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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论酒

发布时间:2017-01-22 栏目:专题 投稿:懦弱的小白菜

——中国儒学祖师孔子论酒孔子(公元前551~前479年),名丘,字仲尼,山东曲阜人。父叔梁纥因战功而成为陬邑(山东曲阜城东南)大夫。《史记·孔子世家》中载:“纥与颜氏野合而生孔子”。这里的野合不是现代汉语中的意思,而指没有按当时的礼仪而结婚。因为叔梁纥在超过六十岁时才结的婚,而颜氏女尚为妙龄,这样已违反了常规的礼仪孔子三岁丧父,母亲带他到了鲁国的都城曲阜,在一个富有文化传统的环境中生活。十七岁时母亲又不幸过早离世。从此,孔子开始了贫困自强的生活历程。孔子一生好学,多能鄙事。孔子以他的渊博学识,周游列国,而未能求得稳久的仕途,但整理文籍,编辑五经,教书育人且获得了辉煌的成就。使其桃李满天下,终于成为学祖儒师。袁宏道的《觞政·八之祭》中的一段话强调和突出了孔子在酒文化上的地位。“凡饮必祭所始,礼也。今祀先父曰酒圣。‘夫无量不及乱’,觞之祖也,是为饮宗”。这里袁宏道仅凭一句话,便把孔子称为“酒圣”、“觞祖”、“饮宗”实有其独到的见解和精紧的概括。以下是《论语·乡党》中的整段文字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食而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肉虽多,不使胜食气。惟酒无量,不及乱。沽酒,市脯不食。不撤姜食。不多食。祭于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食不语,寝不言。虽疏食,菜羹瓜祭,必齐如也。全文主要是针对饮食而言的。但是,“惟酒无量,不及乱。沽酒,市脯不食。”这二句话与“割不正不食”有明显的共同之处。即须遵循一定的规范。当人们第一次发明了酒或发现了酒时,最深的印象是这东西竟有如此的神奇,应该用来祭祀祖宗或先人。也确实我国的酒是为礼而设的。而礼是孔子一生的追求。“唯酒无量不及乱”是人们最常提及的孔子言论或语录,孔子以客观的感受和主观的修养,得出唯有酒对于人来说是没有固定的量的。可以不加限量,只要没有到达“乱”的程度。实际上,孔子的酒论,都是与他一生为之奔走的观点相一致的。即都是以“周礼”作为他人生最高的礼治目标。或可以说,礼治作为他对当时治理社会的一种坚定信念。所以这里说的“乱”并不局限于醉酒狂乱,而重在于不违反礼法伦常。因为接下去还连着一句“沽酒,市脯,不食”,人们在提及“唯酒无量不及乱”时,往往忽略这下一句,而对这下一句均解释为:从市上打来的酒,买来的肉不吃。更有甚者,认为孔子早就懂得食品的卫生要求,市场上不干净的东西是不吃的。让人找不到北。其实这下半句的“沽酒、市脯”不食,也是从孔子的礼治说教出发的,他认为酒之饮,只能在祭祀行礼时才可以,才符合礼仪。而从市场上随意地买酒买肉,在既不敬先人也不祭神明的情况下,随心所欲地不按传统规矩饮酒吃肉,对孔子来说,这种违反礼仪的作法他是不干的,就算是买到了他也不吃,这是作为老师的率先垂范,是《仪礼》、《礼记》编写审定者理所当然应该做到的,并非单是望文生义所能解释得了的。在孔子的理想中,社会必须有严格的等级制度,所有人都要遵守礼制规定,贵贱有等,上下有序。而要实现礼治,则需有仁。“仁”是孔子追求和提倡的人生最高境界。对“仁”的阐述很多,从“仁者爱人”到“仁远乎哉?欲找仁,仁斯至矣”。认为个人的道德修养是达到“仁”的境界的首要条件。道德修养的主要内容和办法便是“克己复礼”,“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复礼便是恢复周礼,又是对周礼的继承和发展。周礼是“礼不下庶人”,孔子则发展为“齐之以礼”。主张对一切人都应有礼。