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招生简章
我爱学习网为您整理了《2018年甘肃兰州乡镇公务员考试公告》,希望考生把握好时间,做好报名工作,在这里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安排部署,今年我市继续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面向大学生村官的考录9名(职位代码:20180101),考录对象为2015年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2.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考录4名(红古区2名,职位代码:20180102;榆中县1名,职位代码:20180103;皋兰县1名,职位代码:20180104)。考录对象为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不含下派到村任职的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二、考录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2015年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5.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且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3年以上(若以前曾任上述职务,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合并计算任职时间,任职时间计算截止2018年3月19日);
6.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9日至2000年3月19日期间出生)。对特别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学历可放宽到中专、高中,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3月19日以后出生)。根据《甘肃省适当降低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公务员考录报考条件办法》(甘人社通〔2014〕480号)的有关规定,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招录单位驻地在海拔3000米以上的,学历条件可放宽到中专、高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
3.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2013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有舞弊等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三、申请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25日。报名采取个人申请和考察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个人提出申请,分别填写《甘肃省2018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甘肃省2018年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材料、受表彰奖励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2吋正面照片。
申报人员相关材料由所在乡镇党委审核汇总后报区县委组织部。区县委组织部会同纪检、信访、人社、教育、计生等部门联合对申报人员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录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合并或减少该职位考录计划。
四、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考录对象为大学生村官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录对象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和农业农村知识》,主要包括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管理知识、农业农村工作知识、农村基层党建知识等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从事乡镇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
笔试时间:2018年4月21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公共知识和农业农村知识》
14:00—16:30 《申论》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两类职位,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进行排序。大学生村官以市为单位,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以区县为单位,按面试人员与考录计划3:1的比例(58个连片特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报考人数较少的,可降低到2: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合并或减少该职位考录计划。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内容包括农业政策、农村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等,主要测试报考者解决农村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组织考察及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按两类职位,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大学生村官的笔试成绩为两科平均分),从高分到低分对应试人员分别进行排序。大学生村官以市为单位,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以区县为单位,按考察人员与考录计划2:1的比例(招录计划在10人以上的,可降低为1.5:1)确定考察对象。
大学生村官的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考察工作由区县委组织部负责。考察工作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等情况,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和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实行百分制。组织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对应试人员按百分制进行量化评分。
在组织考察时,考察组应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录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笔试、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确定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大学生村官成绩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2×30%+面试成绩×30%+民主测评×25%+考察组评分×15%;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成绩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民主测评×25%+考察组评分×15%。
八、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两类职位,以体检对象与考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市考录办统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7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体检规定进行。如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资格复审合格的人选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审批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市、区县考录办负责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及拟录用人员所在乡镇、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有举报反映问题的,经查证属实,并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不宜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公示结束后,录用人员名单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并授权后,由市考录办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录用工作结束后,如遇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或因其他原因产生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使用和管理
从优秀村干部中录用的公务员占乡镇行政编制,试用期1年,期满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转正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最后一次连续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时间以及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的时间计算为工龄。新录用人员录用后须在乡镇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方可向区县及以上机关流动。
十一、考录组织方式
为保证考录工作顺利进行,市上成立了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考录机构,具体负责考录工作。此次考录不向报考人员收取费用。
监督电话: 8425466
市考录办电话: 8425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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