可以根据同样的理由判定叶本刊刻于弘治十三年前后至 弘治十七年之间。但叶本明明刻于嘉靖二十七年。因为该本卷首有“嘉靖二十七年岁次戊申 春正月下浣之吉钟陵元峰子书”的《三国志传加像序》,其中说:“而罗贯中氏……作为传 记,书林叶静轩子又……加以图像,又得乃中郎翁叶苍溪者聪明巧思,镌而刻之,……”(注:《三国志通俗演义史传》上卷。)其第一卷卷首并有“东原罗本贯中编次 书林苍溪叶逢春采像”的题署,其为刻于嘉靖二十七年无疑。张氏的此种证据能否成立,也就不必词费了。

那么,黄本到底刊于何时?

该本卷首有博古生的《三国志叙》,所署写作年月为“癸亥春正月”。孙楷第先生《中国 通俗小说书目》以此本为天启间刊本,盖以“癸亥”为天启三年癸亥(1623年)。对孙楷第先 生的这一判断历来无异议,至张志和氏才提出不同看法。如上所引,他认为这篇《三国志叙 》以及封面、目录是天启间刻的,但目录后的“镌全豫(张氏原注:应为像,此为原书刻错 的字)演义三国志群臣姓氏附录”和正文的字体不同,并由此得出了“正文则是旧板”的结 论。

现在请看字体不同的具体情况。张志和氏说:《三国志叙》的“字为手写体”,“目录字 为仿宋体”,“群臣姓氏附录”及正文则“为较粗糙的简体字”。这就是张氏用来证明黄本 的序、目录和正文等并非同板的理由。按,明代后期坊刻小说、戏曲的序言,往往为行书之 类的“手写体”,此已是研究古代小说、戏曲者的常识;而以序言所署年月为确定坊刻小说 、戏曲刊刻年月的依据,也已是古代小说、戏曲研究者的通例(当然,也可能有一二年的误 差,例如写序在上一年而刊刻则在下一年)。用序言为“手写体”而正文为非手写体为理由 而否定序与正文为同时所刻,这却是张氏的独创。但既要自创新例,那就必须拿出充分的证 据来,也即对明代现存的序文为“手写体”而正文非“手写体”的坊刻小说、戏曲的刊刻年 代一一加以考证,以证实这样的刻本中有相当数量的本子的刊刻年代均早于序文所署年月数十年乃至一百年以上。只有这样,才能推翻现在用以测定此类书籍刊刻年代的通例而得出张 氏那样的结论;否则就难免使人深感诧异。

至于目录的字刻得端正一些,以后部分的文字刻得草率一些,这在福建一带的坊刻小说中 也是常见的事。因为,目录刻得端正,容易给人——至少是不认真翻看的读者——造成刻工 道地的印象,以吸引其购买,以后的字刻得草率,则可节省成本。所以,“目录字为仿宋体 ”,乃是缺乏常识之谈。只要查查《辞海》就可以知道:“仿宋体,一种印刷活字字体。19 16年前后由钱塘丁辅之、丁善之等集宋代刻本字样仿刻而成。”(注:《辞海》1999年版(辞书出版社,1999)。)而黄本乃是木刻本,并 非 活字排印本。其谓正文等“为较粗糙的简体字”,也不确;只不过有少数字使用了当时的俗 写简体而已。

然则张氏所举出来的黄本中那些在嘉靖壬午本中“都没有了”的说明性的字句,可否证明 “嘉靖本显然后出”、因而黄本在它之前呢?也不。

被张氏用作证据的这类字句,共三条。今逐一论之。

(一)张氏说:在黄本“卷之七下有‘七卷八卷首尾共两年事’数字,这样的字句的出现, 也只能是最初的写定者据史籍敷演故事时才能留意的。而在嘉靖本中,这样的字句都没有了 。”(注:张志和氏《前言》。)这是张氏所谓“嘉靖本显然后出”的证据之一。

