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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放弃日本战争赔款背后

发布时间:2017-08-13 栏目:专题 投稿:粗犷的饼干

众所周知,二战中,饱受日本侵略之苦的中国在战胜后中国并未获得日本赔偿。而同样遭受蹂躏的缅甸、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却分别获得2亿美元、5.5亿美元和2.23亿美元的战争赔款,原因何在呢?

中国的国民党方面,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蒋介石当即发表了中国日本“以德报怨”的著名讲话。蒋介石虽然没有提到战争赔款一事,但确定了中国日本宽大处理的方针。1949年菲律宾派特使访问蒋介石,商讨共同对日索取赔款之事。蒋介石却说:“要对这次战争负责任的是日本军阀,而不是日本人民。要求日本人民负担战争赔偿的做法是不公平的。”这初步表明蒋介石有放弃日本战争赔款的意思。蒋介石的这样做的背后,究其原因是“国民党政府”退居台湾后“国际地位”大大降低,希望以放弃战争赔款为代价换取日本对台灣在政治经济上的支持;另一个是大中华思想的影响,别的大国都放弃日本战争赔款,中国人也应该有个大国的样子,不应该像小国那样斤斤计较战争赔款。在美国的督促下,日本台湾“国民党政府”在1952年2月开始谈判,4月28日结束,签定了“华日和平条约”。在“华日和平条约”中表明“中华民国政府放弃要求日本进行战争赔款的权力。

1951年7月12日,美国公布了对日和约草案,并在7月20日向同盟各国发出了召开旧金山会议的邀请函,从而把一度被搁置的对日和约问题再次提上日程。但是,令世界各国大为惊讶的是,在美国起草的对日和约草案中所列的对日作战国家的名单中没有中国,其后中国也没有收到出席旧金山和会的邀请函。这意味着中国——这个在反抗日本法西斯作战中历时最长、贡献最大、损失最重的国家,将不得参加盟国对日和约的拟定和签署工作。旧金山和会把中国关在了门外。

1950年6月,朝鲜半岛爆发的战争点燃了美苏两大阵营间的第一次武装冲突。随着美国中国先后的介入,朝鲜战争已由单纯的内战升级为一场国际战争美国为了打赢这场所谓“遏制共产主义扩张”的战争,急欲启用日本这一反共先锋。为此,美国力主尽快与日本缔结和约,解除对日本的军事管制,恢复其主权,以便使日本尽快加入反共的行列中。召开旧金山会议的建议,就是在这种火药味极浓的气氛中提出的。

然而,美苏对中国政府的认同不一,在邀请国、共哪一方出席旧金山会议的问题上双方发生了争执:美国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张由台湾蒋介石政府参加和会,这遭到了苏联政府的坚决反对。眼看旧金山会议有搁浅的危险,美国为了早日实现其扶日反共的目的,竟然置中国作为主要战胜国的权益于不顾,以盟国对中国政府的认同有分歧为借口,单方决定不邀请中国代表出席旧金山和会,主张中国应在会外与日本单独缔结和约,对于将由中国哪一方与日本缔约,美国强调“应由日本去决定”。

这种把中国排除在对日和约谈判之外,并且给予日本选择缔约对象权利的做法,使中国在对日和约问题上失去了主动地位。中国海峡两岸对美国无视中国权益的作法均表示了强烈的反对:1951年7月16日,蒋介石在台湾发表谈话指出:“中国被拒绝参加对日和约签字,乃破坏国际信义之举,政府决不容忍。”8月15日,周恩来代表新中国政府对此提出了抗议,指出将于9月4日在旧金山召开的对日和约会议,背弃了国际义务,中国不予承认。

