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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笔下的酒文化

发布时间:2017-01-22 栏目:专题 投稿:温婉的耳机

西汉刘向(公元前77~前6年)《说苑,指武》:

“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晋代束哲(?—公元300年以后)亦道:“文化内辑,武功外悠。”(《补亡诗,由仪》)

这里所说“文化”皆于“武功”相对而言,意谓文治教化,后人所言“文韬武略”由此衍生而来。在这里,“文”与“化”成为一个偏正词组,以“文”为“化”,“文”是手段,“化”是目的。这也许是我们祖先对于“文化”一词内涵的最原始的理解,显然偏于狭隘。

中华民族对“文化”一词的开拓和演绎则是在近代之后,这中间包含有两个因素:

一是我们对“文化”所包含的丰富内容通过历史实践过程的不断发展而有了深入的理解;二是受到西方的哲学思想尤其是启蒙主义的重大影响。

拉丁文中的文化”(culture)一词,主要含义是“文明”、“教养”,此外也包含有“耕耘”、“劳作”之意;可见,欧洲人在对“文化”一词的理解上更为广泛、深入,他们将人类历史中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溶化在一起,构成了“文化”。

正是受到这方面的重大影响,在现代,人们已经认识到:文化就是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正如毛泽东所指出的:“一定的文化(当作观念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新民主主义论》)由此推理,于是人们把各类社会现象,包括饮食起居、生产劳动、人类繁衍、社会发展等等统统都纳入文化范畴之中。

这一倾向在我国改革开放国策实施以来的十余年中发展得尤为明显,以至于有人将“文化”讥之为“大箩筐”,成为什么现象都可以文化联姻的、包罗万象的万花筒。

牵强附会、生搬硬套固然应该防止,然而文化既然已经成为整个人类精神与物质的结晶,把一些生产生活中的具体过程现象与之联系在一起当亦无可厚非。事实上不管你承认不承认,诸如此类的文化现象的提法已经不仅出现在人们的口头上,也已经见诸报端书刊。

饮食文化、企业文化、商业文化、社区文化、乡土文化……这类提法都已经得到了人们的承认,在这中间,酒文化以其特殊的地位和内涵日益引起关注和研究。

众所周知,酒乃是一种以粮食(大米、高梁、麦子)或水果(葡萄、苹果)为原料经发酵后酿制而成的饮料,饮后对人的大脑具有兴奋提神的作用,故在各种喜庆场合或是宴请亲友、欢迎宾客的用餐过程中少不了它的存在。

虽则饮酒过量会造成酒精中毒对人体有害,但人们普遍的共识是:适量的饮酒对人体益大于害。

因而,饮酒不同于吸烟,饮酒是一种情趣、快乐的宣泄,是一种令人愉快的行为,它与饮食、饮茶可以并列为人类在吃喝方面的三大类别。

由此推论,酒文化与食文化(饮食文化)、茶文化一样,是人类在维持机体生存过程中最重要的现象之一。

要对酒文化下一个精确的定义,似乎是困难的,但也不是完全无章可循,笔者在主编的《当代中国词库》(航空工业出版社1993年10月出版)一书中曾尝试着为酒文化的内容进行归纳,撰写了下面一段文字:

文化,一种以酿酒、饮酒、品酒为主要内容的中国传统文化现象。它的产生与酒的产地的历史、风俗、地理环境以及酒的制作工艺的特点有着紧密的联系。不同品种的酒就包含有不同的酒文化的内容,例如贵州茅台镇以茅台酒为核心的酒文化,山西杏花村以汾酒为核心的酒文化,浙江绍兴绍兴黄酒为核心的酒文化,都各具有自己的特色,一种酒文化可以看成是地域文化和乡土文化交叉的产物。我们现在说的酒文化,一般是指以中国名酒为代表的总体的表现形式,可以理解为各地具体的酒文化的综合反映。