这种说明,固然有可能是“最初的写定者”在编写时所加,但如有另一人把《三国演义》 的每一卷都仔细读一读,也可以知道每卷所写之事始于何年,止于何年,所以它也可能是某 一位出版者(或抄录者)所加。不过,明代后期的刊刻小说的书坊——尤其是福建的书坊—— 大概不会愿意下这类过细而无利可图的工夫,因而此类说明有可能出现较早,也就不能排斥 “旧本”原有而被嘉靖壬午本所删的可能性。然而,既有这样的说明,就应每卷都有,不应 只出现在第七卷,也不应两卷合在一起来说明。——七卷八卷所述恰巧事情较少、年分较短 ,合在一起计算还较容易;但如有叙述年分长、事情多的卷帙(如第一、二卷共十二年,十 七、十八卷共二十六年),两卷合在一起计算,岂不太麻烦?因此黄本说明的这种状况,显然 已不是原貌。

其实,附有此类说明的本子,现在所能见到的以叶逢春本为最早。该本十卷(现存本缺三、 十两卷),每卷下皆有说明:第一卷为“起汉灵帝中平元年甲子岁,止汉献帝兴平二年乙亥 岁,首尾共一十二年事实”;第二卷为“起汉献帝兴平二年乙亥岁,止汉献帝建安五年庚辰 岁,首尾六年事实”;第四卷为“起汉献帝建安十二年丁亥,至汉献帝建安十三年戊子,首 尾共二年事实”;第五卷为“起汉献帝建安十三年戊子,尽汉献帝建安十六年辛卯,首尾共 四年事实”;第六卷为“起汉献帝建安十七年壬辰岁,尽汉献帝建安二十四年己亥岁,首尾 共八年事实”;第七卷为“起汉献帝建安二十四年己亥,至蜀章武二年,魏黄初三年壬寅, 首尾事实凡四年”;卷八为“起蜀章武二年、魏黄初三年、吴黄武元年壬寅,至蜀建兴六年 、魏太和二年、吴黄武七年戊申,首尾共七年事实”;卷九为“起蜀建兴六年、魏太和二年 、吴黄武七年戊申,至蜀延熙十六年、魏嘉平五年、吴建兴二年癸酉,首尾共二十六年事实 ”。如前所述,叶本较多地保存了嘉靖壬午本以前的“旧本”的面貌;同时,正如该书的整 理者井上泰山教授所指出的,叶本是一个很草率的坊刻本;(注:参见井上泰山氏《解说》,《三国志通俗演义史传》下卷。)此种详细而做起来很麻烦的说 明(尤其是第七卷以下需同时用两个以至三个年号来计算),倘非“旧本”原有,只以图利为 目的的书坊是不会去做的。换言之,叶本的这种说明乃是(或接近)“旧本”的原貌;因而只 在第七卷下有这样一句简单的说明黄本则已与“旧本”原貌相距很远了。它与没有此种说 明的嘉靖壬午本在这点上的区别,只能证明黄本不属于嘉靖壬午本系统,却绝不能证明其刻 得比嘉靖壬午本早。

在这里还牵涉到一个分卷问题。叶本十卷,黄本二十卷;叶本的每一卷在黄本中都成了两 卷。那么,原来到底是十卷抑二十卷呢?“旧本”倘原是二十卷,自应每卷下有这样的说明(因若以每二卷为一个统计单位,则该单位故事所历的年数必较以一卷为一个单位者增加,统 计起来只有麻烦;而且,不是每卷都有说明而要隔一卷才有一个,那就使读者不能知道每一 卷故事所历的年数及其迄于何年或始于何年,例如,倘以说明置于第一卷,就不知第一卷止 于何年和第二卷始于何年,那必然会引起读者的不满,认为这是一个偷工减料的、草率的本 子),后来翻刻,也没有必要将其合并为每二卷才有一个。所以,原来当是十卷,在将它分 为二十卷时,如仍用每卷有一说明的形式,则对每卷故事的起迄需要重新统计,颇为麻烦, 为了贪图方便,就把原来每卷下的说明改为二卷合用,以省掉重新统计的工作。

