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珞巴族房屋有什么特点?珞巴族房屋的类别与特点

发布时间:2017-04-25 栏目:专题 投稿:快乐的大树

珞巴族的住宅建筑与珞巴族的氏族制度、家庭结构和鬼灵信仰密切相关,是珞巴族家庭形态和宗教观念的一个重要表现。

珞瑜地区多雨潮湿,珞巴族的住宅一般建在河溪两岸的半山坡上,既可以减轻潮湿和积水,又可避免山洪暴发的威胁。珞巴族住宅门的方向一般面向山坡,房屋不留窗户,据说是怕“恶鬼”进入,但留有若干小洞,作为射箭孔和传递信息用。

珞巴族传统的住宅建筑结构形式有两类:一类是适应整个家庭住的或作为公房的“一”字形长屋;一类是供个体小家庭住的独立的小栋房。

家长制家庭建筑布局

20世纪60年代以前的珞巴族社会,还是以父系家长制家庭为基本单位的氏族部落社会。家庭中以男性家长为中心,大小事务都由家长决定,男性家长在家庭和家族中拥有绝对的权威。供家族和家长制家庭住的长屋,各部落方言有不同称呼。长屋呈“一”字形排列,有数间或数十间不等,长的可达几十米。一般长屋内住着同一家庭的若干小家庭,每一小家庭占一居室,自立火塘。有的部落一个家族住在一幢长屋里。

崩尼部落家长制家庭长屋叫“南塔”,是一种竹木结构的干栏式楼居建筑,分三层。第一层称为“那贡”,作堆放柴火和圈养猪、牛之用;第二层住人,叫“郭基”;第三层即顶棚,供存放工具杂物。“南塔”的修建是先在地面竖立数十根圆木立柱作底架,在1.5-2米高处架放若干根横梁和摆放木条,用藤绳捆牢,上铺竹片和竹席等,搭建成一个长方形平台,这便是供人居住的楼层。顶棚的搭建也是架横梁和用竹木铺设地板。屋顶呈“人”字形,上盖“达热”藤叶、芭蕉叶或稻草等物,用竹蔑或藤绳捆扎。一、三层无墙体,一层用竹木捆扎成棚栏,以便圈关猪、牛。二层的墙体是用在两层竹蔑中间夹芭蕉叶编成的大竹席,在房体四周围一圈(留出门的位置),用藤条捆扎于木柱上。二层的入门处另用圆木或粗竹搭建阳台,通过阳台才能进入室内。长屋内根据家庭人口的多少分隔成若干间,供家庭成员居住。每间房均是一个独立的生活单位。墙壁用竹片或木板相隔,只隔五分之四,

各间房子之间可以相通。每间房均设有火塘火塘在屋子的中央,其搭建是在屋中央留一个四方孔,孔内用藤条吊一只木板制作的箱盒,箱内糊泥,其上架放三块灶石即成。在每间房前的墙上开有一小门,墙外捆扎横木条作鸡舍。房间的后墙也开一小门,墙外搭建一个小仓库,称作“埃令”,盛放各自的粮食和衣物等。粮仓则集体盖在远离住房的村边,以免发生火灾时烧毁。整栋长屋与外界的通道是阳台旁立的一根刻阶的独木梯。人们经独木梯上下。长屋居室的分配是这样的:人们经阳台进入房子的走廊,紧靠阳台的第一间房由男性家长居住,第二间是客房,其余由每个妻子及其所生子女各占一间,按结婚先后排列。妻子多,房间也多。各个妻子及其所生子女构成一个生活单位。最后一间是家奴的集体居室,如有男女家奴,则另增一间,以便按性别居住。

每个房间以火塘为中心分四个不同的位置:进门方向的右边称“巴布”,是男主人坐卧的位置;“巴布”的右下方正对门的一侧叫“弱登”,平常为女主人坐卧的位置,客人来时也在此入坐;进门方向的左边称“物素”,一般家庭成员坐卧的位置;靠近门面背靠门处称“过达”,一般是家奴的座位。博嘎尔部落座位名称与此不同,但性质大致相同。

珞巴族的另一类长屋是供未婚青少年集体夜宿的公房,不同的部落有不同的称谓,如达额木人称“邦哥”,民荣人称“德雷”,巴达姆人叫“莫休普”。莫休普是巴达姆男性青少年集体夜宿的公房。它建在村寨的中心,可以观察和守卫通往村内的各条道路。莫休普也是干栏式建筑,由村人集体修建。巴达姆等部落一个大的村寨内,按氏族或家族划分居住区,同一居住区的单身小伙子住进莫休普,共用一个火塘。在一栋莫休长屋内,设有很多火塘火塘数与村内住区数相同。火塘之间一般无隔墙,偶有隔墙,其隔板也砍得十分粗糙。每个火塘都有一个出入口,另有一个平台或一个棚架,用以安放东西。火塘上方吊一个架子,上面摆放着集体行已不复存在。今天人们居住的房屋均为供一夫一妻家庭住的栋房。这是洛巴族居住习俗发生的最为深刻的变化。

由于洛巴族长期生活在喜马拉雅东南部深山峡谷中,受自然条件和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洛巴族群众生活水平很低。建造一幢房屋对于一户普通人家来说并非易事,需要长期准备甚至倾其毕生努力才能筹备到建房所需的财物,因而洛巴族以往的房屋建筑大都低矮简陋。西藏和平解放后,在党和政府的关怀和藏族人民的帮助下,为了解决洛巴族住房难的问题,政府拨专款帮助洛巴族群众盖新房,在有条件的地方统一规划,集中为洛巴族盖“新村”01985年,国家民委和西藏自治区民委投入46万元,在米林县修建了洛巴新村。新村房屋高大宽敞,设施较为齐备,从根本上解决了当地洛巴族住房难的问题,极大地改善了洛巴族群众的居住条件。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洛巴族群众收入有了较大提高。其中,米林南伊地区经济发展尤为迅速,2000年人均纯收入达2195元。许多人家盖了新房。现在人们建房时除用传统竹木建材外,还使用钢筋、水泥、玻璃等现代建材。洛巴人修房建屋用芭蕉叶苫盖作顶早已成为历史。居住条件的显著改善,是洛巴族居住变化的一个重要方面。