现在看来,这一提法似乎还片面了点,因为酒文化作为人类共有的文化现象,应该是全世界的,不仅局限于中国,当然中国的酒文化有其特殊的内容,正象法国的香槟酒、俄国的伏特加、日本的清酒绝不同于中国的茅台酒、黄酒一样,然而饮酒之风人类共有。因此准确地说:

文化乃是人类整体文化的重要构成部分,是人类酿酒、饮酒、品酒过程的总结。

二、鲁迅笔下的中国酒文化

文学于酒似乎是一对孪生姐妹,文人中凡有成就者大多嗜酒,酒在文学作品中亦占居着重要地位,因而在诗、文、戏以至来中都随处可见酒的踪迹、酒的影子、酒的芳香。

虽然不能说没有酒就没有文学,但缺少了酒却真的会使文学黯然失色。

李白(701年~762年)的所谓“斗酒诗百篇”之说不正是两者之间相得益彰的写照么?

鲁迅(1881年~1936年)作为现代中国作家、新文学运动的伟大旗手,固然不可能具有象李白拥有的那种酒仙诗情,也不可能对中国的酒进行全面的研究阐述,但他确实以深刻的理解和深邃的洞察,在小说中、杂文中把酒与人物、环境、思想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编织出一幅酒文化的世俗图,这中间起重要作用的便是鲁迅的故乡绍兴所拥有的悠久的酿酒历史饮酒风俗、品酒风俗、品酒领悟以及由这一切林林总总综合而成的绍兴文化

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生长于绍兴鲁迅,在故土山水的培育下,无疑对于驰名世界的绍兴酒在绍兴的乡民、乡风、乡俗以及整个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影响具有清醒的认识。

假如说,在1898年赴南京江南水师学堂求学之前,年仅18岁的周树人还只能在朦胧的理解中产生对包括绍兴酒在内的故乡的风土人情的眷恋之情,那么,到本世纪20年代,已经完成从进化论者向革命民主主义者过渡的鲁迅,在心目中对故乡特有的酒的情感是复杂而矛盾的。

让我们先引一段他写的有关绍兴酒乡风情的描写文字: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做工的人,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几十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阔绰。只有穿长衫的才进店隔壁的屋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众所周知,以上这段中国读者(甚至可以说是全世界的读者)十分熟悉的文字是鲁迅写于1919年的短篇小说《孔乙己》的开头。

孔乙己》以清末民初为时代背景,描写了一个未能考中秀才的读书人落魄至死的故事,作者着重批判地提示了人物的悲剧性格,表达了对于造成这种社会基础和文化教育制度的强烈谴责。

也许读者会产生疑问:既然写一个穷书生的落魄故事却为何以绍兴酒店、酒风、酒俗为内容的大段白描开头呢?

答案只能从作品本身去寻找。孔乙己穷困落魄却依然不肯脱下身上的长衫,他无以为生以乞讨度日,但一旦有了几文钱便必到咸亨酒店喝上一碗酒,即使是身无分文也厚着脸皮以赊账为借口向店主讨得几口。不错,这是一出旧中国封建教育毒害下小知识分子慢性自杀的悲剧,而作者却以一幅充满酒乡特有的温馨画面呈现于读者面前,让读者领略到的首先是绍兴里巷酒肆、人人自醉的情调,以轻松开始到沉重结束,以喜剧衬托悲剧,在强烈的反差中体现出作品凝重的主题,也许这正是作者的意图。当然,鲁迅无意于将孔乙己的死归咎于故乡的酒,孔乙己即使在偷书被人打断了腿后仍以手代脚匍伏着来到咸亨酒店柜台前,“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孔乙己可以丢弃一切甚至是知识分子最看重的脸面,但他丢弃不了酒,因为酒便是他的生命,没有了酒他的生命也便要完结了。