然而,美国当局不顾中国方面的强烈抗议,一意孤行,于9月4日至8日召开了有五十二个国家出席的旧金山会议,并操纵会议通过了对日和约

旧金山和约是很不公正的条约,它把对日作战的起始时间定为1941年12月7,从而抹杀了中国人民自1931年9月18日起,特别是1937年7月7日至1941年12月7日这几年对日寇的单独抗击的历史。同时,和约赔偿问题上极力宽大日本,只是泛泛地规定:“日本国对战争中造成的损害及痛苦,将向盟国支付赔偿。”对于具体数额根本没有提及,同时对战胜国的赔偿要求作了原则上的限制:即只能“利用日本人民在制造上、打捞上及对各该盟国的贡献的其他服务上的技能与劳作,作为协定赔偿各国修复其所受损失的费用”,而且必须在“日本可以维持生存的经济范围内进行”。这种重重限制的赔偿规定就是以日本人的劳务充作赔偿,实际上是变相减免日本战争赔偿,与1945年盟国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加重赔偿的原则是相抵触的。因而遭到了亚洲、欧洲正义国家的反对。除了中国、朝鲜、越南未被邀请赴会外,缅甸和印度拒绝出席会议,而出席会议的苏联、捷克斯洛伐克和波兰会后拒绝签字。这样,由于中、印、苏等国的抵制,当时世界上有一半的人口是不承认旧金山和约的。

9月18日,周恩来外长代表新中国政府严厉谴责了旧金山和约,指斥它是“一个复活日本军国主义,敌视中苏,威胁亚洲,准备新的侵略战争的条约”。同时声明,“旧金山和约由于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准备、拟制和签订,中央人民政府认为是非法的、无效的,因而是绝对不能承认的。”

然而,与新中国政府捍卫民族权益的严正态度相反,退踞台湾的国民党当局为了争得与日本缔约的所谓“正统地位”,转而承认旧金山和约,追随美国的意愿走上了与日本单独缔约的道路。1951年9月12日,台湾当局外长叶公超发表声明表示:台湾当局愿意以旧金山和约为蓝本与日本签订双边和约

1951年9月8日签订的旧金山和约,极大地改善了日本战后所处的不利地位,因而11月26日,日本国会便非常痛快地批准了这个和约。与旧金山和约同样给日本带来好处的,即日本对于中日双边和约缔结对象的选择权。日本当时的首相吉田茂很兴奋地宣布:“日本现在有选择媾和对手之权,对于如何行使此权,应考虑客观环境,考虑中国情形以及其与日本将来之关系,不拟轻予决定。”言下之意即日本一定要充分利用这一权利谋取最大的益处。事后证明,吉田政府的确在这个问题上绞尽脑汁,大做文章,极尽阴险、奸诈之能事。为了等待时机,日本政府在与中国缔和问题上采取了拖延的对策,但为了防止盟国指责它蓄意拖延,吉田政府煞费苦心地搞了一个民意测验,让日本国民就同北京还是台北缔结和约表态,但得出的结果却令人哭笑不得:支持与台北或北京缔约的比例一模一样,均为38%,而余下的24%则是无所谓的。这样,吉田政府便以民意难辨,难以作出决断为由,理直气壮地拒不表态,静观事态的发展。而私下里针对台湾急于与之缔约的心理,不时散布一些可能与北京缔和的言论。

1951年10月25日,蒋介石派驻日本代表董显光拜会日本内阁官房长官冈崎胜男,询问有关缔约的事宜。冈崎不慌不忙地答道:“我国现在若与贵国订立双边和约,势将引起大陆中国国民对我之仇视”,因此,“我们现在的政策是要慢慢等待时机,以待日本实现独立自主后,研究何时同中国签订和约或选择中国的哪一方问题,我国历来尊重中华民国政府,遗憾的是,中华民国政府的领土只限于台湾。”从表面上看,言下之意似乎是并不准备与台湾方面缔约。

五天以后,吉田日本参议院的演讲公开表示:“如果中共在今后三年内提议根据旧金山和约日本讨论缔结和约日本政府自然愿意谈判并缔约,丝毫不会提出反对。”事后吉田还在会见董显光时表示:“日本不能忽视大陆上四亿五千万中国人的感情。” 这更让台湾心惊。

