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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蜀汉南中政策与南中民族关系——从谯周反对“南逃”论说起

发布时间:2016-02-25 栏目:专题 投稿:冷傲的电源

一、谯周反对“南逃”的论说

南中”是今天云南省、贵州西部及四川西南部等地区在两汉魏晋时期的地理名称,东汉时属于益州南部,设有永昌、益州、越、柯四郡和犍为属国(p。465),三国时期隶属蜀汉政权。公元263年,曹魏军队攻进了蜀汉北部,逼近蜀汉都城成都。蜀主刘禅惶惑无计,益州士人谯周力排众议,断然否定了投靠孙吴和南逃南中的意见,主张投降曹魏。他在朝议中驳斥群臣说:“若欲奔南,则当早为之计,然后可果;今大敌以近,祸败将及,群小之心,无一可保,恐发足之日,其变不测,何至南之有乎!”(卷42,p。1030)他认为,由于事前缺乏准备,仓卒南逃,恐怕尚未启程就会遭遇不测。但是此说并没有促使刘禅作出决定,“后主犹疑于入南”(卷42,p。1030),可见刘禅还没有完全打消南逃的念头。为了打消刘禅南逃的念头,速降曹魏,朝议结束后,谯周又专门上疏给刘禅,陈述不可南逃的四大理由,疏曰:

“或说陛下以北兵深入,有欲适南之计,臣愚以为不安。何者?南方远夷之地,平常无所供为,犹数反叛,自丞相亮南征,兵势逼之,穷乃幸从,是后供出官赋,取以给兵,以为愁怨,此患国之人也。今以穷迫,欲往依恃,恐必复反叛,一也;北兵之来,非但取蜀而已,若奔南方,必因人势衰,及时赴追,二也;若至南方,外当拒敌,内供服御,费用张广,他无所取,耗损诸夷必甚,甚必速叛,三也;昔王郎以邯郸僭号,时世祖在信都,畏逼于郎,欲弃还关中。邳肜谏曰:‘明公西还,则邯郸城民不肯捐父母,背城主,而千里送公,其亡叛可必也。’世祖从之,遂破邯郸。今北兵至,陛下南行,诚恐邳肜之言复信于今,四也。愿陛下早为之图,可获爵土;若遂适南,势穷乃服,其祸必深。《易》曰:‘亢之为言,知得而不知丧,知存而不知亡;知得失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惟圣人乎!’言圣人知命而不苟必也,故尧,舜以子不善,知天有授,而求授人;子虽不肖,祸尚未萌,而迎绶于人,况祸以至乎!故微子以殷王之昆,面缚衔璧而归武王,岂所乐哉,不得已也。”(卷42,pp。1030~1031)在这份上疏中,谯周论述了南中民族关系现状、曹魏举兵的最终目的、南逃后将要面临的严峻形势、以及南逃可能引起的内乱,分析了南逃的种种不利因素,指出最严重的后果是最终“势穷乃服”,导致“其祸必深”。刘禅本来就是昏庸愚弱之辈,胸无大志,只想苟全个人性命,于是接受了谯周的建议,举国降于曹魏。

谯周劝降之议,因丧失忠臣节义而在后世颇遭道德谴责,但是对于他所列举的反对“南逃”的理由是否成立,却鲜有人质疑。这里我们重点关注的是谯周反对南逃的上疏中列举的首条理由,即“南方远夷之地……兵势逼之,穷乃幸从。是后供出官赋,取以给兵,以为愁怨,此患国之人也”等语。谯周这段话的意思可以理解为:南中少数民族历来反叛频繁,诸葛亮以兵势暂时使其屈服于蜀汉统治,但他们满腹“愁怨”,对蜀汉政权来讲,是“患国之人”,应当高度提防,危急之时更是不可委以重托。按照谯周的说法,蜀汉南中统治政策以武力弹压为主,因此南中民族关系非常紧张,南中少数民族蜀汉政权充满了抱怨乃至敌意,换言之,蜀汉南中的经营毫无成就可言。谯周把这条理由摆在反对南逃的四大理由之首,显然他认为这条理由是最重要的。后世学者也常常引述这段话,作为阐述蜀汉南中政策南中民族关系的重要史料。在论述蜀汉中后期尤其是蜀汉末年南中形势时,这条史料更是被频繁引用,作为论证蜀汉末年南中形势严峻、民族矛盾激化的重要依据。人们对他在上疏中所说的这段话深信不疑,很少有人质疑这段话的客观性和准确性。由于谯周这段话被研究者引用的频率非常之高,已经对我们今天认识蜀汉南中政策南中民族关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以这段话为基础,蜀汉统治时期、特别是统治中后期南中局势动荡、民族矛盾尖锐的结论似乎已成定论。