接着而来的一个问题是:把十卷分为二十卷,是否始于黄本?倘若是的,那么,第七卷下的 说明“七卷八卷首尾共两年事”自也是出于主持黄本编刊者的手笔,或出于他的授意,那么 ,他为什么只在第七卷下加这样的说明,而其他的各卷都不加呢?倘说他在加了一次说明后 就不耐烦了,所以其他各卷都没有;但加说明自应从第一卷起,为什么唯一的一个说明却出 现在第七卷?所以,导致这种状况的唯一可能是:黄本所依据的本子原是每二卷有一说明的 ,主持黄本编刊者认为此种说明没有必要,就把它们删去了,只是由于删除时的疏忽,把第 七卷下的说明保留了下来,刻出来就成了现在的样子。由此言之,黄本的底本实是一个已把 “旧本”的十卷分割成了二十卷的本子,而且颇为草率。因为:第一,它不对每卷故事的起 迄时间和所历年数重加统计,而采取了把“旧本”的每卷有一说明改成每二卷出一说明的只 图 省力而不恤降低质量的方式;第二,从叶本可知,“旧本”每卷下的说明是先注明该卷故事 的起迄时间,而且颇为详细,包括年号和干支,然后再注其所历年数,但在黄本的底本中, 却把起迄时间这一项都删去了。——关于此点,也许有人会说:黄本第七卷下的说明虽然没 有起迄时间,但何以证明其并非黄本所删而是它的底本的原来样子呢?这将在论述下一个 问题时一并解决。

(二)张氏说:黄本“镌全豫(‘像’字之讹演义三国志群臣姓氏附录(在嘉靖本为‘三国志 宗僚’)”“中所列的人物,与嘉靖本及其他本所列基本一致。但此本‘附录中有两句话却 为嘉靖本及其他本所无,一是在‘附录’之前有‘起汉灵帝戊申岁至晋世宗庚子岁止,首尾 总计一百一十三年事实’”。(注:张志和氏《前言》。)又说:嘉靖壬午本卷首蒋大器序说“若东原罗贯中以平阳 陈 寿传,考诸国史,自汉灵帝中平元年,终于晋太康元年之事,留心损益,目之曰《三国志通 俗演义》”,“但我们看嘉靖本所叙史事,实起自汉灵帝建宁元年(168年)终于晋太康元年( 280年)”,黄本卷首“附录”“下有‘起汉灵帝戊申岁至晋世宗庚子岁止……’一行文字。 ……这与该书所叙史事年代起止是一致的。”(注:张志和氏《前言》。)所以,张氏不但因此而认为有此行文字的 黄 本为“旧本”和“嘉靖本显然后出”(注:张志和氏《前言》。),并还进而作了如下结论:“这也证明蒋大器的序 实在是一文不值的”。(注:张志和氏《前言》。)

不过,如上所引,叶本第一卷的说明是:“起汉灵帝中平元年甲子岁,止汉献帝兴平二年 乙亥岁”,所述起始之年恰恰与蒋序吻合;而且,叶本的这一说明当出于“旧本”,也已如 上述。当然,正文第一节《祭天地桃园结义》的开头确是“后汉桓帝崩,灵帝即位,时年十 二岁。……建宁二年四月十五日,帝会群臣于温德殿中,……”(注:《三国志通俗演义史传》上卷。)然则“旧本”在说明中何 以不说“起汉灵帝建宁元年戊申岁”呢?当是因为建宁元年只是汉灵帝即位之年,而非三国 史事肇始之岁。如从正式的历史纪年来说,“三国”自应从东汉灭亡、曹丕代汉的黄初元年 算起;但魏、蜀、吴之间的如火如荼的斗争却是远在这之前就开始的,到黄初元年,这些最 精采的故事都已结束了。倘竟从黄初元年写起,《三国演义》的吸引力至少要失去十之七八 。因而“旧本”把三国故事的正式开始定为中平元年——据该书所写,在这一年中,随着黄 巾军的“举事”,蜀、魏、吴三国的创始人刘备、曹操、孙权相继登场,这之后三个集团的 势力逐渐扩大,乃至形成三国鼎立的形势。既然《三国演义》所述说的是三国故事,那么, 把书中刘备、曹操、孙权开始登场的中平元年作为它的开始,当然比把建宁元年——那年刘 备还在“贩履织席为业”(注:《祭天地桃园结义》,《三国志通俗演义史传》卷一。)——作为其开始要合理得多。所以,书中所简单交代的灵 帝即位至黄巾“举事”的过程不过是三国故事的引子。否则,《祭天地桃园结义》一开头就 是“后汉桓帝崩,灵帝即位……”,只要是识字的人,谁都看得懂那是在说灵帝即位那一年 的事,为什么“旧本”卷一的说明和蒋大器的序偏偏不说其始于灵帝建宁元年而要说它起于 中平元年呢?顺便提一下,蒋大器所看到的本子可能还是每卷下说明起迄年代的,故其所述 与“旧本”相合。