这就是鲁迅心目中故乡的酒的崇高地位。

鲁迅笔下,《孔乙己中的描写绝不是孤立的现象,在他的小说中对于酒的描写始终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在他笔下的酒与故乡的山山水水村要桥桥一样的具有灵魂,是活的、有生命的、须臾离不开的精灵,每当鲁迅需要在作品中体现出故乡的环境风情、人物的内心世界或竭力渲染传统文化氛围时,被他信手捡来作衬托的便是家乡的酒。

请看下列片断描写:

“……原来鲁镇是僻静地方,还有些古风:不上一晚,大家便都关门睡觉。深更半夜没有睡的只有两家:一家是咸亨酒店,几个酒肉朋友围着柜台,吃喝得高兴;一家便是间壁的单四嫂子……”(《明天》)

“……赵七爷是邻村茂源酒店的主人,又是这三十里方圆以内的唯一的出色人物兼学问家,因为有学问,所以又有些遗老的臭味。”(《风波》)

“……阿q自然都答应了,可惜没有钱。幸而已经春天,棉被可以无用,便质了两千大钱,履行条约。赤膊磕头以后,居然还剩几文,他也不再赎毡帽,统统喝了酒了。”(《阿q正传》)

“……我午餐本没有饱,又没有可以消遣的事情,便很自然地想到先前有一家很熟训的小酒楼,叫一石居的,算来离旅馆不远。我于是立即锁了房门,出街向那酒楼去。其实也无非想逃避客中的无聊,并不专以买醉。一石居是在的,狭小阴湿的店面和破旧的招牌都依旧;但从掌柜以至堂馆却已没有一个熟人,我在一石居中也完全成了生客。”(《在酒楼上》)

这类描写文字在鲁迅的小说中为数不少,他或以酒写人写事,或以人以事写酒,将酒以及与酒有关的人文景观(酒店、酒客、酒菜等)融入作品之中,呈现出人物与环境的广阔天地。

翻开鲁迅的小说,只要见到“鲁镇”、“s城”、“故乡”这些地名那就必定是以绍兴为描写对象,而且也必定少不了对绍兴酒的描写。

这类描写几乎又都是以他惯用的白描手法而出现的,淡淡的几笔勾勒呈现出一幅鲜明形象的酒乡风情。

假如我们以此为依据而得出结论说鲁迅在写小说时是如何如何地表现出全面而完整的绍兴文化却是一种武断和牵强。

事实上,他在写作的当时未必是有意地却宣扬绍兴酒的魅力——套用现代流行的话来说,他并非是为绍兴酒作义务广告——但他既是表现绍兴的风土人情地理环境人物角色,便决不可能离开绍兴的酒和一切与酒有关的东西,否则便失之于真实,因为所有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人是与那儿的酒生死相依息息相关的。

那么,鲁迅在写作时有意识地表现酒的内容的情况是否有呢?

回答是肯定的,证据便是那篇著名的1927年9月在广州夏期学术演讲会上的演讲——《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收集于1928年出版之《而已集》)。

鲁迅首先从曹操(155~220年)说起。

东汉末年群雄割据,操拥兵称侯成一方之主,他始而不拘一格搜罗人才,孔融(153~208年)等为他效劳,既而又借孔融宣扬不孝而将他杀掉,而真正的原因则是孔融名气太大且专喜和他捣乱,还常常对他讥讽:

“……孔融的文章现在传的很少,就他所有的看起来,我们可以瞧出他并不大对别人讥讽,只对曹操。比方操破袁氏兄弟,曹丕把袁熙的妻甄氏拿来,归了自己,孔融就写信给曹操,说当初武王伐纣,将妲己给了周公了。曹操问他的出典,他说,以今例古,大概媾也是这样的。又比方曹操要禁酒,说酒可以亡国,非禁不可,孔融又反问他,说也有以女人亡国的,何以不禁婚姻?其实曹操也是喝酒的,我们看他的‘何以解忧?惟有杜康’的诗句,就可以知道。为什么他的行为会和议论矛盾呢?此无他,因曹操是个办事人,所以不得不这样做;孔融是旁观的人,所以容易说些自由话。曹操见他屡屡反对自己,后来借故把他杀了。他杀孔融的罪状大概是不孝。……”

