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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与加多宝

发布时间:2010-10-01 栏目:专题 投稿:忧虑的月光

1、“王老吉”是个商标加多宝”也是个商标

2、王老商标广药集团所有,加多商标加多集团所有

3、加多宝最开始为了做凉茶饮料,租用了广药集团的“王老吉”商标,因租金问题,双方于前些时候撕破了脸皮,广药集团不让加多集团再使用“王老吉”商标了,加多集团没办法,就把原来的“王老吉”商标改成了“加多宝”商标,罐子还是那个罐子,凉茶还是那个凉茶,其他的都没变。   

4、2002年及2003年,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分三次向广药集团原总经理李益民行贿300多万港币,在租用合同还有7年到期的情况下,签署了《“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两份合同,企图延长王老商标的许可期限至2020年。但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满后必须申请续展注册,否则将被注销。因此,我国注册商标的授权期限最长是10年,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必须在续展注册完成之后再续约。而鸿道集团却想通过行贿在2003年就签下长达17年的商标许可合同,这两份补充协议本身就不合法。2004年陈鸿道行贿案东窗事发,行贿人陈鸿道弃保潜逃,目前仍在抓捕归案当中。   

5、2010年5月1日,鸿道集团租用王老商标到期,广药集体以电话、公函、律师函等多种形式 数十次与鸿道集团联系,希望重新协商商标许可问题,但对方均未给予回应。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

6、2011年4月26日广药集团按照双方共同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7、2011年12月29日,仲裁案正式开庭。

8、2012年3月14日,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鸿道单方面放弃。

9、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定:《“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两份合同均无效。这意味着从2010年5月2日起,鸿道集团就无权使用王老商标,这两年多来鸿道集团经营王老吉所获得的利润均为非法所得。   

10、外资企业行贿获取廉价租金低于国际惯例达100余倍,经查证,加多集团是在英属维京群岛注册外资企业,是鸿道集团全资子公司其企业性质为外资企业而非其此前宣称的民企。10多年来其利用外资企业政策及王老吉品牌赚取了巨额利润。通过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生产经营权违背法律原则;另外,鸿道集团经营王老吉销售规模高达160多亿,按照国际惯例,商标使用费一般按照销售额的5%收取,而鸿道集团每年给广药集团商标使只有500万左右,只是销售额的0.03%低于国际惯例100余倍,在经营红罐王老吉凉茶期间,利用国家外资企业政策等,获取利润丰厚。由于行贿手段获取的超低价格,导致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   

11、虽然这一结果已经比原定的商标许可期限推迟了两年零8天,但仍旧意义重大而来之不易。广药集团收回红罐和红瓶王老吉的生产经营权,不仅合法,而且合理。   

12、广药集团红罐王老吉上市合法,目前鸿道集团已经上诉到北京市第一中院,在法院未作出判决之前,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广药集团依法依规推出红罐王老吉合法合理,任何企业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利用王老吉进行宣传都是违法的,也是对王老吉这一国有资产的伤害。6月3日,广药红罐王老吉在最能代表民族文化的长城上震撼亮相,从5月9日仲裁结果出来,到组织生产上市只用了短短20多天,让市场人士“惊艳”,展现了广药集团强大实力和超高效率。广州市国资委对广药集团运作红罐王老吉充满信心!希望广药集团按照136发展方略,将王老吉从民族品牌打造成世界品牌,5年内达到300亿销售,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13、对于接下来的市场安排,广药集团透露,第一批红罐王老吉已开始铺货,广州和北京的市民将最先品尝到。为了满足产能需求,广药集团已陆续与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除了在短期内选择代工以满足消费者对王老吉的需求之外,广药还将在全国建立自己的生产基地,目前已在筹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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