日本政要的一系列言论,使台湾当局如坐针毡,蒋介石为了保住所谓的正统地位,一方面连续电令驻美大使顾维钧,希望策动美国对日施加压力,另一方面在草拟的对日和约当中广作让步,特别是在日本方面尤为敏感的赔偿问题上更为明显。如草案中规定:中国“承认日本国如欲维持足以生存之经济,则其资源目前不足以完全赔偿所有此类损失及灾难,同时并承担其他义务”,因此,只要求“利用日本国民为中华民国从事生产打捞及其他工作,以作为补偿。除此之外,中华民国放弃一切赔偿要求放弃该国及其国民因日本国及日本国民在作战过程中所采取任何行动而产生之其他要求。”这个草案已基本放弃日本赔偿,仅仅保留了一部分劳务补偿内容。

与此同时,台湾当局又处处对待日本陪着小心,生怕日本一个不高兴就丧失了缔约的机会。当时有这么一个小插曲充分表现了这一点,当驻美大使顾维钧遵命与美方交涉后,美国合众社发了一个消息,内称顾大使对日本拖延双边和约表示不快。台湾外交部闻讯后便大惊失色,立即查询此事,并赶紧发表否认声明,指称电讯报导有误等等,由此可见台湾诚惶诚恐程度之深。由于美国当时出于反共目的,在亚洲奉行的是扶日而不弃蒋的政策,因此,在台湾力争与日本签约的问题上给予了大力支持。

1951年11月5日,美国白宫表示:“坚决反对日本与中共拉笼关系之任何企图。”此后又于12月10日,派旧金山和约的主要策划人之一,负责对日缔约的杜勒斯作为特使赴日,对吉田政府施加压力以促成日蒋和约。杜勒斯到了日本以后,直接了当地要求日本台湾缔约,并威胁道:“如果日本政府不同中华民国签订和约美国国会就不批准旧金山条约。”在美国的强硬干预及台湾方面作出了重大让步的情况下,日本政府才“极不不情愿”地改变了态度。12月24日,吉田表示不承认共产党中国,愿与台湾缔结和约。1952年1月30日,日本委任河田烈为中日和谈首席全权代表赴台,与国民党政府外长叶公超进行双边谈判。

谈判在1952年2月30日正式开始,至4月28日和约签字,前后进行了正式会谈3次、非正式会谈18次,历时67天。战争赔偿问题和约的重要内容,因而在这个问题上争论十分激烈。根据国民党政府起草的和约草案,在赔偿问题上只要求日本中国提供劳务补偿,其他赔偿已经放弃,这是台湾当局作出的重大让步,而且与旧金山和约的原则一致。但厚颜无耻的日本对此却坚决反对,坚持台湾可以根据旧金山和约没收日本在华财产和资产作为补偿,不应再提劳务补偿的要求。由于双方观点相差悬殊,谈判多次陷入僵局。不仅如此,日本仿佛忘记了自己是战败国的省份,竟然气焰嚣张到多次提出自己起草的和约草案。

台湾方面在谈判初期自恃有美国撑腰,认为只要美国坚持以不批准旧金山和约相威胁,便不难最终迫使日本就范,因而在谈判中据理力争,态度十分坚决。对国民党政府草案只作细节修改,重大原则上面毫不让步。谁知至3月下旬,风云突变,美国先于3月20日,操纵国会以66票对10票批准了旧金山和约,后于4月16日宣布旧金山和约将于4月28日生效。美国的行径对台湾当局来说可谓是背后捅了一刀。因为美国国会承认旧金山和约,使台湾在对日谈判中没有了最有力的王牌,同时,美国和约生效时间的限定等于给日本更加有力支持。因为一旦和约正式生效,日本解脱了战败国的束缚,恢复了主权,在对华缔约问题上将更为主动,这对国民党政府来讲极为不利。在这种形势逆转的情势下,台湾方面就不得不为了赶在旧金山和约生效前与日本达成和约,从而被迫在赔偿问题上作出全面让步,于3月25日决定放弃全部赔偿。仅在条约草案中列入下述文字:“日本承认其赔偿之义务,我方亦承认日本无力作出全部赔偿,为此……我方宣布放弃以劳务进行赔偿要求。”至此,蒋介石政府完全放弃了对日本战争赔偿要求