《论语·颜渊》中有“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认为礼是治国之本“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在《礼记·哀问》中有:“丘闻之,民之所由生,礼为大,非礼无以节事天地之神也;非礼无以辩君臣上下之信也;非礼无以别男女父子、兄弟之亲,婚姻疏数之交也。”在《论语、季氏》中有“不学礼·无以立”对超越礼仪的“及乱”行为,孔子认为是“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他希望社会、希望生活在当时社会中的人都能对礼自觉遵循。孔子的语录集《论语》中多处记载与酒有关的言辞语录,尤其是酒为礼设,循规蹈矩的说教贯穿全书。《礼记·礼运》中孔子谈到酒和酒器的放置摆设时有:“玄酒在室,醴在户,粢醍在望,澄酒在下。陈其牺牲,备其鼎俎,列其琴瑟管磬钟鼓,修其祝嘏,以降上神与其先祖。”祭祀中的礼乐,酒品、器物的列放都应符合礼制的规范,有一种庄严和神秘的氛围,似乎有点酒神精神雏形的体现。《礼记·礼运》中还记有孔子的话:“……盏及尸君,非礼也,是谓僭君”。孔子认为夏盏和殷都是先王用的酒器,只有周天子与鲁国公,祭天时才能用的酒器,后来诸侯也使用了,这都是不合礼法的,“僭君”行为。《论语·雍也》中也有记述,孔子看到不符合周时的酒器“觚”,便发出了“觚不觚,觚哉?觚哉?”的叹息,意思是说现在的觚不像周时的觚,这是觚吗?是觚吗?的感叹疑问。也可理解为现在的礼已不像周礼了,你们还能标榜为礼吗?在等级制度中孔子的酒论也列入其中,如《论语·为政第二》载“有酒食,先生巽,曾是以为孝乎?”说白了就是有酒肉应先敬年长的。为什么一定会有先生可以敬呢?因为酒为礼而设,而举行这种仪式时,根据规定由长者主持,既然有长者则敬长者是礼仪的一部分,饮酒时当然须先敬长辈,这其中也不排斥在家中以礼待人时的举止。如果我们通观《礼记·仪礼》不难发现酒是与礼联系在一起的,是为礼而设的,只有在遵循礼仪,礼节时人们才可享用,只要不违反礼制,礼仪能喝多少就喝多少,那种没有祭祀没有礼仪时的随意饮酒是不合礼的,作为一代师长,则是不为的。所以他才说:“沽酒、市脯、不食”。这并不是从市场上买来的酒和食物,孔子是不吃的,而是不符合礼法不通过祭祀礼仪等形式,而直接从市上买来的酒食不吃。其对学生和后人的教育,一以贯之是为了实现孔子理想中的“礼治”社会。在《礼仪·乡饮酒礼》中详细地记录了当时对礼严格而谨慎的行为,从酒礼出发,通过酒食的摆设到如何按规定入座,如何举杯、举爵,如何敬祖、如何答礼到如何离席都作了明确的说明和要求。《乡射礼》前半部分也作了同样的要求。可见当时对执觥饮酒的繁琐礼节达到何种程度。一个作为师长的孔子,当然要热衷于仪礼了,而礼上的酒是没有限量的,只要合乎礼仪,不乱设,便是有礼,便是有度了。而这一“不及乱”也是孔子“中庸之道”的一种表现。“中庸”这个概念在《论语》中只出现过一次,“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甚乎!民鲜久矣”。这就要求人们用“中”这一方法,使人们能“允执其中”。子贡曾问孔子,师和商两个人谁好一点,孔子说:“师也过,商也不及。”子贡又问:师比商是否好一点,孔子说:“过犹不及。”孔子对他的学生总是设法裁过和补不及。在个人修养方面孔子说过:“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意思是说朴实多于文采,便显得粗俗;如果文采胜过朴实,便显得浮夸,只有将二者恰到好处地结合起来,达到中庸的目的,才是一个真正的君子。饮酒也一样,酒为礼而设,如不用酒则显得比较粗俗,对不起先人和客人;如酒多到乱了礼仪法度则又失去了礼。唯有用酒而又不失礼仪,才是应该追求的。而饮酒当然更不能狂醉而乱了心智。只有文质彬彬便无限止了,便是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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