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7年三支一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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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募计划
招募名额:2017年计划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1500名。
服务岗位:到全省各县(市、区)、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从事支农、支医、扶贫、青年事务、人社、水利、残联、文化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服务期限:2年。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招募对象:主要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毕业2年内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也可适当招募(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生源不足时,经批准可适当放宽到应届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
招募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1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支医岗位须是医疗卫生类专业高校毕业生。
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招募程序
2017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查询岗位
高校毕业生从即日起登录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各地各服务岗位的具体招募计划及岗位要求等详见《2017年度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选派计划表》。需要咨询“三支一扶”相关政策和拟服务岗位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时,可直接与相关市、州“三支一扶”办或相应的省直主管部门联系(联系方式附后)。
(二)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6月1日9:00至6月8日17:00。考生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数码照片(jpg格式,小于20KB)。网上报名截止后,照片上传功能同时关闭。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上传的照片必须与本人相符,报考人填报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提供虚假或不实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7-87710491)
(三)资格审查
报名开始后,由省直相关主管部门对报名者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报考人员请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6月8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个人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服务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服务岗位。
(四)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收取费用,报名成功的考生,在6月14日—6月17日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相关页面,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招募考试
本次公开招募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面试由各市州“三支一扶”办分别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为2017年6月17日9:00-11:00(12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需携带本人《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及有关要求见考生《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2017年6月下旬发布,考生可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和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募岗位人数和报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下载打印《2017年度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填写,一式五份,正反面打印)。面试前,各市(州)“三支一扶“办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须查验考生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及《2017年度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不符合招募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部分市(州)或项目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结合招募人员个人意愿,适当进行调剂。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
7月上旬,省“三支一扶”办对拟招募人员名单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招募选派条件并经调查属实的,取消招募资格。
(七)体检和岗前培训
7月中旬,省“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拟招募对象进行体检和岗前培训。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体检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招募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调剂。
(八)选派到岗
8月上旬,招募对象到服务岗位所在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报到,并签订服务协议。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优惠政策
(一)服务期间待遇
1、生活补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期间每月享受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参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到37个国定、省定扶贫开发重点县与国务院明确的比照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市,以及到其他乡镇基层服务的,可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高定薪级工资一至两级。
2、社会保险。按当地城镇职工参保办法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每人每年发放交通补贴400元,按照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办理大额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3、安家费补贴。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二)服务期满优惠政策
1、公务员定向考录。每年拿出一定的岗位面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
2、事业单位专项吸纳。原服务单位(以及所在县、市、区范围内事业单位),有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可以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考核聘用服务期间表现优秀、期满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服务单位人员。
3、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各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可组织面向“ ”服务期满人员的专项公开招聘,也可在统一公开招聘中拿出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 ”服务期满人员,还可采取笔试科目总成绩增加5分的方式,对“ ” 服务期满人员予以政策倾斜。专项招聘和加分优惠措施不同时实行,具体采取何种优惠措施,由招聘主管部门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
4、鼓励继续学习深造。 “ ”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 ”计划的,学校为其保留入学资格。
5、支持自主创业。按照有关政策,各级政府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有自主创业愿望的“ ”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就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
6、扶助自主择业。对自主择业的“ ”大学生,各级政府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他们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对服务期满后较长时间仍未就业的“ ”大学生进行重点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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