曹操表面禁酒而又嗜酒,可见当时之酒风。

鲁迅重点讲的是“竹林七贤”:

“魏末,何晏他们以外,又有一个团体新起,叫做‘竹林七贤’,也是七个,所以又称‘竹林七贤’。正始名士服药,竹林名士饮酒。竹林的代表是稽康和阮籍。但究竟竹林名士不纯粹是喝酒的,稽康也兼服药,而阮籍则是专喝酒的代表。但稽康也饮酒,刘伶也是这里面的一个,他们七人中差不多都是反抗旧礼教的。

……他们的态度,大抵是饮酒时衣服不穿,帽也不带。若在平时,有这种状态,我们就说无礼,但他们不同。居丧时不一定按例哭泣;子之于父,是不能提父的名,但在竹林名士一流人中,子都会叫父的名号。旧传下来的礼教,竹林名士是不承认的。即如刘伶——他曾做过一篇《酒德颂》,谁都知道——他是不承认世界上从前规定的道理的,曾经有这样的故事,有一次有客见他,他不穿衣服。人责问他,他答人说,天地是我的房屋,房屋就是我的衣服,你们为什么进我的裤子中来?至于阮籍,就更甚了,他连上下古今也不承认,在《大人先生传》里又说:天地解兮六合开,星辰陨兮日月颓,我腾而上将何怀?他的意思是天地神仙,都是无意义,一切都不要,所以他觉得世上的道理不必争,神仙也不足信,既然一切都是虚无,所以他便沉湎于酒了。然而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饮酒不独由于他的思想,大半倒是环境。其时司马氏已想篡位,而阮籍名声很大,所以他讲话就极难,以借醉得到人的原谅。只要看有一次司马懿求和阮籍结亲,而阮籍一醉就是两个月,没有提出的机会,就可以知道了。”

这一节是鲁迅在演讲中集中表现他对魏晋时期文人饮酒的内涵的理解和阐述,他认为酒的功劳就在于以表面上的“文人无行”掩盖了文人内心反抗统治者的立场,使之达到既反对又不招致杀身之祸的目的。

阮籍借酒装醉,后来竟做到“口不臧否人物”的地步,故得终其天年;而稽充满因不改脾气最后为司马氏所杀。于是,鲁迅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这大概是因为吃药和吃酒之分的缘故:吃药可以成仙,仙是可以骄视俗人的;饮酒不会成仙,所以敷衍了事。”

当然,鲁迅这些话是从反面讲的,事实上他并不认为借着酒醉便可以一切事情都装糊涂。

接着,他在赞扬东晋时期“社会思想平静多了”之后,又指出:

即使象当时的“田园诗人”陶潜(356~427年)那样“随便饮酒,乞食,高兴的时候就谈论和作文章,无尤无怨”,也不可能全然地超出于人世间的,因为“既然是超于世,则当然连诗文也没有。诗文也是人事,既有诗,就可以知道于世事示能忘情”。

从以上粗略分析可以得知,在鲁迅眼里,其一酒是与文人及文章不可分割的,其二酒是可以为文人对统治者起掩盖作用的,其三文人所谓超于当世总是不可能的。

该文(演讲)也许是鲁迅文章中难得以酒为题借以发挥的一篇,而且是超越了小说中绍兴酒的地方局限,从酒的总体价值进行论述,比较准确地反映了他的认识和立场。

写到这里,不禁联想到鲁迅在《自嘲》(1932年10月)中的诗句:

“破帽遮颜过闹市,漏船载酒泛中流”。

“漏船载酒”,这酒又将会是如何了呢?

