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襄阳保康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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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等政策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并报襄阳市人社局批准备案,面向社会公开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造精致典雅的绿色保康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对象
招聘人数33名。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和职数见附表《2017年襄阳市保康县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一览表》(简称《一览表》),其中年龄计算按满年计算,如:年龄设定在30周岁及以下的应从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开始计算)。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岗位一览表公布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是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二是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三是被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四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录(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根据湖北省襄阳市人社局审核批准的《保康县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方案》,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襄阳市人事考试网、保康党建网、《今日保康》报、保康人才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2017年度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1、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由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手写自传1份到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人社局人才管理中心(保康县人社局办公大楼403室)现场报名,填写《2017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网上报名,由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到《保康人才网》下载《2017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填写好后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手写自传复印件上传至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人才管理中心电子信箱(302715167@qq.com),网上报名人员在领取准考证时需对网上报名提供的证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原件印证。报名时间为8月7日至8月11日17:00。经资格审查合格发放面试准考证,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此次专项招聘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招聘岗位应聘者的应当具备素质。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察。根据面试成绩及所设岗位确定拟考察对象。考察由县人社局牵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进行考察。考察办法:一是应届毕业生重点审查本人学籍档案;二是往届毕业生重点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对参与非法组织活动和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以及其毕业证在国家教育部学信网无注册的实行“一票否决”。对“一票否决”及考察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三)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集中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体检参照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执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按所设职位序列依次递补。
(四)公示。根据面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栏及《保康人才网》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该考生所报考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聘用。根据公示结果,县人社局将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安排派遣到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落实相关待遇,纳入事业编制、人事计划管理。此次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最低服务协议,五年内不得参加保康县以外的其它单位招考或调动(省市明确要求的除外)。
四、政策待遇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7年度公开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享受以下待遇:
(一)安家费。博士、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县财政分别资助20万元、10万元、2万元安家费,分期支付。
(二)生活补助。博士、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生,除正常待遇外,五年内每月分别给予4000元、2000元、1000元的生活补助。
(三)住房安排。博士、硕士研究生,由保康县房管局提供一套50平方米;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两人合住一套不低于50平方米公租房供过渡期使用,用人单位有空余住房的优先予以安排。
(四)家属安置、子女入学及其他。公开专项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根据配偶学历、专业、身份等情况,采取调动的方式为其解决工作问题;其子女入学、落户分别由教育、公安等部门优先予以解决;允许在本县范围内调动、提拔、重用,允许在本县范围内考录公务员。
五、联系人及电话
刘德勇,13797710147;秦明创,13972078679;张维明,13908677486。
附件:
保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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