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文官制度败坏于清朝,中国古代的贪官文化形成于清朝
中国的文官制度,自秦汉以来即已形成,而且与察举、科举都是配套制度。士大夫有一定的自尊心。清朝汉人文官,也由科举出身,但另有满族官员,则是主子厮养,不由科举之途,有了这些人渗入文官系统,士大夫的尊严荡然无存。
清朝以前,士大夫与皇帝是君臣关系,恪守儒家君臣关系的礼仪空间。图为皇帝廷试。“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清代早期,亲贵与大臣议政,“大学士”等于是一个集体辅政的集团。雍正设军机处,掌握机密的军机大臣也是集体辅政,没有具体的“相权”,只是皇帝的内廷秘书。再则,文官考核、晋升,应该有制度可循,清代权在君主,恩威出自君主的喜恶,参核磨堪形同虚设。文官无制度,当然也就不会有气节。
军机处。军机大臣跪受笔录,如奴才一般。
自秦汉以来,宫内与外廷,各有内库与国库,两者通常有相当清楚的分隔。清朝则户部掌国用,内务府掌皇室的用度。然而皇家私用,如营建宫室、陵墓与大婚庆寿,常常调用国库的银子。一个国家的收支,应有预算与每年的核算。清代也有年度报销,但是政府并没有良好的预算制度。康熙下诏,盛世人丁“永不加赋”,都并入地租。于是地方政府的地租,往往陈陈相因,年年如此;地方官员只要收到这一数字,即可交差。地方税收,形同包税制,这一制度不啻启发贪渎的动机。
清代皇帝支取银两,内外不分。把国库,这一国家财政机关当作自己的钱袋子。
乾隆好大喜功,政府开销常常因为大征伐、大工事,或天然灾害,必有不支。清代竟然奇葩的开捐官,所谓捐官,实则卖官。历朝历代均无卖官一说,即便有卖官,也是个案,而清代则把卖官形成国家制度。清代早期捐官,只是给虚衔,嘉庆道光以后,捐官可以有“候补”官员的身份。咸丰同治以后,财政更加困难,捐官甚至可以补实缺。
清代捐官,票据。卖官还有票据,简直斯文扫地。国家制度荡然无存。
中国的文官制度败坏于清朝。清朝官员,一则满洲贵族出身,二则捐官出身,这种旁门别径出身的官员晋升文官系统,使得官员质量参差不齐。这些官员当官不是为了致君泽民,而是为了捞钱。大量非科举出身的官员加入文官系统,对于十年寒窗苦读的读书人来说寒了心,同时也把这些人给带坏了,造成士大夫气节完全丧失。中国老百姓自然而然从清代开始,把当官看作是发财的捷径,而非给国家做事。
吴敬梓的《儒林外史》,其实说的是清代官场的黑暗,由于害怕文字狱,只得假托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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