三、鲁迅理解与传统酒文化之比较

如上所述,鲁迅在其一生的创作过程中决不会有意识地去表现他对中国的酒(自然也包括绍兴的酒)的看法,即使在那篇“魏晋风度”的演讲中也是从中阐述借题发挥而已,在他当时的心目中恐怕还没有“酒文化”这一概念,更不用说如何去理解分析它了。

但后人透过他在各式作品(包括小说、杂文、诗歌)中论及或写到酒的方方面面内容,也似乎可以综合出一个他对酒的以及一切与酒有关的总体认识的大概理解

人们明显地感觉到了他对酒的热切情感,并且意识地去表现酒在人们生活中的作用和地位,不管是穿长衫的文人还是穿短打的劳动者,不管古人还是今人,酒已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然而,鲁迅对于酒的理解又有他自己的特殊立场,某些方面与社会对酒文化的传统认识既有共识又有差别。

以下试作三个方面的比较以加深对鲁迅笔下的酒文化的剖析。

比较之一:酒与生活。

酒作为饮料本产生于劳动生活之中,前人所谓“有饭不尽,委之空桑。郁结成味,久蓄气芳。本出于此,不由奇方”(晋,江浩《酒诰》),说明酒乃是古代劳动者因生活中有过剩熟饭发酵而成,既不是哪一个人具体发明的,也不是一下子形成的,《诗经》所言“十月获稻,为此春酒”亦正是此意。

因此,作为传统的酒文化的本意,酒与其它饮食、饮料的制作过程一样,是人类在劳动进程中的必然产物,而且伴随着人们的饮食起居,成为人类生存中不可缺少的一个内容。

在这一点上,鲁迅虽未明确阐述酒在人类生活中的地位作用,但实际上人是赞同这一观点的,他在小说中以人物对酒的迫切需求作为描写的出发点,进而显示出这些人物与酒的密切关联。

孔乙己中的孔乙己自不必言,因为此小说通篇与酒联系在一起,以酒贯穿全部情节,孔乙己可以说是为酒而生、为酒而死。

即使在鲁迅最著名也是篇幅最长的小说《阿q正传》中,至少有六处写到阿q喝酒:先是说到赵太爷的儿子中了秀才,锣声镗镗的来报喜,阿q正喝了两碗黄酒,便手舞足蹈地说这于他也很光荣,因为他与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然后写到阿q被人打了后觉得自己和一个自轻扑克贱,然而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于是便愉快地跑到酒店里喝上几碗酒,回到土谷祠放倒头睡觉了——此后,小说写到阿q不论高兴(胜利)抑或痛苦(失败)都要喝上几碗酒予以宣泄,特别是他也要去革命,去造的了,那喝酒醉得愈加快,浑身飘飘然起来,忽而似乎革命党便是自己,未庄人却都是他的俘虏了。

在阿q的一生中,酒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胜也喝,败也喝,最后正是在精神麻醉中蹋上自我灭亡的去路。

当然,鲁迅并未单纯停留在为饮酒饮酒的描写上,孔乙己和阿q的饮酒既是生活需要也是自我刺激,没有了酒他们将活得更痛苦,在这一点上,鲁迅透过了生活的本来面目企图唤醒人们对酒的认识,则是深刻的发展。

比较之二:酒与思想。

传统的酒文化几乎是忽略酒与思想之间联系的,以为酒就是酒何来思想?鲁迅正是在这一点上做了大文章,显示他对酒的深刻理解

假如把酒比喻成道具,那么鲁迅往往在人物经历思想演变的时刻拿出酒来请他笔下的主人公喝上几碗,随之便是情绪来了、思维通了,大脑跟着酒精的发作而膨胀了……孔乙己是一喝酒便解愁,阿q是一喝酒便得意,吕纬甫在饮酒中忘却痛苦,赵七爷以开酒店而自傲,还有如七斤们、闰土们、小d们这些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劳动者,他们明明也是有思想的,但他们却被统治者认为不配具有思想,于是酒则成了他们最好的寄托,他们连同阿q们(流氓无产者)、孔乙己们(落魄的封建知识分子)、赵七爷们(顽固的复辟派)、吕纬甫们(为维持生机而向世俗屈服的小知识分子),通过共同的媒介物“酒”分别达到宣泄排遣之目的,尽管他们之间的思维有着极大的区别。

