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
出国旅游办签证之前一定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尤其是前往德国旅游,一定要事先了解所有情况。跟着我爱学习网来看看2018德国旅游签证材料一览表(二)。
九、工作单位/自有企业营业执照(1 份复印件)
工作单位/自有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未成年人/大学生/无业人员/退休人员提交的材料有所不同(参阅第14项)
十、旅行计划(1 份复印件)
体现详细旅行线路(地点+交通方式)的有说服力的旅行计划;如通过旅行社预订,请提交旅行社提供的相关材料。
提示:如您将赴德访问商务伙伴或参观展会,须申请商务或观展签证。如您将赴德拜访亲朋好友,须申请探亲访友签证。
十一、机票预订单(1 份复印件)
由航空公司确认的往返机票预订(申请多次入境签证时:首次旅行的往返机票预订单)
涵盖拟在申根国家停留的整个期间(如酒店预订单、度假房的租赁合同);不接受已取消的酒店预订单;如通过旅行社预订,请提交旅行社出具的相关住宿证明。
如适用:
曾前往申根区旅行的证明材料(原件)如:通过提交旧护照予以证明
以下群体还须提交:
十三、未成年人(18 周岁以下)
● 经公证处翻译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的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
和
和
用中文书写并附德文或英文翻译,须满足以下要求:
● 使用学校正式信头纸
● 注明学校的现址和联系方式
● 加盖学校公章
● 注明签字人的姓名和职务
● 签字人须亲笔签名(不接受电子签名)
● 覆盖整个旅行期的准假确认
和
● 由不同行的亲生父母一方或双方签字的出行同意声明,经公证处翻译公证,并交由中国外交部认证(原件+1 份复印件)
● 如亲生父母离异:原则上,父母离异后双方仍继续享有对子女的同等监护权,须由双方出具子女的出行同意声明。如果父母其中一方的监护权被转移或取消,须提交另外一方单独享有监护权证明公证书,并交由中国外交部认证(原件+1 份复印件)
● 如亲生父母一方身故:须提交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死亡证明公证书(原件+1 份复印件)
十四、大学或培训机构学生(18 周岁以上)
使用中文书写并附德文或英文翻译,须满足以下要求:
● 使用大学或培训机构正式信头纸
● 注明大学或培训机构的现址和联系方式
● 加盖大学或培训机构公章
● 注明签字人的姓名和职务
● 签字人须亲笔签名(不接受电子签名)
● 覆盖整个旅行期的准假确认
和
和
● 经公证处翻译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的能证明亲属关系的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原件+1 份复印件)
十五、无业或自由职业者
● 陈述您目前状况的解释信(原件),形式不限。
如您本人没有固定收入作为在中国的生活保障,而是在经济上依赖于您的配偶,请提交:
和
和
● 结婚证:经公证处翻译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的结婚证(原件+1份
复印件)
十六、退休人员
从2015年10月12日起,申请申根签证时须收录生物识别信息:10个手指的指纹以及符合生物识别要求的证件照。
提交上述材料不代表必然能获得签证。个别情况下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交其它材料。所有递交的材料必须真实且内容无误。伪造或虚假的材料(如通过私人关系开具的证明)会导致拒签。
除签证费和德国驻华使馆服务商中智签证公司收取的服务费外,签证处的所有工作环节均不会收取任何费用。签证申请表和申请须知均免费提供。申领签证无需借助中介或签证代办公司。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