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专业实习要注意的事项
我爱学习网为大家提供“社会工作专业实习要注意的事项”供广大考生参考,祝大家考试顺利,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一、实习的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实习学生应按时到达实习单位,凡无故未按时报到或未按组织安排参加实习的,其实习成绩按不及格计,并不准重修。
实习学生必须在教学计划规定的实习时间完成足额时间的实习。在实习期间,实习学生(除极特殊情况外)不得请事假,请病假需出示医生诊断证明书,经实习督导教师批准并记入考勤,并尽快在规定时间补齐病假缺勤实习时数。
实习学生应谦虚谨慎,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和同事,尊重实习督导教师,服从实习工作分配,按时完成实习工作任务。
实习学生要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仪表整洁,言行礼貌。积极参加实习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爱护公物,丢失、损坏东西要主动赔偿。
实习学生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够按照教学计划参加当年的专业实习,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系实习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经实习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延期实习。
实习学生如果需要补修实习或参加并行式实习,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系实习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经实习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实习。
二、 实习考核方式
每日实习工作记录表是实习学生用来记录当天实习过程中的工作、任务以及目标达成情况的表格,要求学生每天如实记录工作内容和即时的想法和感受。
2、 实习周记
实习周记是实习学生记录一周以来实习工作内容、过程以及反思实习的文字记录。通过对《每日实习工作记录表》的内容进行总结和归纳,对一周以来的实习进行总结,要求较为详细地反映出一周工作的真实情况和感受。通过实习周记,实习学生可以将遇到的问题及时向督导教师反映,寻求支持。
3、 实习契约
实习契约是一份学习的计划书。实习学生必须充分与自己的实习督导教师讨论个人在实习中的学习期望,并通过制定可执行的实习计划将这些期望转化成可以实践的学习任务和过程。经过实习学生、实习督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机构)的一致认可后,就可以将实习计划书变成一份实习契约,并以此引导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学习进度。实习契约的作用主要是提高实习中学生对学习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实习契约的内容必须是实际和具有实践性的,同时应该充分考虑了各方面的需要和限制。
4、 导引报告
社区及实习单位(机构)的导引报告可以增进实习学生对实习单位(机构)服务处境的理解,帮助学生认识实习单位(机构)的服务目的、服务类型、服务功能、服务对象背景和需要、提供服务的规则和工作守则、行政架构、工作人员的分工、工作步骤等。
5、 实习总结报告
实习总结报告是对整个实习的综合反映。实习学生在实习总结报告中需要将自己在实习单位中的所见、所闻和所感进行梳理,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对这些内容进行分析和总结,促进个人对于实习中的工作进行反思,从而提升实习学生的专业潜能。
对于实习学生的成绩评估,是实习工作中很重要的部分,评估应以协助学生改善学习行为为重点,主要目的是促进学生的成长。评估是一个相互的过程,实习督导教师的评估态度应该是公正、客观、合理,实习学生面对评估的态度应该是开放、积极、接纳。实习督导教师填写实习鉴定表,通过评语对学生的实习进行全面评价,并按照“优、良+、良、良-、中+、中、及格、不及格”等级制对实习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打分,并给出初评成绩,经过实习办公室审核后确认,上报教务处并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学生在修业期满,因故仍没有参加专业实习或成绩不及格者,发给结业证。毕业后做专业工作一年后,可以由其所在工作单位写出鉴定,本人写出总结,交系实习办公室进行评定,由系主任审核合格,方可换发毕业证书。
实习学生如果在实习期间,累计缺勤时间超过总时间数三分之一者和连续缺勤两天以上(含两天)者,以及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者,成绩按不及格计,严重违纪者不得重修。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