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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越城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越城区2018年师资需求的实际情况,现就2018年区属学校新教师公开招聘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程序,吸引优秀人才从教,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提高师资质量。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爱心,有耐心,有志于越城区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已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可提供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招聘对象
1.全日制师范类专业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小教专业、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
2.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的相应专业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小教专业、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
3.全日制相应专业2018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须全日制本科毕业直接就读研究生,除小教专业、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
4.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2018年应届本科省优毕业生(除小教专业、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
5.2017年及以前毕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除小教专业、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已取得普通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仍未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含试用)的人员。
1.全日制师范类专业2018年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除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
2.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的相应专业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除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
3.全日制相应专业2018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须全日制本科毕业直接就读研究生,除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
4.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2018年应届本科省优毕业生(除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
5.2017年及以前毕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除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已取得小学、普通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仍未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含试用)的人员。
1.全日制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2018年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 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的学前教育专业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3.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2018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须全日制本科毕业直接就读研究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2018年应届大专、本科省优毕业生。
5.2017年及以前毕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已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仍未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含试用)的人员。
1.全日制2018年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应届硕士研究毕业生须全日制本科毕业直接就读研究生)。
2.2017年及以前毕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已取得小学、普通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仍未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含试用)的人员。
四、岗位报考要求
1.持有普通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含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可报考初中、小学、特殊教育的对应岗位,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含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可报考小学、特殊教育教师岗位,持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含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只能报考学前教育岗位。
2.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与最后学历所学专业一致,可报考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与最后学历所学专业不一致,可根据教师资格证书学科或最后学历所学专业自愿选择报考对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与最后学历所学专业均无相应岗位设置的,可根据教师资格证书学科或最后学历所学专业自愿选择相近的岗位报考。
3.考生所报考的岗位一经资格审定和确认,不得更改。
五、招聘岗位(专业)及数量(2018年3月1日前在《越城教育体育网》公布)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3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绍兴市教育考试院(小校场路5号,城市广场对面),联系电话:0575-85122379(沈老师)。
3.因制作准考证需现场拍照,报名手续由报考人员本人现场办理。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越城区教育体育局2018年新教师招聘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粘贴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并携带下列材料(分原件、复印件按顺序整理)办理报名手续。
(1)2018年应届毕业生: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②户口簿及复印件(户主及本人页); ③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复印件;④学生证及复印件;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⑥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写明籍贯、专业、学历、是否师范类等内容,加盖学校招生就业部门印章)及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地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⑦硕士毕业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硕士研究生就读证明;⑧省优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⑨第一批录取批次证明;⑩根据招考工作要求需补充提供的其他资料(届时以通知为准)。
(2)其他报考人员: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②户口簿及复印件(户主及本人页); ③教师资格证及复印件; ④毕业证书及复印件;⑤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含试用)人员证明并加盖工作单位印章。⑥根据招考工作要求需补充提供的其他资料(届时以通知为准)。
4.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按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收取报考费用。
七、考试形式及内容
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设置两块内容:一是公共教育基础知识(采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试卷测试,特殊教育岗位参加小学卷测试),满分为100分,按30%计入笔试总分;二是对应学科专业知识(采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试卷测试,其中报考科学专业岗位者参加初中科学卷测试、报考信息技术专业岗位者参加中学信息技术卷测试;报考音乐、体育、美术、特殊教育专业岗位者参加越城区教体局组织的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按70%计入笔试总分。
(2)各学科考试内容、范围等请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招生考试社会考试栏中的有关学科考试说明查询。
(3)笔试分值设置
笔试成绩=公共教育基础知识成绩×30%+学科专业知识(或音乐、体育、美术、特殊教育专业测试)成绩×70%
2.面试
根据参加笔试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学科招聘计划数多于10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等紧缺学科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均进入面试)。
面试为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着重考察教师专业素质及综合素质。(其中应聘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面试分二块内容:一是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面试总分;二是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面试总分)。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学前教育岗位面试成绩=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八、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2018年4月1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届时可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查询或查看《越城教育体育网》公告)。
其中音乐、体育、美术、特殊教育专业测试时间安排在2018年4月14日(每一位考生选择相应学科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在《越城教育体育网》上另行公布,音乐、体育、美术、特殊教育专业测试成绩在《越城教育体育网》公告)。
2.面试时间:初定2018年5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在《越城教育体育网》上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与录用办法
1.招聘考试计分方法。(1)笔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2)面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列前)按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在《越城教育体育网》上公布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3.考察。应届毕业生以审查本人档案为主;其他人员主要到相关部门考察其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等文件执行。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4.录用。根据体检结果及考察情况,在《越城教育体育网》上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2018年6月中下旬,拟录用人员参加越城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的现场公开拟录用。按拟录用人员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列前),由拟录用人员按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或放弃已选择岗位,空缺岗位不再增补。拟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于2018月6月30日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大学时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且毕业时还未撤销、未能正常毕业以及工作期间尚处在党纪政纪等处分影响期的人员,不予录用。
拟录用人员的学籍档案审核后发现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等,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拟录用人员的学籍档案审核后,公布录用人员名单。录用人员于2018年8月中旬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报到证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逾期不报到视作自动放弃。
5.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录用教师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3年内,除国家政策规定外,不允许调动。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其他规定
1.参加越城区教育体育局面向2018年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的拟录用人员(含未按规定签约、未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2.参加2018年招聘考试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未按时择岗或未按时报到的,不得参加2019年的招聘。
3.越城区生源的2018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类毕业生招聘工作,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教师〔2010〕2号)和《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浙教学〔2010〕147号)等文件精神另行安排。
4.本次招聘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成立由监察、人社、教体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教师招聘工作监督小组,全程指导、监督教师招聘工作,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电话:0575-85120596、0575-85148703,电子邮箱:ycqjtjjcs@126.com 。
5.本办法仅适用于本次新教师招聘工作,今后招聘办法若有调整,则按新办法执行。
6.本办法由越城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2018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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