然而,得了势的日本并没有“乖乖听话”,反而是变本加厉,抓住台湾当局急于签约的心理,对上述行文也不接受,坚持在和约中取消有关赔偿问题的条款,否则采取拖延的方法,拒不谈判。台湾当局对于日本方面的无赖行为无可奈何,只得于4月12日答应了日本要求。但是,蒋、日和约的最后签字直到4月28日下午3时才告完成,此时距旧金山和约生效仅仅还剩7个小时。因此,在蒋日和约的正文中通篇找不到赔偿二字,其相关内容仅是在和约以外的议定书中加以确认的。

议定书第一条乙项原文为:“为对日本人民表示宽大与友好之意起见,中华民国自动放弃根据旧金山和约第十四条甲项第一款日本国所应供应之服务之利益。”另一处相关内容是在和约正文附录的记录中,原文是:日本国全权代表:“本人了解:中华民国既已如本约议定书第一项乙款所述自动放弃服务补偿,……是否如此?”中华民国全权代表:“然,即系如此。”

蒋日和约的缔结,使索要战争赔款已不再可能。这引起了新中国人民的强烈抗议,1952年5月5日,即和约签字一周后,周恩来总理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严正声明:“对于美国所宣布生效的非法的单独对日和约,是绝对不能承认的;对于公开侮辱并敌视中国人民的吉田蒋介石和约,是坚决反对的”。并指责蒋介石所谓放弃赔偿要求的允诺是“慷他人之慨”,中国政府和人民绝对不予承认。

1972年2月21日,美国总统尼克松抵达北京,2月28日,中美上海联合公报发表,宣布中美两国关系走向正常化。这次行动改善了自1949年10月1日起中美间相互敌视的历史,在世界范围内引起的震动不亚于一场大地震。 受到冲击最严重的莫过于中国东部近邻日本。面对美国180度的急转变,一贯追随美国敌视中国日本措手不及,当时的日本首相佐藤荣作是歪着嘴看完电视转播的。

对于当时的日本政府来说,紧跟美国就是他们在国际关系问题上的宗旨。日本政府在尼克松访华后,便秘密地委托东京都知事美浓部在访华时给周恩来总理捎信,表示佐藤首相“要求亲自访华”。谁知当即被周恩来以“佐藤政府说了不做”为由加以拒绝,并宣布中日谈判不以佐藤为对象。佐藤政府碰了一鼻子灰。周恩来回绝佐藤的试探,并非表示中国不愿与日本复交,相反,新中国早在1949年6月20日便发表过准备对日和约的社论。仅仅因为日本政府追随美国,承认蒋介石政权并与之缔结非法和约,才导致中日两国长期的敌对。尼克松总统访华后,对于打开西方对我国的封索之门提供了契机,形势的发展有利于解决中日历史上遗留的问题,因此毛泽东曾明确指出:中日恢复邦交问题“应该采取积极的态度,谈得成也好,谈不成也好,总之,现在到了火候,要抓紧。”周恩来回绝佐藤,一方面体现了欲擒故纵的外交策略,一方面也是对长期敌视中国人民的佐藤政府的一个惩诫。

果然,6月17日,佐藤荣作内阁被迫下台,田中角荣内阁登场。田中上台伊始,在7月7日首次内阁会议上就表示要加紧实现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邦交正常化。对于田中的态度中国立即作出积极反应,周恩来于7月9日在欢迎也门民主共和国政府代表团的宴会上专门加了一句:“田中内阁7日成立,在外交方面声明要加紧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这是值得欢迎的。”随即又让中日友协副秘书长孙平化借率领上海舞剧团在东京访问演出之机,转告田中:“只要田中首相能到北京当面谈,一切问题都好商量。”当时日本政府要想恢复中日邦交必须解决三个问题,一个是如何对待中国,要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二、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三、日台条约是非法的、无效的,必须废除,另一个就是有关日本战争赔偿问题

7月18日,田中内阁通过了对在野党国会议员提出的中日关系问题所作的答复,表示充分理解中方提出的恢复中日邦交三原则。为了准备中日邦交正常化的谈判,日本外务省组织了由条约局局长高岛益郎负责的工作小组,当时这个工作小组所顾虑的是如何能实现与中国邦交正常化又不否定日台和平条约,此外便是中国对于战争赔偿问题的明确态度。