但是细思之下,谯周这段论说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是大可令人生疑的。根据谯周本传,谯周是巴西郡人,其父仅做过州“师友从事”,他本人则先后担任诸葛亮之“劝学从事”、蒋琬之“典学从事”及“太子家令”、“光禄大夫”等职,(卷42,pp。1027~1030)可见谯周和他的父亲都以学术见长,所历官职均与学术、教育相关,与南中具体事务没有任何直接接触。同时,也没有史料可以证明谯周本人或家族中的人亲自抵达过南中。由此可见,谯周南中有着较大的隔膜,对谯周而言,南中是一个遥远而陌生、甚至有可能从未涉足过的地方。有鉴于此,他对蜀汉经营南中的具体状况缺乏起码的亲身体验,他对蜀汉南中政策南中民族关系的认识,基本上停留在抽象、间接的层面。那么,他的话又有多少客观性和准确性呢?建立在他这段话基础上的结论,是否还有值得推敲的地方?这是一个颇为值得探讨的问题。

二、蜀汉南中政策南中民族关系

探讨蜀汉统治南中政策以及南中民族关系状况,不能局限于简单地引述谯周的个人言论,而应当放宽视野,对这一时期蜀汉政权南中的军政举措、机构设置、官吏任免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在大量具体史实的基础上作出结论。谯周的论说是否客观准确,也应与大量具体史事进行对照后才能评论。

关于蜀汉前期即刘备主政时期和诸葛亮主政时期(公元219—234年)的南中政策,学术界进行过热烈的讨论,尽管在一些细节问题上存在不少分歧,但基本上都对诸葛亮经略南中政策和成就持肯定态度。白翠琴《论蜀汉“西和诸戎,南抚夷越”之策》一文不仅详尽系统介绍了诸葛亮平定南中叛乱经过、战后安抚南中措施,而且就长期以来学术界对相关问题的不同意见进行了深入辨析和总结,是近年来关于诸葛亮经略南中政策的总结性论述。该文认为,诸葛亮自始至终坚持以和抚为主、兼施武力的政策治理南中,在平定南中叛乱的战争中注意“心战为上”战术,侧重南中各族心悦臣服而非仅仅暴力制服,在战争结束后又实施了大量安抚措施,尽量少留汉官汉兵,县以下基层管理采取“即其渠帅而用之”的方式,加强了对南中大姓的笼络和南中夷帅的控制,从而大大缓和了因战争而激化的民族矛盾,形成了“纲纪粗定,夷汉粗安”的局面。诸葛亮和抚政策深得人心,大大促进了西南地区的民族融合和社会经济发展,推动了西南边疆开发。笔者在前贤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蜀汉前期南中政策南中民族关系仅略作补充,着重考察蜀汉中后期即建兴十二年(公元234)诸葛亮去世后的状况。