因此,黄本“附录”下的“起汉灵帝戊申岁……”的“一行文字”,实与“旧本”抵触。 而如果黄本的底本中,其卷一说明原有“起汉灵帝中平元年甲子岁……”的话,黄本的编刊 者自能明白三国故事是从甲子年刘、曹、孙相继登场开始的,而不致硬说其起于“汉灵帝戊 申岁”了。

(三)被张氏作为黄本出于嘉靖壬午本以前的另一证据,是“附录”的“魏姓氏‘别传’后 ,有‘巳上皆有本传,惟本堂全像演义,搜补事实,一一载之。故增附录耳’。由此亦可想 见此书在最初写定时,据当时的三国故事参以史籍,踵事增华,整理成书的情形”。(注:张志和氏《前言》。)按,黄本的“镌全像演义三国志君臣姓氏附录”,所载均为人名。此处的“本堂全像演义,搜补事实,一一载之,故增附录耳”之语,显然是指黄本(或其底本)“搜补”了原先的《三国演义》所不载的“事实”,并把它们“一一载”于书中,以致书中人物增多,所以在卷 首的“镌全像演义三国志群臣姓氏”中增加了“附录”,以记载这些“搜补”进去的“事实 ”中的人名。张氏也是这样理解的,故有“踵事增华”等语。不过,这几句话却恰恰暴露了 黄本(或其底本)的编刊者根本不了解《三国演义》卷首这个“三国志君臣姓氏”的意旨,因 而这几句话绝非“旧本”原有。

类似这样的君臣姓名,在《三国演义》的很多版本中都有。例如,嘉靖壬午本卷首有《三 国志宗僚》,所载人名按蜀、魏、吴三个系统依次排列(黄本也按这一系统排列);而每个系 统中的名称次序又不尽相同。蜀的排列次序是帝、后及其儿子,然后“列传”、“别传”、 “附传”。吴与蜀相似,唯在帝、后之后有“宗室”,所载不仅为各帝之子,蜀的“列传” 则为吴所无。魏与蜀的区别,首在传的名称:蜀的“列传”,魏改称“本传”之后、“列传 ”之前。叶本在全书总目录后,有一个“三国君臣姓氏附录”:其细目为“魏国帝纪 后妃 纪 臣纪 皇族纪 别传 蜀国帝纪 后妃纪 臣纪 皇族纪 别传附传 吴国帝纪 后妃 纪 臣纪 皇族纪 附传”。但无具体人名。估计这只是一个目录,具体人名当在第十卷( 正文的最后一卷)之后。今其第十卷已佚,此一部分当也随之亡佚。黄本所用名目也是“帝 纪”、“后妃纪”、“臣纪”之类的名目,与叶本当为同一系统,但已作过增改。

在这里首先应弄清楚的是这一名单的性质。嘉靖壬午本的“三国志宗僚”,似应理解为史 籍《三国志》中的“宗僚”姓名;叶本的“三国君臣姓氏”则既可理解为《三国志》中的, 也可理解为《三国演义中的黄本的“镌全豫(像”字之讹)演义三国志君臣姓附录“(类 似这样的名称并非始于黄本,但为节省篇幅,本文于此不涉及)则显然是指《三国演义》中 的君臣姓氏了。

先看嘉靖壬午本。它的这份名单中,囊括了《三国志》中的较重要人物,尤其是有正式传 记的人物,而且有好些是只见《三国志》而在《三国演义》中根本不出现的,如魏的阮籍、 嵇 康,吴的滕后(孙皓妻)等;至其“附传”一目,则专收其传记或事迹在《三国志》中仅仅附 见于别人传记中的人物(偶有例外,见后),更显然是以《三国志》为标准的。由此言之,这 份名单乃是《三国志》中人名的名单。但是,也有极个别人物是《三国志》中没有而仅见于 《演义》的,例如蜀的“附传”中的周仓。这可以有两种解释:一、此类人名为后人窜入; 二、《三国志宗僚》中偶尔也收入《三国志》所没有的、《演义》中的重要人物。但即使采 取后一种解释,这份名单也主要是《三国志》人物的名单

