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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器与溺器

发布时间:2017-01-24 栏目:专题 投稿:个性的水池
《淮南子·道应篇》云:“大败知伯,破其首以为饮器。”注曰:“饮溺器,椑榼也。”《韩非子·喻老篇》云:“漆其首以为溲器。”按《说文解字》解释,溲义为浸沃。另外《说苑·建本篇》也说到“漆其头以为酒器之事”,与《吕氏春秋·义赏篇》所云“断其头以为觞”都是指同一件事,即败知伯以其头为器。虽然古文家辩证说应是酒器而非溺器,但也说明上古人是喜欢以人头为器的。像古书中谓漆其首以为器,把加工方法也给点明了。《史记·大宛列传》中说:“是时天子(指汉武帝)问奴降者,皆言匈奴破月氏王,以其头为饮器,月氏遁逃而常怨仇匈奴,无与共击之。”可见汉时匈奴王也曾经用月氏王的头骨做成饮酒器。在古代,两国间的战争以失败的一方的首领的头骨被制成器皿来判分胜负,作为征服的标志,有着神圣的意义,象征着征服者的武功和勋业(而在失败者则是永久的耻辱了)。所以《汉书·匈奴传》称:“元帝遣车骑都尉韩昌、光禄大夫张猛与匈奴盟,以老上单于破月氏王头为饮器者,共饮血盟。”可见杀月氏王者是老上单于,而这饮器也有着庄严的用途,并不是一般的日常器物,在代表国家结盟的歃血仪式上使用,以明国家事务的神圣重大。

以头为器的事件在历史上有过多次记载,比如在查士丁尼时代,伦巴第王阿尔博因与潘诺尼亚的泽皮迪王库尼蒙德打了一仗,将其杀死,并强占其女罗莎蒙德为妻。阿尔博因将库尼蒙德的头骨制成大杯,用来饮酒纪念胜利。一次宴饮时,此人以头杯盛满酒对罗莎蒙德说,请与汝父同饮,这句话给他招来杀身之祸,女人终于报仇雪恨。这则故事见于马基雅维里的《佛罗伦萨史》。当时欧洲的君王同中国北方的蛮汗们一样野蛮和没有文化教养,所以他们对人的头骨还有相当程度的原始嗜欲。古代斯拉夫人曾有一个崇拜武功的王,好战成性,最后死在土耳其人手里,他的结局也同样糟糕,头骨被苏丹做成了饮器。像这样的事例还很多,以头为器的习性与猎人头习应该是同属于一个大的范围,即史前行为的原始遗留。从中可以折射出普遍的人类对待颅骨的行为历史。

人类对头部的占有和猎取当然不限于一个方面,除去头骨的利用以外,还有专门加工头皮的。据说印第安人的一支希维罗人是以猎取战败者的头皮来制成战利品的。他们剥下整个人的头部皮肤,缝合成一个皮囊,放在水里煮,然后灌进热沙,经过反复多次加工制成皮革质的东西,仅有原来大小的三分之一。可见人类对头部的各个部分都有兴趣。但猎头皮的行为并不仅限于部落民,白人就常常猎取印第安人的头皮,他们视印第安人为畜类,使自己心里得到平衡。人类就是以自欺的办法掩盖自身的蛮性。

白人取印第安人的头皮是为那上面的头发,另外还杂有种族兽性的虐待心里,但现代世界仍有以出卖头发而获取钱财的,且不在少数。记得有一篇名叫《麦琪的礼物》的小说,写妻子为了送丈夫一件礼物而不得不忍痛卖掉自己头发的故事,这里所蕴含的人情味显然非蛮荒时代的兽性可比拟了。使人由毛骨悚然一变而为感动与同情。但是关于人头及其属件在文学中的妙用非仅一例而已,头颅由杀戮进入艺术的领域,反而使之生辉。像《红与黑》中男主角的首级被女友埋掉,还只是平常,顺理成章多于着意巧构,因为断头台作为法兰西固有的杀人机器,受刑戮者的遗骸自当有一个结局交待,由女友埋葬是最妥当不过的了。这一结局在前面的情节中安排了伏笔,营构隐藏在情理下面了。像曹操礼葬关羽的头,并不是出于对奇趣的猎取;但高卢人的性情是好怪奇的,这个民族身上还残留有动物的特性,这一点较欧西其他一些国家为重,因而对人头也有一种兴趣和嗜欲。古代有所谓猎人头者,后来用以暗喻文学作品中在情场上一次又一次猎杀男性牺牲品的女人,因此在人头中隐含着原始的性欲冲动,这方面的消息在欧陆文学中透露得确实比其他地区文学多。比如唯美主义者王尔德的《莎乐美》讲取情郎头颅的故事,就是两性之爱的心志不全的官能性表现了,里面隐藏着虐爱的动机,所以弗洛伊德把欧西文化都归之于性,这一学说的产生不是偶然的,正所谓环境造就,环境使然。不过以人头猎取方式表现性占有在原始部落民中乃是公开化的很明显的事。比如部落战争中,胜利的一方在杀死敌人以后便提着他的人头去占有死亡者的女人,或者两个男人为夺取占有一个女人而相互搏杀,同动物界雄兽在春季打架是同一表现,因而在荒古社会,女人只是表现为一被动性的东西,在人格方面乃是毫无主动性之可言的。欧西社会在这种状态上停滞了很多年,所以女权在近世之提出只是几千年压抑的总爆发,因为社会中的女性历来是被动的。当然,有时候女人也将男性的武勇作为择偶的一重标准,故而猎人头习也是两性的共同心理行为的原始表现,从这一方面来说,女性也促成了此原始风习的繁衍。