蜀汉前期南中官吏选任状况和南中最高地方机构降都督治所变迁进行考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蜀汉前期南中政策南中民族关系状况。蜀汉于开国之初,就非常重视对南中的经略。建安十九年(公元214年),刘备在政权草创之际,就将南中原犍为属国改为朱提郡,并设立降都督,形式上确立对南中统治蜀汉前期,担任降都督的先后有邓方、李恢、张翼、马忠。邓方于建安十九年(公元214年)上任,章武二年(公元222年)死于任上,(卷45,p。1081)在任共八年。邓方“轻财果毅,夷汉敬其威信”,(卷4,p。350)是一位德才兼备的官员。李恢于章武二年(公元222年)上任,建兴九年(公元231年)死于任上,在任共九年。根据《三国志》李恢本传所记叙的李恢所作所为,可知李恢是一位智勇双全的人物。(卷43,pp。1045~1046)张翼于建兴九年(公元231年)接替李恢,建兴十一年(公元233年)离任,在任仅两年。张翼“性持法严,不得殊俗之欢心”,南夷豪帅刘胄趁机作乱,张翼因不称职而被调离。(卷45,p。1073)马忠于建兴十一年(233)接替张翼上任,在任九年,于延熙五年(公元242年)还朝。马忠在担任降都督之前为柯太守,“抚育恤理,甚有威惠”,在南中享有很高的声望。(卷43,pp。1048~1049)上述诸人,除张翼之外,均是才德兼备、威名远扬的人物,他们在任时间都很长,达八、九年之久。这说明蜀汉前期的南中官吏基本上选用得当,象张翼这样个别不称职的官员上任不久就被撤换,从反面映证了这一点。从张翼被撤事件来看,蜀汉前期对南中官吏的选派,充分注意才、德、声望以及为政风格等多重因素,对南中统治政策,以和抚为主,很重视是否赢得“殊俗之欢心”。由于用人得当,蜀汉南中统治总体上趋于稳定。虽然刘备去世之际南中大姓和夷帅掀起巨大的反叛风暴,形势一度十分危急,但由于诸葛亮处理得当,在叛乱平定后,南中局势重新获得基本稳定。

蜀汉前期降都督治所的不断南迁,充分说明蜀汉前期对南中统治呈不断深入和加强的趋势。建安十九年(公元214年)邓方为首任降都督时,治所在朱提郡南昌县(今云南镇雄),(卷4,p。350)这是因为此时刘备刚刚打败刘璋,对南中统治还比较薄弱,虽然形式上统治南中,但真正能直接统治的仅有南中的朱提郡、益州郡(后改名建宁郡),对这两郡的统治权是从刘璋政权继承过来的,而刘备统治力度较强的又只有地域上更为邻近成都的朱提郡。降都督治所设于朱提郡,表明刘备还没有足够的实力深入南中,对南中统治,还只能以南中的边缘地带为据点来不断推进。章武二年(公元222年)李恢为降都督时,治所已经南移至柯郡平夷县(今贵州毕节),(卷4,p。350)这说明蜀汉南中的直接控制地区已经扩大到柯郡。建兴十一年(233),马忠平定刘胄之乱后,将降都督治所再度南迁至建宁郡味县(今云南曲靖),深入到南中腹地,“处民夷之间”,(卷43,p。1049)这说明蜀汉南中统治已经相当成熟。治所就是统治中心,降都督治所的不断南迁,反映了蜀汉前期对南中统治不断深入、加强的总体趋势。这一趋势也表明蜀汉前期南中民族关系总体上比较平稳。因为南中人口少数民族居多,如果没有稳定良好的民族关系,没有南中各族对蜀汉政权的支持与配合,降都督治所步步为营向南挺进的现象是不可能出现的。

蜀汉前期尤其是诸葛亮主政时期经略南中政策和成就,大多数学者持肯定态度,对于这个问题的关注也一直是比较多的。但是蜀汉中后期即建兴十二年(公元234年)诸葛亮去世以后的南中政策民族关系,则关注得比较少,涉及这个问题的论著,大多引用上述谯周反对“南逃”的论说,结合蜀汉末年宦官专政、朝政腐败的形势,认为蜀汉中后期南中局势动荡,民族矛盾尖锐,各族“反叛”情绪强烈,蜀汉南中面临严重的统治危机。由于蜀汉中后期对南中统治状况一直未能引起学术界的充分注意,而这个问题又是评定谯周有关南中问题的论述是否客观、准确的关键所在,故特详论之。