由此可见,鲁迅笔下的酒绝不是一种普通的供人饮用的包含有酒精的液体而已,而是具有灵魂的活的思想的象征,每当他在作品中一写到了酒必然会让它伴随着人物的思维、命运、情感、最大限度地显示它的魅力。正如俄国戏剧家契科夫(1864~1904)所言,假如舞台上挂着一柄剑,那么在闭幕之前必须让它出鞘。

鲁迅的酒总是不会让人轻易地去喝的。

比较之三:酒与社会

传统的酒文化固然把酒以及由酒引发的酿酒、饮酒、品酒现象视作社会文化的构成部件,但这种理解大多局限于经济的、世俗的范畴之内,很少有人把酒同社会变革、时代环境、历史发展的深层次内容联系在一起,而鲁迅的杰出之处正是发掘并竭力表现了这一点。

如前所述,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一文中,鲁迅是把酒(还包括药,但主要是酒)放在当时社会动荡、政权更迭的社会大环境中加以考察分析的。

文人与酒本是离不开的一对话题,但鲁迅并非如苏轼(1039~1112年)那样“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地追求心理情绪上的满足与寄托,而是着重注意到当时阮籍、稽康、刘伶等人借助酒来应付时政、逃避现实的社会现象,在这里酒确实已不是单纯供人饮用以消除疲乏、排遣情绪的液体食品,而成了社会政治的产物甚至可以说是历史产物。

鲁迅在此演讲结束之前还顺手一枪,对当时(1927年9月)某些政要阔人企图效仿陶潜“采菊东蓠下,悠然见南山”的闹剧进行了讽刺,说这些有钱人住在租界里,雇花匠种菊花便作起诗来,叫作“秋日赏菊效陶彭泽体”,“自以为合于渊明的高致,我觉得不大象”。

这也许正是他的社会观念的一种表现吧。

把酒与社会大环境联系起来,把饮酒视作一种社会行为而不是单纯的个人行为,这是鲁迅笔下的酒的基本内涵。

酒并非是人类生存的必需品,它的产生、沿袭和发展往往具有另一层含义,因此鲁迅不是简单地重复写上阿q六次的喝酒动作,而是每一次都赋予一定的社会内容:或是梦想与赵太爷攀本家,或是挨了别人的打以求自我麻醉,或是以为可以起来革命了、造反了,等等;即使象吕纬甫(《在酒楼上》)那样软弱的小知识分子,作者也让他企图通过喝酒来实现自我,在酒醉中摆脱痛苦,梦想做一个真正的人。

四、鲁迅对于绍兴文化历史价值

鲁迅作为绍兴人,那里的山山水水河河桥桥都使他魂牵梦绕,他对于酒的热切之情也可

以说是得益于那些伟大的先辈,从壶酒兴邦的勾践(?~前465年)、曲水流觞的王羲之(321~379年)、金龟换酒的贺知章(659~744年)、沈园题壁的陆游(1125~1210年)、狂生醉酒的徐渭(1521~1593年),直至近代的秋瑾(1879~1907年)、蔡元培(1868~1940年),这些诞生于绍兴故土上的历史文化名人构成了灿烂而悠久的酒文化,它使鲁迅受到恩惠、受到熏陶,但同时在新民主主义理论哺育下,更使他远远超越先辈的思想境界而成为一代文化巨人。在众多的鲁迅传记著作中都记载有他爱喝绍兴老酒的内容,他爱喝家乡的酒,尤以花雕为最,1910年前后他在绍兴府中学堂任学监期间,则每在课余到附近的酒店小酌,此后无论迁居北京、上海,一坛花雕、几碟风味酒菜地慢斟细酌,成了他日常生活中的一大趣事。鲁迅得益于家乡的恩惠,而他则以加倍努力回报。

