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方宝剑(shàng fāng bǎo jiàn)的解释说明
尚方署特制的皇帝御用的宝剑。古代天子派大臣处理重大案件时,常赐以上方宝剑,表示授于全权,可以先斩后奏。现用以比喻来自上级的口头指示或书面文件。上方宝剑的出处/典故
上方宝剑的例子
上方宝剑的补充资料
尚方宝剑
同义词上方宝剑一般指尚方宝剑(至高无上的皇权象征)尚方剑是指中国古代皇帝收藏在“尚方”的剑,在汉代称“尚方斩马剑”,至明代称尚方剑,即皇帝御用的宝剑,持有尚方宝剑的大臣,具有先斩后奏等代表皇权的权力。在戏剧、小说中以及民间一般俗称其为“尚方宝剑”。成语尚方宝剑比喻上级特许的权力。
尚方(也作上方):掌管制造供应御用器物的官署,秦已有之,汉负盛名。尚方宝剑即皇帝御用的宝剑。持有皇帝所赐尚方宝剑的大臣,具有先斩后奏的权力。中国古代非常重视礼法,由于尚方制剑只能由皇室使用,所以这种宝剑从产生之初就被赋予了皇权和特权。
尚方宝剑反映的是一种人治观念,见宝剑如见天子,它是中国古代皇权的象征,明朝万历年后,它的出现更为频繁。
宝剑规格
剑身花纹细凿,图纹清晰,剑身一面刻着腾飞的蛟龙,一面刻着展翅的凤凰,而且剑身上还纹饰着北斗七星,以剑应天象之形,可以认为是基于对北斗七星的崇拜,同时也为了追忆铸剑祖师欧冶子的功绩。相传尚方宝剑是明太祖朱元璋皇帝御赐钦差大臣之物,为的是使不仅具有先斩后奏之权力,同时也是地位、权力的象征。
剑全长:103cm,剑身71cm,剑柄29cm,剑身宽5.5cm,剑身厚1.5cm,净重2.5kg,材料:中炭钢
来历
尚方剑是指中国古代皇帝藏在“尚方”的剑,在汉代称尚方斩马剑,明代称尚方剑,在戏剧和小说中大家一般俗称其为“尚方宝剑”。“尚方”也称“上方”,是专管供应制造皇帝所用器物的官属名。尚方剑本为斩马剑,非常锋利,可以断马,由于藏在尚方,便俗名为“尚方宝剑”,从汉代就已经开始有了。
据《前汉书朱云传》载:朱云上书皇帝就曾说“臣原赐尚方斩马剑,断佞臣一人以厉其余。”明代刘伯温也说过:“先封尚方剑,按法诛奸赃。”可见持有尚方宝剑的人是皇帝最信任的人,有先斩后奏之特权。但这样先斩后奏也必须按法行事,不能胡来。
以尚方剑为名而象征专断权力,并且有隆重的授剑仪式,应该从元代开始。忽必烈(1260至1294年在位)时,道士张留孙以神道治愈皇后的病,“帝后大悦,即命留孙为天师,刘孙固辞不敢当,乃号之上卿,命尚方铸宝剑以赐,建崇真宫于两京,俾留孙居之,专掌祠事”。此时的尚方剑还没有用于政务和军事,但已经被看作专断权力的象征。至元七年(1270年),四川、陕西发生反抗蒙古的武装叛乱,中书“省臣患之,请专戮其尤者以止盗,朝议将从之”。这时,翰林学士、侍御史高鸣认为:“制令天下上死囚,必待论报,所以重用刑、惜民生也。今从其请,是开天下擅杀之路,害仁政甚大。”忽必烈采纳高鸣的意见,没有授予征伐将帅以“专戮”权力。
从史料上看,赐尚方剑以专杀和便宜行事的做法,是在明代“万历三大征”时开始实行的。 万历二十年(1592年),宁夏哱拜叛乱,万历皇帝“用尚书(石)星言,赐(总督陕西、延、宁、甘肃军务)魏学曾尚方剑督战”。而魏学曾调兵包围宁夏镇却“惑于招抚”,明廷便以甘肃巡抚叶梦熊替代魏学曾,“亦赐尚方剑”。此时明军已经围城长达半年之久。叶梦熊决河灌城,并乘哱拜内乱之际,攻破城池,“尽诛拜党及降人二千”,哱拜之子哱承恩等被绑赴京师,皆被处死。此战的获胜,使明廷尝到甜头,赐尚方剑也开始频繁起来。
典故
那些年里看旧戏,忠奸剧斗,势成水火,忠臣常常落在下风,皇帝也昏庸,就在忠臣眼看要遭奸佞毒害的时候,奇迹出现了:一柄尚方宝剑赫然出匣,上打君不正,下打臣不忠,昏君气沮,奸臣授首。台下观众人心大快,千百颗悬着的激愤的心得到安慰。尚方宝剑成了平民百姓对正义和忠良的寄托与期待。在以天授神权对不法不天的斗争中,尚方宝剑焕发出神奇的光彩。