诸葛亮去世以后,蜀汉主政者先后有蒋琬、费祎、姜维等人,蜀汉末年则有黄皓、陈祗。蒋琬、费祎、姜维都是诸葛亮生前较为器重的人才,他们在治国大政方针上基本遵循诸葛亮的旧章,对北继续北伐曹魏,对南中继续恩威并施,以和抚为主,以武力震慑为辅,蜀汉南中统治进一步得到巩固和加强。诸葛亮主政时期,蜀汉经略南中虽然已有显著的进展,但仍有存在不少问题,例如小规模的夷帅叛乱仍然时有发生,越郡割据自立、阻隔一方,蜀汉政权对此郡的统治非常薄弱,几乎只是维持统治名义而已。这些问题在蜀汉中后期逐步得到解决。而蜀汉能够在统治中后期逐步顺利解决这些问题,一是由于蒋琬、费祎、姜维等主政者正确执行了诸葛亮生前确定的和抚为主的大政方针,二是由于蜀汉中后期选派的南中主要地方官吏得力有为,其中马忠、张嶷、霍弋的事迹尤为突出,对南中局势具有关键性的影响。

马忠在诸葛亮去世前一年出任降都督,在任共九年,他治理南中的业绩主要形成于蜀汉中后期。马忠在降都督任上取得了两项突出成就,一是迅速平定了刘胄的叛乱,安定了南中局势;二是派手下干将张嶷挺进越郡,结束了越郡割据自立的局面,加强了蜀汉政权南中统治力度。马忠经略南中,武力震慑显然是不可少的,但更重要的是采用了恩抚政策,从而赢得了民心。史称马忠有很好的个人修养,“为人宽济有度量,但诙啁大笑,忿怒不形於色”,又称他“处事能断,威恩并立”。马忠在成都去世后,尽管此时他早已从降都督离任,远在南中的各族人民仍然悲痛万分,追思不已,“莫不自致丧庭,流涕尽哀,为之立庙祀,迄今犹在。”(卷43,p。1049)可见南中各族人民对马忠充满了感激、爱戴和景仰,他们如此动情地祭奠一位已经卸任的长官,显然是发自肺腑之情。结合以上史实不难看出,马忠在降都督任上的政策恩威并用,以恩抚政策为主,武力震慑为辅,南中百姓对他的爱戴,说明他的政策深得民心,也说明他在任期间南中局势稳定,民族关系融洽,蜀汉南中统治更为稳固。

张嶷蜀汉中后期又一位在南中功绩卓著、留名青史的官员,他配合马忠出色地完成了恢复蜀汉对越实际统治的使命,为蜀汉进一步扩大和巩固对南中的统治作出了重大贡献。张嶷于建兴十四年(公元236年)受命赴任越太守。当时蜀汉政权在越郡的统治非常薄弱。这是由于刘备去世之后,南中夷帅趁机反叛,虽然诸葛亮亲自率兵南征,基本上平定了南中,但是并未完全掌控地处偏远的越郡,在诸葛亮大军撤离后,这里数次发生叟夷首领杀害太守、对抗蜀汉政权的事件,致使蜀汉政权后来任命的太守往往不敢到郡履职,仅仅遥驻于离郡八百里的安上县,对越郡的统治徒有虚名。这是蜀汉前期经略南中遗留下来的一个严重问题。张嶷上任后,打破太守停驻安上县的惯例,率兵深入越郡内,一方面向郡内蛮夷“诱以恩信”,(卷43,p。1052)大力宣传蜀汉政权的和抚民族政策,促使他们主动归附,对前来归附者深加优待,安抚人心;另一方面对顽抗者采取分化、感化政策,促使他们转变敌视态度,最终心服口服地归附蜀汉政权;但是对那些叛服无常、不断挑衅生事的顽固势力,张嶷采取雷厉风行、杀一儆百的态度,智擒并严惩作乱头目如冬逢、隗渠、狼岑等人,赦免他们的随众,从而达到运用少量武力迅速控制局面、稳定形势的效果。(卷43,pp。1052~1053)通过这些恩威并施的措施,张嶷清除了越郡的反蜀夷帅势力,赢得了大量蛮夷支持,蜀汉政权由此恢复了对越郡的实际统治。不仅如此,张嶷还争取到了越郡北部邻郡———汉嘉郡旄牛部落首领狼路等人的信任与归附,在狼路等夷帅配合下,一条已经断绝一百多年、自越郡经旄牛部落所居地至成都的交通要道———零关道重新开通,出现了“开通旧道,千里肃清,复古亭驿”(卷43,p。1053)的可喜局面。零关道是连接成都与南中地区的一条“既平且近”的交通要道,在此道被截断期间,从成都到越郡被迫拐道路经安上县,“既险且远”。(卷43,p。1053)零关道的畅通无阻,使成都到越郡的交通更为便捷,客观上有利于蜀汉政权加强对南中的政治统治,有利于越郡与益州北部等相对发达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与民族融合,具有重要历史意义。

