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留学
在新西兰买房的人很多,那么新西兰外国人买房的政策是怎么样呢?想必是不少出国人士比较关心的问题,和我爱学习网房产栏目一起来看看新西兰外国人买房新政详解!欢迎阅读。
草案首先对购买居民住房时的外国投资者重新进行了定义。按照原来的法律,所有新西兰公民和居民都不属于外国投资者!在此前的外国投资者买房统计中,持工签、学签在新西兰买房的人士都不被认为是外国投资者。
新草案规定,只有新西兰公民(Citizen)和常规居民(Ordinary Resident)不属于外国投资者。除此以外的所有人,包括不符合常规居民条件的居民、以及工签、学签持有者,在这一语境之下都属于外国投资者!
那么,需要什么样的条件才属于常规居民(Ordinary Resident)呢?
首先,必须持有永久居民签证(Permanent Resident Visa)。这意味着拿到居民签证至少两年(父母团聚类别的至少五年)。有一个特例是澳洲公民和永久居民,这类人在新西兰不需要永久签证。但他们也要符合以下的两个条件;
其次,过去12个月必须住在新西兰。这意味着过去12个月必须符合移民局有关居住的定义。
第三,过去12个月在新西兰的时间必须超过183天。这是对停留日期量化的硬性规定,少一天都不行。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符合,因此,以下居民不属于新西兰常规居民,将不能随便买房:
移民申请刚刚获批的Angela;
移民多年,但早就回流中国的Jason
移民多年,也以新西兰为家,但过去12个月基本都在澳洲陪读的Amy。
综上所述,以后只有两种人——新西兰公民和常规居民可以随意买房、炒房(当然,必须交税),其他所有人都属于外国投资者,购买居民住房必须向外国投资办公室申请。即使获批也会附带一些强制性要求!
那么,既不是公民,也不是常规居民的人怎样才能购买新西兰住房呢?
草案规定,非公民或常规居民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测试(满足任何一个均可)购买新西兰住房:
第一、Commitment to New Zealand test(在新西兰安家测试)
这一测试是针对已经取得居民身份,但不符合常规居民条件的新西兰居民的通道。但还有一种情况是特殊国籍人士,如果新西兰和该国签署的自贸协议中有相关约定,该国籍人士也可以通过这一通道购买新西兰住房。此类申请人需证明将长期在新西兰居住。但草案没有对如何证明这一点作出具体界定,只能等待有关部门进行细化。
必须自己居住(Occupation)同时必须是申请人在新西兰的主要住房。
在Trigger Event(触发事件)发生后,必须在12个月之内卖掉这个住房。
这里的Trigger Event(触发事件),一般理解为申请人签证情况发生变化,比如离开新西兰;
第二、Increased housing on residential land test(为新西兰增加住房供应测试)
这是针对所有外国投资者(包括非常规居民的新西兰居民)的买房通道。申请人需证实能增加新西兰的住房供应。换句话说,就是能建新房。具体有以下几种方式:
使土地上的房屋数量增加。通俗来说,就是进行土地分割,开发、新建;
在土地上建设可供长期居住的建筑物,或建筑物的数量增加。通俗来说,就是建公寓、排房;
为上述建设进行的开发工作(不包括单纯的土地分割)。
这一测试的目的是看申请人是否能为新西兰带来更多住房。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外国投资者只能买新房。值得一提的是,还不能是已经建成的新房,而是必须参与开发、建设。
申请人在一段时间后不得继续保留土地权益;
申请人保有土地权益的期间,不得在该土地上居住。
这也就是说,这一类别的购房人不能自住,在新房建成后必须售出!!
第三、Benefit to New Zealand test(对新西兰有利测试):
这是针对所有外国投资者的买房通道,也是原来的外国投资法中就有的。申请人需证实购买相应房产能为新西兰带来益处,符合条件的一般都是大宗土地交易。草案规定,如果外国投资者的土地交易涉及居民住宅,批准时需附带强制性条件:
申请人在一段时间后不得继续保留土地权益;
申请人保有土地权益的期间,不得在该土地上居住。
新政的几个要点和尚待澄清的情况
除以上内容外,草案还对外国投资者申请买房的批准、执行、监督等做出了规定。目前还没有确定草案何时递交一读、二读,何时正式实施,预估至少要到明年三月份之后。
简单总结一下,新政有以下几个要点:
只有新西兰公民和常规居民可以随意买房、随意投资房产!新政府希望借此打压投资需求,从需求方面解决供需矛盾问题;
非常规居民的新西兰居民即便买房也只能自住,并且离开新西兰时必须卖掉!新政府希望借此保证这类人士买房只为自住,同样是在需求方面解决问题;
大量已取得新西兰居民身份的人目前并不在新西兰居住,新政有效杜绝了这部分人隔空炒房;
工签、学签或其他临时签证持有者将不能买房自住!
新政欢迎外国投资者开发土地、建设住房,但不允许持有、囤积。换句话说,欢迎你们来建房,不欢迎炒房!!
首先,在澳洲外国投资者可以新房,新房的规定非常宽泛,只要过去十二个月没有人居住的新建住房就可以。外国投资者买新房后可以出租、出售,也可自己使用!而在新西兰,外国投资者只能在增加市场存量的情况下才能买新房,建成后必须出售,不能自己使用;
其次,在澳洲长期签证持有者(例如工签、学签)可以在非常严格条款下申请购买二手房,但必须用于自住,且仅能作为自己居住用途,签证到期离开澳洲时必需出售。而在新西兰,工签、学签持有人将不能买房自住!
草案目前处于初级阶段,有一些特别情况如何处理需要澄清。比如:
已有住房的非常规居民,新政后购买住房自住,原有房屋是否可以作为投资房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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