再看叶本。虽然其“三国君臣姓氏附录”的具体名单亡佚了,但因一则除少数地方有异外 ,叶本壬午本基本相同,这份名单当也如此,再则黄本叶本名单当出于同一系统,黄本 名单也与壬午本基本相同,所以叶本名单壬午名单纵有出入,当也极微。在这里需要 注 意的是:一、叶本“君臣姓氏”的排列,先魏后蜀,这显然出于《三国志》。二、叶本的这 份“姓氏”中,于“帝纪”之后,即为“后妃纪”、“臣纪”等,这当然是不通的,不符合 修史体例,但因叶本出于“旧本”,所以这可能是较为原始的面貌,而壬午本把“纪”字全 都取消,并把臣子降为“传”,则是出于后来的修改。三、叶本魏、蜀皆有“别传”,而壬 午本中魏的“别传”却成了“列传”。就壬午本来看,蜀的别传为刘焉、刘璋,即蜀地的原 来的统治者,也即并非刘备的臣子;壬午本将他们编入“别传”,而与收刘备、刘禅臣子的 “列传”区别,这自然是合理的;但魏的部分那些与刘焉、刘璋身份相当的人如“吕布、袁 术”等为什么不列入“别传”而入于“列传”呢,何况叶本魏也有“别传”。所以壬午本的 魏的“列传”当为“别传”之误。而“别传”既误为“列传”,所以就把原来收曹氏臣子的 “列传”(壬午本蜀的部分的“列传”是收刘备、刘禅的臣子的,魏的部分自应是相同的体 例),改为“本传”了。

总之,无论从出于“旧本”的叶本根据《三国志》来排列这分名单的魏、蜀、吴次序,抑 或从壬午名单所列人物的上述情况来看,都可证明“三国志宗僚”或“三国君臣姓氏”主 要不是《三国演义》的人物表。所以,把这份名单称为《镌全像演义三国志君臣姓氏附录》 ——“演义三国志”的人物名单,则显然是后人对这分名单的性质的误解,当然不会是“旧 本”的原话。尤其是黄本独有的所谓“惟本堂全像演义,搜补事实,一一载之,故增附录耳 ”诸语,不但如上所述进一步坐实了这是《三国演义》的人物表,而且这话是出现在魏的“ 别传”之后、“附传”(黄本魏国无“附传”,但在这几句后所列人名仅较壬午本的魏国附 传少了一个缪袭,多了一个莫名其妙的枚生,当然还增加了不少错字;所以,这几句话后的 名单,基本上就是壬午本的“附传”名单;且黄本于蜀、吴皆有“附传”,为方便计,本文 把这些人都称为魏国“附传”中的人物)之前的,所以这至少意味着魏国“附传”中的这些 人物都是见于其所“搜补”并“一一载”于《演义》中的“事实”而为《演义》的最初本子 所没有的。但遗憾的是:在这一魏国“附传”里的人物,有许多(除上举的嵇康、阮籍外, 还有应璩、刘桢等)是黄本三国演义》正文所没有的,当然也看不到有关的“事实”,可 见“搜补事实,一一载之”云云,实是谎言。但他既然对嵇康、阮籍等一大批人的事实根本 没有“搜辑”过,也没有将它们记入《演义》,何以敢于如此当众撒谎呢?这当是因其误认 这份名单为《三国演义》人物表(如上所述,这分名单当是“旧本”已有),以为既然榜上有 名,书中就一定有其“事实”,反正一般读者也不会知道这些“事实”是谁搜集来的,不妨 贪天之功以为己有。那么何以要如此自吹自擂呢?这就牵涉到当时书坊之间为招徕顾客而进 行的激烈竞争,具体情况可参看金文京教授《三国志演义の世界》(注:金文京《三国志演义の世界》(日本东方书店,1993)。)的关于《三国志演义》出版战争的论述。

然而,张志和氏却把这种远离事实的广告作为黄本早于嘉靖壬午本的有力证据之一,这真 是从何说起。

综上所述,张氏用来证明黄本早于嘉靖壬午本的证据无一条能够成立,而对于黄本的序写 于天启间这一点他也并无异议,说黄本的版本乃是旧版又没有任何可以成立的证据。所以, 我们仍只能承认黄本是天启刊本。在这样晚出的刊本中没有提及罗贯中,又怎么用作罗贯中 不是《三国演义》作者或写定者的依据?