蜀汉政权任命的诸位南中地方官吏中,以张嶷的事迹被史籍记载得最为生动详尽。从这些记载中可以真切地感受到,张嶷对越郡内蛮夷的政策始终是待以“恩信”、注重“怀柔”,以和抚为主。例如,张嶷上任伊始,便对郡内蛮夷“诱以恩信”,于是“蛮夷皆服,颇来降附”,只有郡北的捉马部落最为骁劲,不承节度,张嶷率兵征讨,活捉部落首领魏狼,但是又将魏狼放归部落,晓以大义,鼓励他到本部落和其他各个少数民族部落中去做宣传工作,促使更多的当地部落归附蜀汉张嶷还上表请蜀汉政权封赐魏狼,后主以魏狼为邑侯。于是魏狼心悦诚服地率部归附蜀汉,捉马部落“种落三千余户皆安土供职”,(卷43,p。1052)与此前的态度形成鲜明对比。张嶷降服魏狼的过程与传说中“七擒七纵”的故事有相近之处,充分反映了张嶷在经略越郡的过程中对郡内蛮夷主要以“恩信”服人的政策。魏狼的事例具有鲜活的说服力,促使更多的少数民族前来归附,“诸种闻之,多渐降服”。(卷43,p。1052)魏狼的事例并非个案,张嶷诛杀了叛蜀的蛮夷头目狼岑以后,对其旧部和族人迅速采取安抚措施,不仅厚加赏赐,而且“杀牛飨宴,重申恩信。”(卷43,p。1053)可见对蛮夷讲究“恩信”是张嶷处理民族关系的重要准则,时时不忘加以强调。在降服旄牛部落首领狼路的过程中,张嶷同样以恩抚、怀柔政策为主。张嶷诛杀了郡内叛服无常的夷帅冬逢,却厚待其妻。冬逢之妻是狼路的姑姑,冬逢因此决意为姑父报仇,遣叔父离率众前来打探形势,张嶷“遣亲近赍牛酒劳赐”,又遣冬逢之妻前往“宣畅意旨”。冬逢之妻与离是姐弟关系,离受到张嶷的优抚赏赐,又见姐姐安然无恙,十分高兴,率所有部众归附张嶷,“嶷厚加赏待,遣还。旄牛由是辄不为患。”(卷43,p。1053)张嶷就这样用恩抚、怀柔的方式,巧妙轻松地化解了旄牛部落的敌意,避免了与他们的潜在冲突,为后来开通零关道奠定了基础。令人感叹的是冬逢之妻本来与张嶷有杀夫之仇,但在张嶷怀柔政策的感召下,反而成为张嶷与旄牛部落沟通的重要纽带,后来张嶷筹划开通零关道,也是派冬逢之妻先去“喻意”沟通的。(卷43,p。1053)可见张嶷的恩抚怀柔政策收效显著,深入人心。

