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二卷
2018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行政法章节知识,希望能帮到你们,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我爱学习网的及时更新哦。
一、单项选择题
C、行政处分 D、通报批评
3、实质性行政违法所引起的法律后果是依据实体法追究行为主体的( )
4、形式性行政违法所引起的法律后果是依据程序法追究行为主体的( )
5、下列制裁形式不属于行政处分的有( )
A、警告 B、记过
C、降职 D、开除
E、记大过
二、多项选择题:
A、赔礼道德、承认错误 B、通报批评
E、行政处分
A、承认错误、赔礼道歉
B、接受行政处罚 C、履行法定义务
D、恢复原状、返还财物 E、赔偿损失
3、行政行为具有( )情形之一的,行政主体应承担撤销违法行为的行政责任。
A、主要证据不足 B、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C、违反法定程序 D、超越职权
E、滥用职权
4、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 )
E、造成损害事实
5、外国人承担不同于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特殊行政责任方式有( )
A、驱逐出境 B、警告
C、拘留 D、限期离境
E、禁止入境
三、简答题
1、简述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四、论述题
论述追究行政责任的原则。
五、案例分析
原告:李某,某市郊区农民
被告:某乡人民政府
原告李某的领导包某未经乡政府批准,在原告正房后面1.2米处建房二间,影响了原告房屋的正常通风采光。为此,原告先后于1997年8月、9月、11月以书面形式请求被告对包某擅自占地建房的行为作出处理,要求拆除包某违法建造的房屋。被告接到原告的举报和请求后,经查,认定包某建房不履行土地使用审批手续,且确实影响了原告住房的通风采光。被告曾会同当地村委会,对原告与包某的纠纷进行调解。因原告不同意调解意见,被告迟迟不予处理。1998年7月,原告以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法院起诉。
案例思考
乡人民政府对包某擅自占地建房的行为迟迟不予处理,是否构成不作为行政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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