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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銮殿内上演群殴大戏 打死人不偿命 台湾议会打架算个啥

发布时间:2017-10-14 栏目:专题 投稿:害羞的糖豆

爱看新闻的朋友都知道,台湾地区议会时常爆发出的群殴好不热闹。其实,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早已有了先例,而且打群架是合法的,打死人是合理的。

这件事情就发生在明朝,在明代宗朱祁钰刚刚执政的时期。

按说,明朝是个重礼法的朝代,出仕的士人,不管个人品德如何,但是在公开场合,总要摆出“非礼弗视,非礼弗听,非礼弗言,非礼勿动”的样子。廷臣为了进谏皇帝,把头磕在地板上大出血的有之,甚至谏言不允而绝食上吊也有之。毕竟,觐见皇帝或在朝廷议事,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不但是有碍礼法,更是藐视朝廷的权威和帝王的尊严。

可事情偏偏就出现了。由于“土木堡之变”,明英宗听信权奸宦官王振谗言,轻率亲征瓦剌,结果瓦刺俘虏,史书称“北狩”。 国不可一日无君,英宗的弟弟朱祁钰被推举并代行国家元首之职。后来他在于谦等人的拥戴下,登基做了皇帝,绝了瓦剌以英宗做奇货来要挟明廷的念头,是为代宗

正统十四年(1449年)八月二十二日,英宗被俘后的第七天,尚未正式登基的代宗作为摄政王上朝理事,当时王振因跟着英宗出征,被打死在乱军中。平日倍受王振打压排挤的官员们,好容易逮到这个机会,便纷纷落井下石。故右都御史陈镒(都察院主官,正二品)联合大臣提议:“王振危害社稷,陷害皇上,请诛杀其族来安抚人心。” 其他大臣附和着哭声一片,震动大殿。

此时,王振同党马顺站出来呵斥陈镒。一帮大臣本来就对王振恨得想寝其皮食其肉,马顺的所作所为,恰好给大家了一个发泄的出口。给事中王竑愤怒了,他和刑科给事中(给事中是派驻在六部的监察官,类似今天监察部驻各部委的监察官员)曹凯,看到陈镒被王党人斥骂,且王振当权时,监察机构形同虚设,新仇旧怨涌上心头。两人揪住马顺的头发,用牙咬他的肉,大叫:“你以前帮助王振作恶,狐假虎威,现在事情这样了,谁还怕你呀。”其他大臣一哄而上,活生生地将这马顺打死金銮殿上。

反正已出了人命,这些大臣一不做二不休,索要王振另外的同党毛、王二人。这时候有个太监金英,脑瓜子比马顺活络多了,要害时刻以实际行动来立功,争取这些失去理智的文官的原谅,便主动把这两人揪出来,一阵乱拳两人又被当场打死。大伙儿还不解恨,把三具尸体拖到东安门陈列。

不一会儿,又有人把王振的侄子王山抓过来,反绑双手让他跪在庭上,让众人唾骂。刚刚摄政的朱祁钰哪见过这 架势,吓得呆在一旁,无所适从。还是于谦比较镇静,他扶住朱祁钰坐下,在请示摄政王后,向百官宣谕:“马顺等几人罪当死,其他参加殴打的人不以杀人罪论处。” 这样一来,打架就被合法化,杀人者成了锄奸勇士。

果然,不久王山被拖出去“磔之”(将尸体一刀刀割碎),王振也被抄家灭族。

事情发生到此,看似这场金銮殿上的武斗余波已平,其实不然。就在代宗登基后的景泰元年(1450年),镇守浙江的宦官李德上书道:诸臣擅自杀死马顺,等于侵犯朝廷。这样的贼臣不能再用。(他与王振同为宦官,自然有着共同利益,何况以前二人关系不错),故这样的上表不足为奇。而且他说得很有道理,颇有点依法办事的味道,这马顺等三人即使罪该万死,也得由朝廷下令逮捕,交由三法司审理,再判处相应的刑罚。大臣自己动手将人打死,当然是犯罪行为。

可问题是牵扯到众多大臣,一一追究,不仅大敌当前臣心难齐,就连代宗自己刚刚坐上的皇位能否稳固也难说。于是,代宗再次安抚参加武斗的大臣:“诛灭乱臣,目的是安定众志,爱卿们的忠义,朕已知道,不要把李德的话放在心上。” 皇帝再一次确认了那场金銮殿上武斗的合法性。

这个故事或许反映出了明朝不正的政治生态和变态的政坛环境。试想,受儒家文化教育多年的文官们,竟然能在朝廷不顾法度,将人打死。将本可以通过正常方式正规途径解决的问题,却通过极端方式解决,不仅说明在这些读圣贤书、知朝廷法的文官潜意识里,受宦官乱政而被压抑被打击的扭曲心理,无法排解排泄的不正常现象,也说明了明朝中后期政治生活的乱象和变异,已经到了极其可怕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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