洛巴族传统的居室陈设及日用物品极为简单,如今则大为丰富。在日用器皿方面,过去炊具多是陶锅或铜锅,现在陶锅早已淘汰,铜锅虽有保留,但功能已经改变,较少作为炊具而主要用作饰品。现在炊具主要是各种型号的铝锅、铁锅和高压锅,有的已经使用电饭锅等现代炊具。塑料、玻璃、不锈钢等制品已成为家庭的必备之物。过去人们缺乏卧具,夜晚全家人围绕火塘就衣席地而眠。如今人们早已习惯用床和被褥。以往居室内做饭取暖均为三角灶石垒搭的火塘,现在家家户户都是铁制或垒搭的有烟道的火灶,一些人家已经使用液化气灶具。猎时捕获的动物头盖骨和牙齿等。男子从10岁起就开始居住在莫休普。他们白天在自己的家庭中吃饭、劳作,每天吃完晚饭后,村内各居住区的青少年就陆续来到莫休普,睡在自己的火塘边,由年龄小的负责生火,用的柴火是由使用同一火塘的全体成员集体采伐的。每个火塘都由一个年纪稍大、有威信的男子负责,以维护火塘区内的秩序,他有权惩罚那些违纪的人。各个火塘还自行安排狩猎,由经验丰富的老猎手进行指导,以培训缺乏狩猎技艺和经验的年轻人。他们在莫休普要居住到自己娶了妻子并有自己独立的新居时为止。莫休普不仅是未婚青少年男子夜宿的场所,村内无妻子的男子、老弱男性成员和外来的男子均可住在莫休普。离青少年使用的火塘不远处设有另一附属的火塘,称作“若梭木”,这是专供老弱和其他男性成员居住的

莫休长屋还作为举行各类型的村落议事会的场所。凡遇重大事件,全体氏族成员集中于莫休普,共同议决。一些大型的集体祭祀仪式和节庆活动也在这里举行。平时女性不得进入莫休普,只在某些节日里才允许姑娘入内跳舞。

未婚女子居住的公房,邦波部落称“姆妹朗金”,巴达姆人称之为“雅胜”。女性公房有长屋和方形栋房两种。巴达姆的“雅胜”为一座方形的房屋,由村内有丰富经验的男性老人帮助修建。公房的中央砌火塘,人们环绕火塘坐卧。白天,“雅胜”空着,晚饭后,村内的青少年女子才到属于自己氏族的“雅胜”中。每个“雅胜”都由一个年纪稍大、有经验的女子进行监督管理,不守纪律、不听规劝的人会受到她的处罚。“雅胜”还是姑娘同异性青年谈情说爱的场所。“雅胜”中的女子是十分自由而友好的,姑娘可以在雅胜中自由接待她相中的小伙子,其他人不会干涉和责备。“莫休普”和“雅胜”,无异于珞巴族青少年男女的培训中心和人生的预备学校。他们在这里不仅可以学到本民族的传统文化和日后承担生活重任的本领,还培养了严密的组织纪律性和团结互助的集体主义精神,这对维系氏族和部落的生存与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作用。

家庭建筑

珞巴族社会中,虽然存在为数不少的多妻家庭,但就其家庭形态的总体情况看,仍是以一夫一妻的个体家庭为主。因此,存在长屋的同时,各部落都建有供一夫一妻个体家庭住的小栋房,有些部落甚至以小栋房为主。珞巴族的个体家庭住宅分两类,一类是干栏式小栋房,一类是地居式竹木屋。

小栋房呈方形或长方形,崩尼部落称“南纵”或“南纵布朵”,博嘎尔部落称“乌古”。这类房在用材和修建上与“南塔”相似,在居室分配和结构上则不尽相同。以博嘎尔部落的“乌古”为例,修建时,先在底部竖圆木立柱,二层地板处和顶棚处架设横梁,横梁上铺设木条,房顶搭建成人字形,多用木板、芭蕉叶苫盖。墙壁、地板用蔑席铺搭。房屋底层堆放柴火,作猪狗圈,二层住人,顶层堆放辣椒等杂物。门一般面向山坡开,门外有一阳台,在阳台靠门的两端设有男女厕所。人口多的人家把居室隔作两三间不等,每间均设火塘,由婚后的子女或奴隶分住。一般人家在靠近房子的入口处另建一耳房圈放牛羊,在房子的附近建仓库堆放粮食。

地居式住宅以苏龙人“纠杂”的修建最为典型。“纠杂”比前述的“纠塔”的修建前进了一大步。其建筑过程是,先在两面山墙外各竖3根立柱,中间较高那根做主梁,屋顶两边低的立柱架檐梁。主梁和檐梁之间搭加若干根木棍,上铺芭蕉叶和茅草等,用藤条拴牢,呈“人”字形。四周用竹片或粗竹席搭棚,再捆上藤条,构成墙体。室内铺竹席或木块。屋中心设火塘火塘上方吊一个木架,供烤柴和烤肉之用。它比“纠塔”坚固和宽大,是苏龙人在达谢、达荞、竹林或猎场比较集中的地方修建的住所,他们住数月或半年左右,又迁到另外的地方。当他们下次返回时,有些修建得坚固结实的“纠杂”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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