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植物要有学名?
天下万物都有名称,植物当然也不例外。很久以前,也就是人类开始和植物打交道的时候,就给每一种植物起一个名称。给人类、动植物甚至每样物品起名,是为了识别和分辨的需要,也是我们人类最早形成的社会行为之一。但是,这些习惯形成的名称也常常会给人带来困扰。
由于地理的阻隔,同一种植物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叫法。如果你不是广州人,一定不知道薯仔是什么东西,其实它就是马铃薯。马铃薯在中国还有各种不同的称谓,北方人多称为土豆、山药蛋,南方人一般叫作洋芋。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的叫法:如上海一带叫洋山芋,山东南部叫地蛋,意大利叫地豆,法国叫地苹果,德国叫地梨,美国叫爱尔兰豆薯,俄国叫荷兰薯等。由此可见,不仅中国各地,而且世界各国都有自己特殊的叫法和写法,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它也许有上百种的名称!
除了地理隔离会导致植物名称的不同,在不同的时期,同一种植物也有不同的叫法。比如现在人人熟悉的桂花,在明清期间称木犀,而唐宋时期却叫岩桂。
还有的时候,同一个名称则可代表不同的植物。例如说到丁香,大家会想到春天开着美丽紫花的小树,这是木犀科的一种落叶的园林植物。但是中药里说的丁香和它毫不相干,指的是茜草科的一种常绿植物。而在古代,丁香则是指瑞香科的灌木。
像这样“一物多名”和“一名多物”势必造成混乱,阻碍科学的发展。为避免这种混乱,1867年在巴黎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国际植物命名法规》,规定了一种植物只能有一个合法的正确的名称——学名。学名使用拉丁文书写,并要符合《法规》的规定。
植物的学名采用“双名法”命名,每个学名由两个拉丁词或者拉丁化了的词组成。第一个词是属名,表明这个种所处的属,属名的第一个字母必须大写。第二个词称为种加词,通常用拉丁文形容词,表示这个种的特征,第一个字母一律小写。这两个词共同组成植物的种名,也就是它的学名。这就和中国人的姓名组成差不多,我们名字的第一个字是姓,表明我们的血统;第二个字(或两个字)是名,说明在此血统中的个体位置。姓和名合起来就成为一个人的名字,在表明身份的场合使用。同时,植物命名法规还要求在种加词之后应当加上命名人的名字或名字缩写,以示负责,并便于后人查证。比如著名中药材人参的学名为Panax ginseng C.A.Mey.。属名Panax是古代拉丁人认为可以医治百病的一种物质。这个属共有7种植物,它们的属名都是Panax,但是各自的种加词不相同。人参的种加词ginseng是拉丁化了的中文“人参”。定名人C.A.Mey.是一位俄罗斯植物学家的名字缩写。同属的植物西洋参的学名是Panax quinquefolius L。种加词quinquefolius的拉丁文意思是“五叶的”,指的是它的叶片具有五片小叶,定名人Linnaeus就是生物分类之父林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