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学习网 52xx.cn我爱学习网菜单按钮
  •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阅读 > 成人高考

成人高考2017民法难点之法人的概念与特征

发布时间:2021-02-03 栏目:阅读 投稿:飘逸的世界

本文“成人高考2017民法难点之法人概念特征”,由我爱学习网成人高考栏目精心整理提供。希望对广大读者有所帮助。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本网。

法人概念特征

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对应的民事主体,《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法人社会组织

这是法人与自然人最主要的区别。社会组织是为实现一定的宗旨,按照一定的条件建立起来的团体。法人可以是多个人集合组成的团体,如公司,也可以是一定数量的财产集合组成的团体,如基金会。自然人是民事主体法人也是民事主体

(2)法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组织

法人社会组织,但并非任何社会组织都能取得法人资格,只有具备法人成立条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组织,才能取得法人资格。法人作为具有独立人格的民事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

这是法人区别于非法人组织的根本所在。法人具有独立的人格,法人独立财产法人财产独立于其出资者的财产法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以自己独立财产承担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法人具有独立组织独立财产的必然结果。独立责任,是法人制度的突出优点,也是法人的重要特征

栏目为你推荐:

相关推荐:

2017年成人高考暨南大学招生简章

2017年成人高考专《艺术概论》试题答案(一)2

2017年西藏成人高考考试照顾政策

2019年成人高考高起点《语文》古诗词经典名句整理(1)

​2019年天津成人高考报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