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档案、三方协议...毕业生想了解的全在这
毕业的脚步越来越近,近期涉及到毕业离校的各类事情也越来越多,其中就有报到证,档案,户口迁移,三方协议,人事代理,劳动合同,申请改派等等,这些手续的办理关乎到每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不可不重视。
那具体又是怎么回事呢?以下一一叙述:
报到证
第一
什么是报到证?
报到证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列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就业报到证明,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的工作。
报到证为一式两联(正本和副本),正本(本科生的为蓝色、研究生的为红色)由毕业生拿着,到单位报到时交给单位;副本为白色一般由学校负责放进档案。
第二
哪些人会有报到证?
并不是每一位毕业生都会有报到证的,这和毕业生就业去向有关。毕业生就业去向分成四类,第一类正常派遣,包括出国出境、派遣至单位、灵活就业、回生源地。第二类升学深造,这里特指在国内攻读硕士、博士或博士后。第三类暂缓就业。第四类延期毕业,包括留级生、休学、退学。
以上四类,只有第一类会开具报到证,后面三类都没有。
第三
报到证有什么用?
报到证对接着档案户口,对接着身份认同,如果没有报到证,外地生源无法落户;如果没有报到证,人社局、人才市场不予接收档案,档案不能在人才市场流动;如果没有报到证,国家的企事业单位也都无法将其作为正式员工聘用,日后的职称评定等也将受到一定的限制…
一证关联着众多事项,相当重要!
第四
那我如何确认自己报到证上的信息呢?
确认自己报到证上的信息,就要上就业系统填写就业、派遣、档案派送信息,届时会根据以上信息自动生成报到证。这里要着重提醒:填写的相关信息一定要精准,报到证上的每一个字都不能有误,如果有误,这张报到证就不起作用了。
第一
档案的重要性
档案的作用也体现在各方各面,它是确定本人身份、家庭出身、社会关系、学习经历、工作过程等历史资料;也是评定职称、出国、升学、生育等手续办理的凭据;同时,毕业生将要面对的转正定级、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出考研等有关证明,都会用到档案。
所以,档案的转移,是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第二
档案回生源地,一般是去到生源地的人社局,毕业生在派遣之前务必要确认下生源地所在地人社局的具体名称和地址,以防因单位名称有误导致档案转接出错。
第三
这个请稍安勿躁,机要局进行寄送,速度虽然较慢,但最重要的一个特点就是安全精准的将档案寄送到位,如果还是不放心自己的档案,可通过机要号到寄送的目标单位机要室查询,同时在就业系统里面有这一栏也可以查询档案的派送进度。
第四
为什么我的档案会不见了呢?
出现这种情况,一般有以下几种原因:一是给毕业生发了报到证,但是他并没有按时去单位报到;二是填写的档案寄送地址错误。
第五
档案里有着从高中到大学,各类众多的证明材料,丢失后想补,老师这里只能说:理论上是可以的。
第一
经常会碰到这样的问题
在处理档案和户口时,经常会碰到这种问题:假如单位暂时不解决人事关系及户口接收问题,但我想把档案放在广州,可以怎么办呢?这里就涉及到人事代理的问题了。
人事代理是一种人事管理制度,由于非国有单位没有人事权,不能管理本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和户口关系,由人才中介代为管理,这种管理制度就叫做人事代理。
第二
一般是这样:去的单位没有档案户口接收权,生源地、户口又不在单位所在地,但又想将档案户口留于此,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办理人事代理。
如若需要办理人事代理,可以先询问公司是否有对接的人才市场,公司是否会统一进行办理,询问清楚后在行动。这里要重点说明,办理人事代理前都需要签订三方协议。
温馨提示:因为涉及到自身的档案和户口,选择人事代理机构时要注意,选择合法正规的人事代理机构,不要贪图小便宜,谨防上当受骗。
第一
三方协议是为了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后签订的协议,它的一大作用就是确保毕业生在毕业之际能够顺利的去到单位工作。
同时三方协议也是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根据三方协议上的内容开出《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转移学生档案。
第二
并不一定,但需记得在办理完报到手续后,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第一
劳动合同签订
一般来说,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合同,也是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
现在使用的劳动合同一般是由劳动部门统一印制的格式合同,里面的必备条款有:
①劳动合同期限;
②工作内容;
③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④劳动报酬;
⑤劳动纪律;
⑥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⑦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⑧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劳动合同补充条款。
其中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比较重要,因为《劳动法》规定双方可以协商约定责任的认定、赔偿的范围、计算方法和承担方式,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补充条款中常有这方面的约定,对这些,要做到心中有数。
第二
注意事项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复函”[(1996)181号]中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而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同时解除与劳动者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因要求经济补偿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如果劳动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予受理。
也就是说,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在获得赔偿方面应一视同仁。
改派
改派是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毕业生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前进行单位及地区调整的一种做法。
什么样的人会涉及到改派呢?
毕业两年半内,更换工作单位并且需要档案调动的,这时才需要向学校申请改派,如果更换工作岗位,又无需档案调动的话,可不用申请改派,超过两年半时间,也无需向学校提出申请改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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