张嶷在越郡任太守长达十五年之久,从张嶷任职期间的活动可以看到,他对郡内及周边少数民族以怀柔、和抚政策为主,武力只在少数情况下使用,且都适可而止,武力震慑之后往往伴随大量安抚措施。张嶷降服当地少数民族靠的不是滥用武力,而是以诚动人,以信服人,以恩诱人,这在他对待夷帅魏狼、狼路、离等人的事例中表现得相当突出。张嶷经略越郡的政策,是诸葛亮的“南抚夷越”大政方针的缩影。由于张嶷治理政策得当,在他任职期间,越郡“邦域安穆”,当他离任时,“民夷恋慕,扶毂泣涕,过旄牛邑,邑君襁负来迎,及追寻至蜀郡界,其督相率随嶷朝贡者百余人。”甚至在张嶷去世后,“南土越民夷无不悲泣,为嶷立庙,四时水旱辄祀之。”(卷43,p。1054)可见张嶷在越郡的统治是深得民心的,在这期间南中的越、汉嘉二郡及周边地区的民族关系是融洽、稳定的。

马忠、张嶷都在南中任职相当长的时间,其中张嶷在越太守任上,蜀汉政权的主政者先后换了蒋琬、费、姜维。这表明诸葛亮去世后,蜀汉对南中的统治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延续性。从马忠、张嶷的治理业绩及南中民众的反应来看,蜀汉中后期的南中政策仍然是深入民心的,南中的社会秩序、民族关系也仍然保持在相对稳定和平状态。蜀汉对南中的统治呈现逐步严密稳固的态势,民族融合也在逐渐加强。马忠之后,先后有张表、阎宇继任降都督。张表是一时名士,“清望逾忠”;阎宇“宿有功干,于事精勤”,虽然史称此二人“其威风称绩,皆不及忠”。(卷43,p。1049)但他们守成是不成问题的。

蜀汉末年,宦官黄皓勾结外官陈祗把持了朝政,蜀汉政权迅速走向腐败和衰亡。这不禁使人容易联系谯周关于南中的论说,从而推测南中势必深受其害。那么在这一时期即景耀元年(公元258年)至景耀六年(公元263年)黄皓、陈祗专权时期,南中确切状况到底如何呢?史书没有留下太多直接的记载,但是蜀汉名臣霍弋在南中的活动,为我们寻找答案留下了重要线索。霍弋是蜀汉中后期南中地区一位重要的资深官吏,先后担任参军降屯副贰都督、护军、永昌太守、建宁太守等职,在此期间他率偏军平定了永昌郡“恃险不宾”的“夷獠”,使得“郡界宁静”,(卷41,p。1008)从而巩固了蜀汉在南中的统治。刘禅投降曹魏后,霍弋与巴东领军罗宪代表蜀汉政权的地方官吏,南北呼应,“各保全一方,举以内附”,曹魏政权对他们“咸因前任,宠待有加。”(卷41,p。1008)后来魏、晋政权对南中的统治,都是借助霍弋的协助实现的。可见霍弋在南中享有很高的声望,其个人能力不容置疑。晋、吴激战争夺岭南时,孙吴名将陶璜庆幸地说:“霍弋已死,无能来者”。(卷48注释二,p。1168)此话亦间接地反映了霍弋在南中、乃至在整个南方地区的崇高威望,从而证实了霍弋是一位能力较强的官吏。霍弋的能力、声望及其长期任职于南中、直至蜀汉灭亡的仕宦经历表明,虽然蜀汉末年宦官专政,政治腐败,但专权者对南中地区还是不敢掉以轻心的,霍弋在南中被长期重用,就说明蜀汉末年在南中重要地方官吏的人选上做得还是十分恰当的。由于用人得当,加上南中与蜀汉统治中心地区有着遥远的地理阻隔,因此朝政腐败对南中的消极影响是间接而缓慢的,蜀汉政权在南中的统治权威并没有受到根本性的影响,霍弋所代表的蜀汉政权对南中的控制与影响依然是强有力的。

