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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越多越宽城市交通状况就会越好吗?

很多人都有一个直观的感觉,城市里出现堵车现象是因为马路不够多,不够宽。所以,如果想要缓解堵车,提高车速,只需要在城市里多修大马路或高架道路就可以了。法国人勒·柯布西耶就是这种思想的提倡者。他将工业化思想大胆地带入城市规划,希望以所谓的效率原则来组织城市,保证小汽车在城市中的行驶速度。他认为,交通问题的产生是由于车辆太多而道路面积有限。交通愈近市中心愈集中,而城市发展的历史却是由内而外,因此愈近市中心道路愈窄。所以,他主张提高城市中心区的建筑高度,向高层发展,并在城市中心增设空地和绿地,同时,拓宽城市中心区的道路宽度,增加停车场,加强车辆与住宅的直接联系,减少街道交叉口或组织分层的立体交通,从而在最大程度上方便小汽车的使用。

但在随后的城市建设实践中,人们逐渐认识到,这样的建设模式只会造成对小汽车的过度依赖,结果反而是城市环境品质的恶化。通过建高层建筑增加城市人口密度,并用减少交叉路口的方式把城市分成一个个孤岛,人们必须开很远路的车才能从一个功能区域到另一个功能区域,工作生活都不方便。车速高,出口少,中途无法随意停车,也减少了人与人之间、人与环境之间沟通交流的机会。

而且,高车速还会使交通事故率大大上升。统计表明,发生车祸时,如果车撞人的速度在30~45千米/时,那么行人存活的概率为87%;当车速高达45~50千米/时,被撞行人的幸存概率就降至27%;如果车速超过60千米/时,那么被撞行人的存活概率仅不到1%。所以欧洲许多城市都开始推行30千米/时的速度控制区,以期达到2020年交通事故减半的目标。

另一方面,试图通过拓宽道路来提高车速的方法也难以实现,其原理就是著名的“当斯定律”。这是由美国公共经济学家安东尼·当斯发现的。20世纪60年代,美国为了解决交通问题,在各大城市修建了许多大马路和高架,但拥堵并未得到缓解。当斯在研究了这一现象后认为,这是由于不合理的交通政策造成的。

在大城市出行时,人们有多大的意愿选择公共交通、骑车或是步行,又有多大的意愿选择开小汽车,存在一个大致不变的标准。比如,一个人能忍受小汽车的最低速度约是20千米/时,如果开车的速度能大于20千米/时,他就会选择开车;如果小于20千米/时,他就放弃小汽车而改坐地铁。如果这个城市里大部分人都和他一样,那么这个城市的平均车速也就会维持在约20千米/时。当道路修宽、修多以后,人们发现平均车速高了,原来坐地铁上班的一些人就选择开小汽车,而原来不买车的人也开始买起车来。最后平均车速又会回到原来的速度。这种相对稳定的状态,在经济学上就叫作均衡。

由此可知,想要改善交通,光靠拓宽道路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有良好的政策。比如收取拥堵费,提高停车收费标准,对公共交通进行补贴,建立自行车网络等,让人们心中的均衡点往选择公共交通方向偏移,这些才是能够切实解决城市交通拥堵的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