现在,简单地谈一谈黄本的情况。

在这方面,我其实没有多少可谈的,因为日本中川谕氏《〈三国志演义〉版本の研究》已 经作了比较具体的介绍了(注:中川谕《〈三国演义〉版本の研究》=(日本汲古书院,1998)。参见其中《序论》第三节、《本论》第一章第二节、第四章第一节、第五章第三节、第四节的相应部分。))。我在这里只简单地提出几点,以作为本文的结束。

第一,正如《水浒》、《西游》均有繁本、简本之别,《三国演义》也有。据我所接触到 的 来看,在叶本中已有极小的简略。这种简化的工作在以后的不少闽刻本中逐步扩大,黄本也 就是这种简本中的一个。本文第二节所引黄本关于伍伯和张松的叙述,就较叶本有所删略, 而且是颇为关键之处。

这里再引一段为例:

……慈曰:“府君修书,某当急往。”慈腰带弓箭,飞出城壕,贼兵十数骑来战。被慈刺 死数贼,余皆退走。管亥知是求救,领众围住。慈倚枪,拈弓搭箭,射死数人。贼众方退。 (黄本卷二《刘玄德北海解围》,据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张志和整理本)

……慈曰:“府君修书,某当急往。”融喜,作书付慈收了。惯甲上马,腰带两弓,手执 铁枪,饱食严行(按,嘉靖壬午本“行”作“装”)。城门开处,一骑飞出。近濠,贼将十数 骑来战,被慈搠三人下马,余皆退走。慈杀开群贼,透围而出。管亥知有人出城,料是求救 ,令数百人赶来,八在围定。慈倚枪,拈弓搭箭,八面皆射之。射死十余人,皆应弦落马。 贼皆退回。(叶逢春本卷一《刘玄德北海解图》)

把这两段加以比较,不但繁简之别迥然,而且黄本之简显然是对原来的繁本任意删简所致 。举例言之:第一,太史慈并非飞行绝迹的剑仙,怎能如黄本所谓的“飞出城壕”?而叶本 的“一骑飞出”则是《三国演义》的常见语句,犹言一骑马如飞而出。第二,就黄本看,太 史慈在“飞出城壕”、“刺死数贼”以后,仅仅是使“余皆退走”,他自己还不曾有所动作 ,在这种情况下,接下来将发生什么变故是很难预料的(例如,可能由太史慈在这一城门外 与对方周旋以吸引其注意,然后城中的大部队从另一城门出击;或者,先由太史慈一人出来 冲击,等一会大部队再从此一城门跟踵而出;等等),那么,管亥怎能“知是求救”?所以, 必须如叶逢春本所写,太史慈已“透围而出”,管亥这才能“料是求救”。但其时太史慈既 已冲出包围,自然先要有人“赶来”,才能进而“八面围定”,从而引出太史慈的“倚枪” “搭箭”,最终迫使“贼众”退去。换言之,叶逢春本较黄本多出的那些文字原是不可缺少 的 ,而黄本则是把这些不可或缺的文字也胡乱删去了。所以,中川谕氏把它列为简本,是很正 确的。

第二,这种简本除了减省文字以外,还增加内容;这主要集中在关索故事的窜入上(繁本也 有窜入关索故事的)。而且,不同的版本所窜入的关索故事又有不同。金文京教授《三国志 演义の世界》把闽刻本之增入关索故事的分为“福建本花关索系”和“福建本关索系”两大 类。前一系中的关索是在关羽在荆州时就出现的,以后参与刘备的取西川的战争,立功甚多 ,最后在云南病死。后一系中的关索则是在诸葛亮南征时开始出场的。不过,无论嘉靖壬午 本或叶本都无关索故事,因此,这两个系统中的关索故事都是在叶本之后加入的。黄本的正 文属于关索系,目录则为花关索系。张志和氏说黄本目录卷十二的“张飞关索取阆中”,正 文却是“瓦口关张飞战张hé@②,就因“张飞关索取阆中”是“花关索系”的,“瓦口关 张飞战张hé@②虽为花关索故事增入前的原目,但在“关索系”诸本中,这一原目又恢复 了。由于黄本在诸葛亮南征时也有关索出现,所以其正文属于关索系,此处目录却是花关索 系。