在东亚,首级是表现战争勋业或者义念的好工具。历史及文学书中随处可见,战争胜利以后是以斩首级数记功的,至于说义念表现则是在艺文中得以最充分的展示的。但这只限于古典作品如戏曲说部中,在现代是很罕见的。比如李玉在其名剧《一捧雪》中所写仆佣替主人去死的故事,围绕人头的审案,前后情节的展开表现了人物突兀的品格。这出戏在文革前评价颇坏,因为它被看作是宣扬了奴才性、奴性主义,替主子效忠陨命的没落封建意识。

类似的戏剧不少,比如程砚秋编演的《青霜剑》,演烈女子申雪贞为夫报仇的故事,最后申雪贞在用家传短剑斩获仇人首级后到其夫灵前祭奠哭诉,随后自杀。这是华人表现个体突出品格的一贯手法,即对于死亡的不屑。从这里看中国的文学与艺术是偏向于义念的爱情的,即但凡情都是放在义的层面上的,只有这样方才见得有个深固不移的基础。这当然与生活拉开了距离,因为生活中没有那么多表现精神高度的机会,故而西方的文艺就显得亲切平易一些,即更接近日用。比如莎剧《罗密欧与朱丽叶》,只展现爱的苦味、纯洁与不幸,使人落泪、同情,但并不强化义,因为西方的传统是比较单纯偏重性爱的个人性的。中国戏曲中,同女子突兀的个人品格相比,男子只是浊臭的皮囊而已。当然也有表现男子汉悲壮感情的戏,像盖叫天早年编演过的《乌江恨》,安排虞姬自杀后项羽割下其头衔在口里搏杀突围,表现楚霸王的性格,及男子汉粗犷的感情,造成死生共命的效果。盖叫天文墨不多,但对演艺有坚实的直觉基础,可见人类的蛮性及残留一旦在艺术中蒸馏,很快便净化或者升华。但如果与此相反,要假借它来增强文艺作品的刺激效果,作为加大官能性感受的一重造作手段,在审美中又被默许、接受,则意味着无论是作者还是欣赏者都隐含有新蛮性搏动的动机,这是心志不完全的快感要求的反映。

然而,激烈的富有高强刺激的手法在义念表现中却显得极为平常,虽然有震撼效果,毕竟人化的人文与较单纯的自然状态下的人文有所不同。可能是因为成念的作用,义的行为无论具有多么大的强酸碱性也不足为怪,这是否可以说义念乃艺术中更突兀的东西呢,即生命中的第一要义在于苟义。

有一出老戏叫《战蒲关》的,俗称《吃人肉》,故事很简单,刘秀的大将王霸被围绝粮,于是想用自己爱妾的人肉犒军,但自己却又不忍下手,于是派仆人前往。家佣难以启口,王妾看出因由,追问出实情,毫不犹豫地自杀,仆佣亦随之自尽,王霸遂用二人之人肉犒军,大打胜仗。可以说表现义念的一方都是非凡的人,而要求别人尽义的则没有一个不是混蛋。割肉饱人的故事还有介之推与晋公子重耳一部,后来有《焚绵山》一剧,可见表现义念是中剧中惯见的题材。

人是观念的动物,因而也多概念禽兽。记得孟子有一句名言,说是天下有道,以道殉身,天下无道,以身殉道,未有以道殉人者也。人可以杀身成仁,但杀身成仁的时代也一定是天下大乱无道的时代,即牺牲者、英雄辈出的世界一定不会是什么光彩的世界。就像孔子说的,必也无讼乎,再好的法律,也赶不上用不着法律即可治理。孙子讲善之善者也,是同样的道理,可见中庸文化的普遍要求,在于博大而平易。激烈的义念表现,献身,或可以说是一种杰出难得的精神,但这种东西并不值得人去推重,无极而太极超越都应当是没有楞角的,至于那种犀利与尖锐,至多只能是退而求其次,所以无论是性格还是人格,似都应当放到这一层面上去讲说审视,方不失其从本然意义上来讲应具备的那种完全性。

中国人是观念的动物,在这一层上较比其他民族程度更为强烈,相形之下西人传统上只是信仰的动物,这里就有信念与信仰的不同了。虽然在文学中有那种信仰与爱情人性的尴尬选择,深在的矛盾与冲突,但其目的只是为了表现宗教的更为高贵,并不具有纯粹伦理的神圣,所以一般恋爱题材便不在义念下讲说。尽管现代人对宗教有一种抽象的辩解,与精神上的承认,但那只是制度崩溃后人心中的残留。应该说在传统时代,当人们以自己或他人生命的标示——头为义念酒器的时候,他们是会沉醉于其间的;而一旦义醉的时代过去之后,人们从中醒来,就会视其为溺器。对宗教正是这样,在信仰崩塌以后人们便将其作为溺泄之具,尽其污染之能事,大凡观念的下场都是这样。这是人类共同的故事。比如说献身题材,现代都市的嘻皮相声文学只会在里面撒尿,因此古典作品实际上是作者的义醉,而现代都市文学表现作家的溺醒,西方讲信仰的危机,东方讲人文的遮蔽,其动机则都是企图从人心上来挽救,这一施用了上千年的方法,在当今将又作何新的翻用呢。

(附记)其实头器入诗可以在古代文人的诗作中见到,如明朝张岱的《月氏王头饮器歌》就是咏头器的,诗云:“单于帐中夜击缶,脑骨腥红捧在手。糊模醉眼不分明,但令胡姬满斟酒。胡姬斟酒浇淋漓,厉鬼号啕帐外吼。脑中酒热骨自鸣,无人知是强王首。自恨生前错用人,封疆既失头颅走。夜台安得范亚父,伸出老拳撞玉斗。君不见六陵冢上理宗头,五国城边盛溺溲。”涨溲即小便。张岱这首诗大概是借古事咏明亡之沉痛,假头器抒发对历史的情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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