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导游资格证《政策与法规》知识点:合同订立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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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约
A、概念: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即要约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主动的意思表示。在商业活动和对外贸易中,称为“发价、发盘、出盘、报价”等。也称“订约提义”。
B、构成要约的条件
a.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
要约是一种法律行为,要约一经承诺合同即成立;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内受要约的约束。例如:1、要约人不得把同一要约同时向第三人提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形如“一稿两投”问题);2、要约人一般不得撤回、变更或限制要约,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前,可以撤回自己的要约,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先于要约到达,或与要约同时到达方为有效;3、要约一般是向特定的人提出,但也可以向非特定的人提出。
案例分析:陈碧霞与江西乐平市体委的“体育彩票,请勿摇摇摆摆”案例分析。
C、要约邀请
概念: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特点:a.是一种意思表示。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处于预备阶段。
b.表达的内容是希望他人向自己要约。(“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本质区别)
在发生要邀请后,要约邀请人撤回其邀请,只要没有给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要约邀请人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如征婚广告案例分析。
种类: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5种形式(《合同法》规定)。而悬赏广告、投标、拍卖、自动售货机等作为要约。
区别:a.、意愿区分确认(当事人实施行为的主观意愿是“要约”或“要约邀请”);
b、主要条款确认;
C、交易习惯确认。
2、承诺
A、概念:承诺是指受约人无条件地接受要约人所提出的要约条款,并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也称“接受提议”。
B、承诺的条件
c.承诺必须与要约内容完全一致(实质性变更即为新要约,非实质性变更承诺有效)。
承诺是一种法律行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经承诺并送达于要约人,合同便宣告成立。承诺一般不能撤回,如果撤回承诺,其通知应先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时,撤回通知方可有效。
C、承诺的方式
a.通知(明示)的方式(口头、书面形式)
b.默示的方式
通过行为本身去表示承诺。默示不同于单纯的缄默或不行动。缄默或不行动是指受约人没有作任何意思表示,也不能确定其具有承诺的意思。默示是通过行为来表示:如交易习惯;要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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