日本方面为了摸清中国政府对邦交正常化问题的全面立场,1972年7月27日,日本公民党中央执行委员长竹入义胜充当了为中日政府之间的沟通穿针引线的角色。竹入来华后,在与周恩来的会谈中,周恩来将经过毛泽东同意的中方方案即拟议中的《联合声明草案》八项向竹入作了披露。这八项中的第七项是关于战争赔偿的条款,内容为:“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放弃向日本要求战争赔偿的权利。”这个条款使竹入很为震惊,据竹入自己回忆,当他听到这一条时“已经感到头昏脑胀了”。他后来回忆道:“之后,周恩来总理问:‘这是中方的考虑,田中能够接受吗?’我回答说,那还不知道,不过,为了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我们会竭尽全力的。”

令人意外的是,中国的草案经竹入带回日本后,日本对中国准备放弃对日索赔的善举并没有什么热烈的反响。相反,日本外务省经过研究,提出了若干疑问。他们认为日台条约里已经宣布了中国放弃向日本提出战争赔偿的权利,如果在中日联合声明中再次写入同样的内容,会被认为中国仍然具有这种权利,容易引起矛盾。因此,日方打算在中日谈判联合声明的时候要设法避免提战争赔偿问题

1972年9月25日,日本首相田中正式访华。当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第一次首脑会议上,中国正式表示放弃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权。

但在26日上午双方外长会谈中,日本条约局局长高岛坚持认为关于中国战争赔偿要求权利在日台和平条约附属议定书里已经得到了解决,所以此次没有必要再写进联合声明中。在当天下午双方举行的第二次首脑会议上,周恩来总理针对高岛的谬论严正地指出:“当时蒋介石已逃到台湾,他是在缔结旧金山和约后才签订日台条约,表示所谓放弃赔偿要求的。那时他已不能代表全中国,是慷他人之慨。遭受战争的损失主要是在大陆上,我们是从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出发,不想使日本人民因赔偿负担而受苦,所以放弃赔偿要求。”“过去我们也负担过赔偿,使中国人民受苦,毛主席主张不要日本人民负担赔偿,我向日本朋友传达,而高岛先生反过来不领情,说蒋介石说过不要赔偿,这个话是对我们的侮辱,我这个人是个温和的人,但听了这个话,简直不能忍受。”

经过反复讨论,在中方的坚持下,最终日本同意了在联合声明中写进中国放弃对日索赔的内容,但在表述上则采取的是以中国单方面宣布的形式,而且将至关重要的“权利”二字从声明中删去,换上了“要求”。

9月29日,双方最后达成的声明关于战争赔偿问题的内容,首先是日本对战争的反省:“日本方面痛感日本国过去由于战争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损害的责任,表示深刻的反省”,然后在第五条里是中国单方面的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至此,因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侵略中国所致的中国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问题,最终以中国方面的放弃基本上得到了解决。但应当指出的是,中国只是放弃了对日本国家间的赔偿要求,至于日本对中国人民的民间赔偿问题在联合声明中并未作任何规定。

1972年9月29日,中国政府和日本政府联合声明签字,并建立外交关系,实现了中日邦交正常化。1978年10月23日,《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批准书互换仪式在日本东京首相官邸举行,邓小平副总理赴日本出席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批准书互换仪式并对日本进行了友好访问。中国外长黄华和日本外相园田直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条约批准书的证书上签字。

在《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互换和批准的当天,日本裕仁天皇还特意会见了邓小平,这是一次历史性的会见,会见在皇宫正殿举行。会见充满着友好的气氛。日本裕仁天皇对邓小平副总理在百忙之中特意抽空来日本参加《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互换的批准书仪式“感到特别高兴”。天皇从战争责任这个角度向中国人民表示歉意,并且深表歉疚地说:在两国悠久的历史中,也“有过不幸的事情”。对此,邓小平表现的是一个大国领袖的风度,他说:《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很可能具有超出我们想象的重要意义。“过去的事情就过去了,今后我们要以向前看的态度建立两国和平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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