综上所述,无论是在统治前期还是中后期,蜀汉政权治理南中的政策自始至终以和抚怀柔为主,以武力震慑为辅,统治政策得当,选派官员得力,对南中的统治强度与日俱增,呈现出日益严密稳固的发展态势,因此蜀汉政权统治下的南中地区民族关系总体上保持和平稳定的状态,成为蜀汉政权坚实稳定的后方,即使在蜀汉统治中后期,这一状况也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蜀汉的南中政策与南中民族关系,是中国古代治理边疆、处理民族关系的成功案例,具有典范意义。和抚为主的统治政策使得南中拥有了一个相对和平稳定的环境,有利于民族融合和社会经济发展,各民族在经济文化交流中获得了共同进步,和平友好、共同进步是蜀汉南中民族关系的主流。诸葛亮事迹及传说在南中的广泛流传,有各种各样的因素,但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蜀汉统治下的南中各族能够长期和平友好相处,民族关系比较融洽,各族人民对这一历史时期的统治政策民族关系比较满意和怀念。谯周反对刘禅“南逃”的论说歪曲蜀汉统治中的政策,夸大南中的民族矛盾,抹杀蜀汉数十年来在南中的经营成果,违背基本史实,其基本观点是难以成立的。

当然,蜀汉南中政策和南中民族关系也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谯周上疏中所提到的加在南中各族人民身上的“官赋”、“给兵”负担,以及因为连年北伐而产生的“愁怨”之情,均是客观存在的。但是谯周对南中的形势显然处于一知半解的程度,片面地夸大了这些问题的严重性,看不到蜀汉统治时期南中形势的主流和大势。谯周对蜀汉统治南中状况的论述,虽然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存在的问题,但以偏概全,一叶障目,既缺乏充分的客观性,也缺乏充分的准确性。因此在引述这些文字的时候,一定要辨证地加以分析,切不可简单地采信。

三、谯周反对“南逃”论产生原因

最后,本文就谯周坚决反对“南逃”之论的产生原因略作分析,以作为对谯周上疏中所陈南中形势的相关史料的补充说明。

谯周反对“南逃”,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从主观上讲,首先,由于蜀汉末年的腐败朝政,以谯周为代表的巴蜀士人已经对蜀汉政权失去了信心,从而不再支持蜀汉政权,在曹魏大军压境的情况下,他们从个人、家族的利益出发,希望刘禅投降曹魏政权,这是谯周反对“南逃”最根本的原因。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蜀汉后期政治昏暗,社会动荡,影响到益州士族的根本利益,故其对蜀汉政权的覆亡漠然置之”,“谯周等益州士族代表人物对蜀汉政权态度发生了逆转,从抱有期待到失望,从支持转而背弃。于是,魏军围攻成都时遂有谯周的劝降之举。”(p。15)谯周对蜀汉南中统治政策民族关系的极力歪曲,主观动机是制造“南逃必亡论”,为投降曹魏、维护个人和家族私利制造借口。其次,谯周是一位抱有浓厚民族偏见、民族歧视的汉族士人,在他的观念中,南中各少数民族“平常无所供为,犹数反叛”,具有反叛传统,所以根本就不值得信任。再次,谯周虽然看到了南中政策民族关系中存在的问题,但缺乏科学看待问题的思路与方法,缺乏从全局看待问题、把握问题主流的眼光。从客观上讲,正如上文所指出的,谯周本人及其家族均没有亲自接触过有关南中的具体事务,也没有到过南中,因而对南中的认识停留在抽象推理的层面,这是谯周论述南中政策与南中民族关系时无法跨越的致命缺憾,其观点出现严重偏颇失误是在所难免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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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陈寿。三国志。北京:中华书局,1959。

白翠琴。论蜀汉“西和诸戎,南抚夷越”之策。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2(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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