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铁岭市市直政府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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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市直政府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人数
根据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在12家市直政府机关开展公开遴选,遴选职位26个,遴选人数27人,遴选职务层次为科员。
各遴选单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见《铁岭市2017年市直政府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的范围和条件
参加此次遴选的,须为我市市直部门下属行政机构及县乡两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以及《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公务员局 关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公务员法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组通字〔2011〕45号)规定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转任到机关条件的“六类人员”。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18 日以后出生);
6.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六类人员”具有两年以上“参公”工作经历);
7.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8 月31 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满规定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其中,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大学生村官未达到规定服务期年限的;参加全省公务员四级联考录用到县(市)、区机关的公务员,在新录用机关公务员岗位工作(含试用期)未满3年的; 2014年前考录到乡镇机关的公务员,在新录用机关公务员岗位工作(含试用期)未满3年的;2014年之后(含2014年)考录到乡镇机关的公务员,在新录用机关公务员岗位工作(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任职期未满的;如行业或系统对服务年限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服务期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7月26日 9:00-16:00。(不含双休日)
报名地点:市直单位报名人员到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凡河新区金沙江路28号市民服务中心)1147室报名;各县(市)、区报名人员分别到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填报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情况。报考者需从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用A4纸下载打印《铁岭市2017年市直政府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一式两份,认真阅读“本人承诺内容”并确认后,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由所在单位在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报考者持已填写的《报名推荐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职务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报名。
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开考比例为1:2,原则上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并通知报考该职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遴选条件的职位。个别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人社部门和遴选单位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二)资格审查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对市直,各县(市)、区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进入面试人员由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公开遴选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遴选资格。考生在遴选期间(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
笔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铁岭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每个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取前2名进入面试。复审未通过的,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笔试考试时间:2017年8月13日
参加笔试人员需从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贴近期一寸照片(与推荐表同版),并填写有关信息。准考证号、考试地点、考场、座位号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由考生查询后自行填写。填写好后到当地人社局报名处盖章。
(四)面试
面试由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重点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所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照录取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实施。各部门将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与办理转任手续
考察结束后,由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遴选人员进行网上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考生自愿放弃遴选,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四、纪律监督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表,填报的信息、提供的原始证件和各类证书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公开遴选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在公开遴选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74847794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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