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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尽弓藏的名将韩信(1):滚开,钻裤裆的小混混

发布时间:2017-09-24 栏目:专题 投稿:深情的火车

按照蒯通的说法,韩信是最好的军事统帅。韩信帮助项羽,项羽得天下;帮助刘邦刘邦天下。如果韩信独立单干,至少能够和刘项三分天下。而跟着刘邦干最终下场必然是兔死狗烹、鸟尽弓藏。功高盖世的韩信是个好的军事家,却不是个好的政治家。当他最终被吕后设计绞死在未央宫的钟室并且安上谋反的罪名时,他有没有想起蒯通当初所说的话呢?

1、滚开,钻裤裆的小混混

韩信不得志的时候是个混混

父亲死的时候韩信年龄很小。

父亲死后不久,母亲也死了。

少年韩信是个孤儿,不喜欢干农活儿,也不喜欢其它任何职业。韩信大多数时间都在到处游荡。他的理想是做一名小吏,吏在那个时候是帮助官员处理日常具体事务的助手,大概跟现在的公务员差不多。这种人平时坐在办公室里,工作不辛苦,油水不少。但是,要成为秦帝国的公务人员要经过复杂的选拔程序,比如,上面要有人赏识,地方上要有三老的推荐,有时可能还要开一个群众座谈会调查一下选拔对象的情况。小混混韩信缺乏任何社会资源,被选中的概率基本上是零。

对于无父无母无职业的韩信来说,吃饭是个很大的问题。显然,他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只能到处蹭饭。通常,到了吃饭的时候少年韩信推开一个熟人家的门,在饭桌旁边坐下,一边动手拿饭碗一边说:“不过是加一双筷子而已。”人们虽然很讨厌,但是出于同情和怜悯,很少有人直接赶他走。

有一段时间,韩信一个亭长家里蹭饭吃,赖着不走吃了几个月。亭长的老婆很不高兴,终于在某一天特意一大早就做好饭让家里人先吃好了。等到韩信按照平常早饭时间准时去的时候,亭长的老婆根本没有让他吃饭的意思,甚至根本就没有抬起眼皮看他一下。

韩信并不傻,他知道再也不能在这家人家蹭饭吃了。虽然心里很窝火,但是他没有任何办法,只能很无奈地离开。

混混的日子很艰难,不能跟大混混比。

同样是混混刘邦的日子就很滋润,因为刘邦是大混混。跟韩信一样,刘邦也“无行”,但是刘邦一个有钱的爸爸刘太公。还有人说,刘邦的亲生父亲可能是村里最有钱也最有地位的卢太公,刘邦从小就由卢太公出学费跟卢太公的儿子卢绾一道上学。有这样两个后台,虽然刘邦韩信一样不务正业,但吃饭问题是不用担心的。

刘邦韩信这个年纪的时候,已经在沛县的黑白两道很吃得开。白道上,象县里的豪吏萧和、曹参都是他的好朋友。刘邦可以随时冲到他们的办公室里,跟他们打打闹闹,甚至设置一个小圈套作弄一下他们。黑道上,像沛县的大哥大雍齿、王龄都是他的铁哥们,一般的人根本不敢惹刘邦

韩信梦寐以求就是成为一名公务人员却无力实现自己的愿望。同样的事情,刘邦轻轻松松就搞定了。有萧何、曹参在上层给他吹吹风,有刘太公、卢太公的金钱支持,再加上雍齿、王龄等黑恶势力撑腰,刘邦轻轻松松就当上了亭长。亭长官不大,但在地方上也是上台面的人,用不着干农活儿,还可以到处蹭吃蹭喝。

少年时的韩信就不如刘邦那么活络,那么善于交际,那么左右逢源,老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谁也不关心他究竟在想什么。有时候,有人可怜他,给他一顿饭、两顿饭吃,也有时候,几顿混不上饭吃。

韩信实在饿得难受的时候,就去钓鱼。韩信钓鱼跟姜太公钓鱼不一样,人家那是去钓人,算好了遇上贵人钓取功名富贵。韩信钓鱼也不是为了卖钱,而是指望钓到一两条上来填填肚皮。但是韩信对钓鱼没有研究,运气也不是太好,经常钓不到鱼,也就经常饿肚子。

