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袭了千年历史的科举制
唐朝和清朝都是我国历史上比较重要的两个朝代,但这两个朝代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他们都是通过科举制来选拔人才,但是各个朝代都有各自朝代的特点,就算唐代和清代都是用科举制来选拔人才,但是在这的两个朝代对于科举制的应用和官员以及文聘的设立都是不同的,今天小编要为大家讲的就是我国唐代和清代对于科举制的不同应用以及它们的区别。
在我国唐代,我们最为熟悉的关于官员选拔的概念就是举人、进士和秀才。在我国唐代的时候,有地方上推选的读书人到中央进行考试,这种考试称为乡中,被地方选举的读书人就称为举人,而进士考试又被称为举进士,是指读书人被当地选举之后参加进士科的考试,如果能成功通过这项考试就会被称为进士。在唐代初期的时候,政府设立了秀才科,但不久之后这种科目就被废除了,所以在唐代初期之后秀才其实并不是参加秀才考试的读书人,而是参加进士科考试的读书人,所以由此可见,唐代关于举人、进士、秀才的概念和我们后世的理解是有一些不一同的。唐代选拔人才除了进士等通常的科目之外还有一项称为制举。制举是指由皇帝特诏举行的考试,举行这种特殊形式的考试主要是为了选拔特殊的人才。
在我国清朝的时候,正常的科举考试一般分为三级,分别是乡试、会试、殿试。乡试是定期举行的,一般每三年在全国范围内就会举办乡试,乡试又被称为大比,乡试之后在第二年的春天考过乡试的人可以参加会试。会试是由礼部举行的,会试之后还有复试。会试中的第一名被称为会员,会试考试通过之后便参加殿试,殿试中会选择前三名,前三名分别也就是我们历史上俗称的状元,榜眼和探花,这三人合在一起也被称为三甲。一般在清代的时候,状元、榜眼和探花都会受到皇帝的重用,在我国清朝有这样一句成语,那就是金榜题名,参加殿试被选中的所有进士他们的名字会被政府用黄纸按照名次写出来对外公布,能够写入皇榜的读书人便称的上是金榜题名。
在我国唐代和清代两个朝代的君王都通过各自国家的人才选拔制度为国家的发展和巩固选拔了一大批优秀的人才,同时这两个朝代也将科举制的作用发挥到了极致,但是作为一种封建的人才选拔制度,在清代灭亡之后科举制也逐渐被替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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