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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二卷

发布时间:2021-02-03 栏目:阅读 投稿:热心的音响

2018年的司法考试即将开始,我爱学习网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提分考点,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小编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提分考点:犯罪犯罪构成要件

1.犯罪的定义及特征:

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违反刑法并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1)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2)具有刑事违法性;(3)具有应受刑罚处罚性。

2.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应当具备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

犯罪构成包括犯罪客体、犯罪主体、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等四个要素。

(1)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实施危害会的行为,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人。包括作为犯罪主体的自然人和单位。

自然人成为犯罪主体的条件有:实施危害社会行为;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要负刑事责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行为年龄刑事责任)

年龄与承担刑事责任的关系:①我国刑法规定,公民完全承担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以下。②已满14周岁的公民,犯以下各罪应承担刑事责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杀伤强抢贩放爆投)

单位成为犯罪主体的条件有:实施危害会的行为;必须是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公司、团体。

(2)犯罪的客体

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3)犯罪的主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及其危害会的后果所持的故意或者过失的心理态度。它包括犯罪故意犯罪的过失以及犯罪的目的和动机。

犯罪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在这种心理态度支配下实施犯罪就属于故意犯罪

犯罪故意有两种:一是直接故意;二是间接故意

犯罪的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危害会的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

犯罪目的指行为人通过实施危害会的行为所希望达到的结果

犯罪动机指刺激犯罪实施犯罪行为以达到犯罪目的内心冲动或起因。

(4)犯罪的客观方面

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的客观外在表现。它包括三个基本要件: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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