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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卷三民商法部分真题及答案

发布时间:2021-02-03 栏目:阅读 投稿:称心的烧鹅

我爱学习网司法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司法考试卷三民商法部分真题及答案 ”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张某银行贷得80万元用于购买房屋,并以该房屋设定了抵押。在借款期间房屋被洪水冲毁。张某尽管生活艰难,仍想方设法还清了银行贷款。对此,周围多有议论。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

A、甲认为,房屋被洪水冲毁属于不可抗力,张某无须履行还款义务。坚持还贷是多此一举

B、乙认为,张某已不具备还贷能力,无须履行还款义务。坚持还贷是为难自己

C、丙认为,张某房屋的毁损没有过错,且此情况不止一家,银行应将贷款作坏账处理。坚持还贷是一厢情愿

D、丁认为,张某银行的贷款合同并未因房屋被冲毁而消灭。坚持还贷是严守合约、诚实信用

参考答案

A、张某与李某未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合意,如让张某承担赔偿责任,是惩善扬恶,显属不当

B、唐某应自担风险,如让王某承担赔偿责任,有违公平

C、吴某有完整意思能力,其自担损失,是非清楚

D、何某虽有召集但未劝酒,无需承担责任,方能兼顾法理与情理

2、关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社团法人均属营利法人

B、基金会法人均属公益法人

C、社团法人均属公益法人

D、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均属营利法人

参考答案

A、甲委托医院照料其患精神病的配偶乙,医院是委托监护人

B、甲的幼子乙在寄宿制幼儿园期间,甲的监护职责全部转移给幼儿园

C、甲丧夫后携幼子乙改嫁,乙的爷爷有权要求法院确定自己为乙的法定监护人

D、市民甲、乙之子丙5周岁,甲乙离婚后对谁担任丙的监护人发生争议,丙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有权指定

3、下列哪一情形构成重大误解,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A、甲立下遗嘱,误将乙的字画分配给继承人

B、甲装修房屋,误以为乙的地砖为自家所有,并予以使用

C、甲入住乙宾馆,误以为乙宾馆提供的茶叶是无偿的,并予以使用

D、甲要购买电动车,误以为精神病人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与之签订买卖合同

参考答案

A、甲说,如不出借1万元,则举报乙犯罪。乙照办,后查实乙构成犯罪

B、甲说,如不将藏獒卖给甲,则举报乙犯罪。乙照办,后查实乙不构成犯罪

C、甲说,如不购甲即将报废的汽车,将公开乙的个人隐私。乙照办

D、甲说,如不赔偿乙撞伤甲的医疗费,则举报乙醉酒驾车。乙照办,甲取得医疗费和慰问金

4、甲与同学打赌,故意将一台旧电脑遗留在某出租车上,看是否有人送还。与此同时,甲通过电台广播悬赏,称捡到电脑并归还者,付给奖金500元。该出租汽车司机乙很快将该电脑送回,主张奖金时遭拒。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的悬赏属于要约

B、甲的悬赏属于单方允诺

C、乙归还电脑的行为是承诺

D、乙送还电脑是义务,不能获得奖金

参考答案

A、如乙公司追认,则丙公司有权通知乙公司撤销

B、如乙公司追认,则丙公司有权请求法院撤销

C、无论乙公司是否追认,丙公司有权通知乙公司撤销

D、无论乙公司是否追认,丙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履行

5、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借乙5万元,向乙出具借条,约定1周之内归还。乙债权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条出具日起计算

B、甲对乙享有10万元货款债权,丙是连带保证人,甲对丙主张权利,会导致10万元货款债权诉讼时效中断

C、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提供价值80万元房产作抵押,银行实现对乙的抵押权后,会导致剩余的2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甲为乙欠银行的50万元债务提供一般保证。甲不知5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放弃先诉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得向乙追偿

参考答案

A、因乙银行转让债权通知了甲公司,故甲公司不得对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

B、甲公司债务的诉讼时效从2013年4月15日起中断

C、丁公司债务的诉讼时效从2013年5月16日起中断

D、丁公司有权向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

6、甲、乙、丙、丁共有1套房屋,各占1/4,对共有房屋的管理没有进行约定。甲、乙、丙未经丁同意,以全体共有人的名义将该房屋出租给戊。关于甲、乙、丙上述行为对丁的效力的依据,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有效,出租属于对共有物的管理,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

B、有效,对共有物的处分应当经占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出租行为较处分为轻,当然可以为之

C、无效,对共有物的出租属于处分,应当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D、有效,出租是以利用的方法增加物的收益,可以视为改良行为,经占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即可

参考答案

A、2012年3月,甲、乙按份共有房屋

B、2012年8月,甲、乙按份共有房屋

C、2012年9月,丁为房屋所有人

D、2012年12月,戊为房屋所有人

7、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债权,甲将该债权向丙出质,借款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不是债权质权生效的要件

B、如未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丙即不得向乙主张权利

C、如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乙,即使乙向甲履行了债务,乙不得对丙主张债已消灭

D、乙在得到债权出质的通知后,向甲还款3万元,因还有7万元的债权额作为担保,乙的部分履行行为对丙有效

参考答案

A、如乙公司依约向银行清偿了贷款,甲公司债权质权仍未消灭

B、如甲公司、乙公司将出质债权转让给丁公司但未通知丙公司,则丁公司可向丙公司主张债权

C、甲公司在设立债权质权时可与乙公司约定,如乙公司届期不清偿银行贷款,则出质债权归甲公司所有

D、如乙公司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丙公司,则丙公司可向甲公司主张其基于供货合同而对乙公司享有的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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