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庄酒'的概念
“酒庄酒”即庄园酒,指“种在酒庄,酿在酒庄,灌在酒庄”的酒,即在适合种植葡萄的地域,拥有属于自己的葡萄园;所种葡萄不以商品出售,而是自用酿酒的原料;种植、酿造、灌装全程在庄园内进行。
葡萄酒的质量决定于葡萄原料的质量,真正意义上的“酒庄酒”,应该是把酒厂建在葡萄园内,采摘方圆半径在15公里以内的葡萄,用当天采摘还带着晨露的葡萄,送到酒厂后立即去梗、破碎入罐发酵而酿成的葡萄酒,才称得上是符合国家标准的“酒庄酒”。因此,生产葡萄酒的企业,应该有自己稳定的葡萄基地,葡萄农户只能固定对一个酒厂。这样葡萄原料才会有保证。
葡萄酒庄这一概念最早见于法国的波尔多,英国著名葡萄酒作家杰西丝·罗宾逊(jancisrobinson)主编的《牛津葡萄酒指南》第二版《theoxfordcompaniontowine》ch?teau的解释为:“ch?teau在葡萄酒业中通常指葡萄种植、酿酒的土地物业,包括葡萄园,酿酒设施,通常也包括葡萄酒本身,以及在这快土地物业上的任何建筑。”葡萄酒庄是葡萄种植、酿造、灌装和销售的场所,要想拥有葡萄酒庄,必须要有酒庄自辖的葡萄园,要有一流的酿酒师和丰富的酿酒技术,且一般坚持手工酿造,以保证葡萄酒的高质量。法国、意大利等“旧世界葡萄酒”,建酒庄的目的只是出好酒。
而美国、澳大利亚等“新世界葡萄酒”,将酒庄的概念扩大化了,提出葡萄酒庄所要具备的条件为3s:阳光(sun)、沙难(sand)、海岸(sea)。建酒庄的一个重要要素是考虑旅游因素,选址时对酒庄的参观路线、展示内容及如何售酒都作了精心设计。旅游是现代酒庄建设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在酿造过程中也引入现代化的生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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