如今,鲁迅作品中的有关酒的描写已成为绍兴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日益显示出他们的历史价值。这种历史价值至少表现在下列三个方面:

1、丰富了绍兴文化的时代内涵。

绍兴文化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它包括了自绍兴酿酒开始直至现代制酒工艺的全部历史

发展过程,也包括了绍兴民众的酒风、酒情、酒俗。

但到本世纪初为止还没有一位文化人对于绍兴酒在绍兴人的思想生活社会时代以及历史上的地位和作用有过象鲁迅那样深刻地阐述和理解,特别是他把酒与人物、环境联系在一起,形成了不可分割的人文内涵。

试想,如今闻名于全国乃至全世界的“咸亨酒店”岂不是依赖鲁迅作品的传播么?

或者可以说它本身便是鲁迅笔下的产物,绍兴鲁迅路上以此命名的这家酒店已不单是一家普普通通的以卖酒为业的酒店了,它的名字(招牌)中已蕴含了鲁迅作品的精华。

人们慕名而来喝酒、品酒绝非为了单纯满足生理机制的温饱需要,更主要的是为了亲身体验一下鲁迅笔上的孔乙己们、阿q们的生活情趣。每见外地游客、域外人士在咸亨酒店门口摄影,谁说不是由于他们对鲁迅的崇敬和怀念之故呢?

它所具有的无可估量的历史价值,很难用具体的金钱数字来表示,可以说它正是鲁迅对于故乡回报的一个具体标志。联想到诸如“孔乙己”牌茴香豆、皇甫庄及土谷祠等旅游景点这些与鲁迅生活作品直接有关的人文景观的开发,更可以明确到鲁迅对于绍兴来说意味着什么。

2、增强了绍兴文化的经济效益。

按照当今时髦的话来说,各地都流行“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绍兴酒在全国、全世界

的畅销固然由于它的悠久历史和高品位的质量,但不可忽视的一个事实是:绍兴酒的畅销和名气日增与鲁迅有着直接关系。

绍兴的咸亨酒店以及它在北京、上海、杭州等地开设的同名酒店招揽了无数的酒客文人,为绍兴酒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笔者几年前曾携来华学习中文的日本高级进修生佐佐木专门光顾绍兴咸亨酒店,店堂内外门庭若市,该店负责人透露各类黄酒的日销售量数百斤以上,外加菜肴的营业,因此利润甚为可观,光该店门前臭豆腐的摊位和店堂里的茴香豆到中午时分便供不应求,食者排队以候之。

3、提高了绍兴文化和知名度。

由于鲁迅作品的巨大影响,也推动了绍兴的酒以及酒文化的知名度。

孔乙己》一文不知引来了多少人对绍兴老酒、咸亨酒店、茴香豆的向往,孔乙己将茴

香豆一人一颗地分给围观的孩子们之后摇头晃脑地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几乎成了全中国学童们人人皆知的话了。同样,绍兴酒走向世界在很大程度上也得益于鲁迅小说的翻译传播。

也许有人说,没有鲁迅绍兴酒照样驰名中外。不错,绍只酒驰名于前,鲁迅诞生于后,但试问如今绍兴的人文景观中价值最大的地位最重要的是什么?是绍兴酒还是鲁迅

显然后者重于前者。

当然这样的比较并不恰当,但应该承认人们在介绍绍兴时往往首先讲它是鲁迅的故乡,然后才讲它的特产有黄酒、腐乳、香糕,它包含有丰富的文化内涵,正因如此,我们才把鲁迅笔下的所有有关绍兴酒的描写纳入到绍兴文化的范畴之中,使之成为它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小结

鲁迅笔下的酒文化是中国酒文化尤其是绍兴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鲁迅将酒以及与酒有关的各种内涵放置于社会大环境中进行剖析,使酒超越了原先单纯作为饮料食品的地位,使之成为活的有生命力的载体,同时包含有丰富的历史价值和时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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