有一天,韩信在钓鱼时。碰到一群在河边荡衣服的妇人。其中有一位看到韩信饿得不成样子,就把从家里带来的饭给他吃。妇人一连荡了十多天衣服,韩信也一连吃了十多天饱饭。韩信很感激,高兴地对妇人说:“我一定会重谢您。”妇人很生气地说:“你身为男子汉,连一碗饭都混不到,我不过是可怜你给你一点饭吃,难道还指望你回报吗?”

这件事对于韩信的自尊心打击很大,他发誓要成为一个大人物。

对于没有任何社会背景的韩信来说,成为大人物几乎是不可能的。

韩信除了对于军事感兴趣外,对于任何事都不感兴趣。春秋战国五百多年的兼并战争使军事谋略成为那个年代的最高智慧。许多国家在战争中灭亡了,将军、谋士失落民间,路边随便一个老人也许就是身经百战的老兵,这种状况使得韩信这样的平民子弟能够有机会聆听古代战争的精妙战例。少年韩信经常沉浸在古代战争的故事之中,把自己设想成为一个统帅,他在幻想中行兵布阵,攻城掠地,建立不朽的功勋。

但是韩信成长时的现实是,秦始皇已经统一天下。这位历史上的第一位皇帝希望他手下的臣民平时种地,农闲时帮国家筑筑长城、修修宫殿,不希望再涌现多少军事上的牛人。

在秦始皇看来,他既然统一了天下,战争就已经结束。为了防止原来六国臣民的反对,秦始皇下令没收天下所有的兵器。这些被没收的兵器运到都城后铸成了十二个大的铜人。

在那个时候,老百姓拥有兵器是犯法的。但是韩信偏偏就有一把剑,谁也不知道韩信这把剑是从哪里来的。也许韩信的祖上做过将军,这把剑作为传家宝一代一代就传给了他;也许是隐居民间的兵法高手慧眼识才赠送给他;也许压根儿就是运气好从路上捡的。这把剑他总是随身携带,从来不离左右。

在那个年代,剑是身份高贵的象征。只有贵族才配拥有剑。小混混韩信经常腰里挂着一把剑,一只手攥紧剑柄,在闹市中旁若无人地穿街而过。剑给了孤儿韩信以自信,一剑在手,韩信觉得自己是个人物;剑给予韩信勇气,使他足以面对世人的一切冷眼。

终于有人看不惯了:一个混混居然佩戴宝剑像个贵族一样招摇过市,这是令人难以忍受的。

有一天,有一个卖肉少年纠集了十几个朋友,在街上拦住了韩信。他对韩信说:“你个子倒不小,还带着把剑,只不过是为掩盖内心的虚弱罢了。”韩信这个人一向孤高自傲,对他的挑衅根本不屑大理。这种大刺刺的态度激怒了卖肉少年,旁边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卖肉少年的火气也就越大。他拦住韩信的去路大声说:“你如果真的不怕死,就一剑把我杀了;你如果怕死,就从我裤裆下钻过去。”

这一幕很象1000多年以后施耐庵《水浒传》中的一个场景,没毛大虫挑衅将门之后杨志,结果杨志一怒杀了牛二,同时自己沦为囚犯。成了囚犯的杨志,不久以后就被逼上梁山,彻底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英雄不论出身,韩信虽然是个混混,却不是个没脑子的人,他比杨志能忍。自视甚高的韩信,觉得自己将来要做许多大事情,当然不会跟一个屠夫一命换一命。所以,韩信慢慢地爬在地上,从卖肉少年裤裆下钻了过去。

围观的人群立即哄堂大笑,卖肉少年更是得意极了,哼哼唱唱和一帮小兄弟扬长而去。

韩信裤裆受了一时之辱,避免了牢狱之灾。但是也给自己留下了很不好的名声,从此,讨厌他的人变得更多,人们往往第一眼看到他就说:“滚开,钻裤裆的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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