第三,关于静轩诗的增入。从目前的情况看,增入静轩诗最早的是叶本,而且叶本引静轩 诗从不称周静轩。以关西大学出版部的影印本来说,从第一卷到第五卷(第四卷已佚)的《七 星坛诸葛祭风》为止,引静轩诗十余处,但均不出其姓,直至同卷的《曹操夜走华容道》, 始有“周静轩先生读史诗曰……”。而这以后引静轩诗,又不著其姓了,至第六卷《甘宁百 骑劫曹营》才又见“静轩周先生”之诗,而其后出现的大量静轩诗又把姓去掉了。这是一种 很不可解的现象。因为叶本引诗之点明作者的,一般均有姓及名(或字号),只有一处出现过 东坡(卷二《论英雄青梅煮酒会》;不过苏东坡名气太大,不出其姓,读者也能理解;而对 这位无藉藉之名的静轩,又为什么大量征引其诗而迟迟不出其姓呢?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该 本元峰子序曾提到“加以图像”的“书林叶静轩子”,而该本的全书目录之后,即有“静轩 先生叹曰”一诗。一般读者就很自然地会想到:这位“静轩先生”就是书林叶静轩吧。越往 下读,静轩的诗越多,这种印象自然会越深。因此,叶本之引静轩诗而不著其姓,很可能就 是想冒周诗为叶诗,而第五卷及其后的偶一出现“周静轩先生”或“静轩周先生”一类字样 , 则当是一时疏忽,未将“周”字删去;否则就很难解释何以在第五卷《曹操夜走华容道》之 前一直不著静轩之姓?——若是为了节省刻工而删去其姓,何以其他引诗的作者的姓又都不 删?倘说静轩诗引得太多了,不必都保留其姓,那也应将其姓保留在最初出现之处,而不当 迟至第五卷才标明其姓。假如进一步推究,那么,叶本静轩诗的来源不外两个:一是源于叶 本的底本,一是叶本所增入。但如是叶本所增入,自不会再加“周”字,尽管那只是在极个 别的场合;所以,这当是叶本底本所原有,只是底本中原有“周”字,被叶本删去了;又因 “校书如扫落叶”,要把“静轩”之作为“周静轩”或“静轩周先生”的全都校出来而删除 干净,委实不易,以致仍然留下了痕迹。再以叶本黄本,则可发现黄本所收静轩诗除略有 增加外,其余基本同于黄本。倘静轩诗为叶本所增入,则黄本静轩诗自当直接或间接出于叶 本;倘静轩诗为叶本底本所有,但如上所述,删去周静轩的“周”字则当始于叶本;而黄本 引静轩诗也均无“周”字,故仍当直接或间接出于叶本。而在这方面有两点必须注意:第一 ,黄本叶本中保留静轩之姓的两处文字(见上)里的“周”字也去掉了(叶本的《曹操败走 华容道》中的“周静轩先生”诗,在黄本中成了“静轩诗”,并被移于《周公瑾赤壁鏖兵》 回;叶本《甘宁百骑劫曹营》中的“静轩周先生”诗,在黄本的同回中也成了“静轩”之诗 ) 。

第二,叶本中的有些并非静轩的诗,在黄本中却成了静轩诗。例如,张志和氏曾说壬午本 把黄本中八首周静轩的诗改成了别人的诗。由于叶本已残,其中有五首诗是属于叶本的已佚 部分的,无从比对;但另三首现存于叶本(即《迁銮舆曹操秉政》中的“血流芒砀白蛇亡, ……”,《庞统智进连环计》中的“赤壁鏖兵用火攻,……”,《玉泉山关公显圣》中的“ 当年父子镇荆襄,……”),分别作“后贤”诗、“古诗”、“史官”诗,都不是静轩诗。 由于如上所述,黄本的静轩诗是直接或间接出于叶本的,则其在这方面与叶本的不同,显然 是黄本(或其底本)任意改动叶本的结果。

由以上三点来看,也可进一步证明黄本是一个后出的、草率而不负责任的本子;尽管这也 许 是源于其底本的,但此类本子之不能作为“现存明代最早的插图古本来吹嘘,不能由于其不 署罗贯中之名而否定罗贯中的著作权,应是不言而喻的吧。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倏下犬换月

@②原字左合右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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