但是究竟有无尚方宝剑?回答是有。古典戏剧中解决这种矛盾冲突的无上利器并非凭空杜撰。
有关尚方剑的记载,最早出现在汉代。汉成帝(公元前32至公元前7年在位)时,朱云上书云:“臣愿赐尚方斩马剑,断佞臣一人以厉其余”。颜师古注:“尚方,少府之属官也,作供御器物,故有斩马剑,剑利可以斩马也”。所谓的“佞臣”指帝师张禹,尚方斩马剑乃是皇家特制之物。
尚方剑帝王御用之剑。尚方,秦、汉少府属官,制造供御器物,所制剑,锐利可以斩马,号尚方斩马剑。
秦汉官制设有少府,少府设尚方令,尚方丞,其职责掌御刀剑及玩好器物,到汉末分为中、左、右三尚方,之后历代沿袭,到了唐代,尚方宝剑成了至高无上的象征,本来就是皇帝的御用兵器,赐予元老重臣,赋予特权,在外即可先斩后奏。《汉书·朱云传》:汉成帝时,诤臣朱云上书:“臣愿赐尚方斩马剑,断佞臣一人张禹之头。”张禹时为丞相,且是汉成帝刘骜的老师,正受宠幸。成帝大怒:“小臣居下讪上,廷辱师傅,罪死不赦。”命御史将朱云绑下,朱云紧抱殿前栏杆,据理力争,以至栏杆为之折断。左将军辛庆忌为朱云求情,幸免朱云一死。这就是“朱云折槛”的著名故事。朱云要求的尚方斩马剑,即民间俗谓的尚方宝剑,也叫上方宝剑。唐代颜师古注谓:“尚方,少府之属官也,作供御器物,故有斩马剑,剑利可以斩马也。”《后汉书·蔡伦传》载:东汉和帝刘肇时,“中常侍蔡伦加位尚方令,监作剑即尚方剑。御用之器,臣庶不得私用,故言剑及诸器械,莫不精工坚密,为后世法。”这里的剑即尚方剑。御用之器,臣庶不得私用,故言。
《广雅·释器》记古剑有“蔡伦”之名,便是蔡伦职掌尚方令时监制的精良剑。后世天子或赐钦命大臣尚方剑以专杀伐。《后汉书·彭宠传》:朱浮对光武曰:“前吴汉发兵时,大王遗宠以礼必剑。”《冯异传》:“赤眉延岑暴乱三辅,以异为征西将军讨之。车驾送至河南,赐以乘舆,七尺玉具剑。”《晋书》载:张轨镇凉州,南阳王摸遗轨以帝所赐剑,谓轨曰:“陇以西征伐,悉心相委,如此剑矣。”尚方剑是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政治的产物,明刘基诗曰:“先封尚方剑,按法斩奸贼。”这种法律思想和作为法律的施行主体之刑具其实是法外之法,刑外之刑。聪明的戏剧作家便匠心别具地借用了这法上之法,刑上之刑,使戏剧中的思想意义得到合情合理的表达。
汉代有一种官叫尚方令,专替皇帝制做御用刀剑及好玩器物,所以后来皇帝的御用剑就叫做尚方剑,或称上方宝剑。汉代有这么一个故事:有个叫张禹的人,曾经做过汉帝的老师。他占有大量的土地和财物,私生活极其淫奢,却偏偏取得了皇帝的信任,当上了丞相。敢于直谏的朱云请皇帝赐给尚方宝剑以斩佞臣张禹。皇帝大怒,说朱云居下谤上,遂定以死罪。幸亏左将军辛庆忌出来缓解,皇帝才给朱云留了一条命。“尚方剑”成了巨大权威的象征。
《前书音义》曰:“导官,主导择米以供祭祀。尚方,掌工作刀剑诸物及刻玉为器。”
尚方是少府的一个属官,主要工作为皇帝供应器物。少府是九卿之一。尚方宝剑就是由“尚方”所铸造的宝,亦称为势剑。尚方是掌管供应制造皇所用刀、剑等器物的一个部门、是于秦朝所始设的。尚方宝剑是指皇帝所御用剑,是一种最高权力的象征。《汉书·朱云传》:“臣愿赐尚方斩马剑,断佞臣一人以厉其馀。”朱云所谏之皇帝即为汉成帝。明朝刘基《赠周宗道六十四韵》:“先封尚方堍,按法诛奸赃。”
宋淳佑十年(1250年),太学生刘黻上书,痛诋侍御史陈垓、右正言蔡荣为奸佞之人,要宋理宗早将他们逐出朝廷,不然“异时虽借尚方剑以砺其首,尚何救于国事之万一哉”。宋开庆元年(1259年),国子监主簿徐宗仁谈到此事件时也讲:“是以廷绅抗疏,学校叩阍,至有欲借尚方剑为陛下除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