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8推免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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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2018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书。
3.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人数请参阅我校2018年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于2017年9月28日-10月25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将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学校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具体时间以学校安排和通知为准)。
(1)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4.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领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5.省招办审核与公示。
四、学制、学习形式及所设奖助学金项目
1.学制、学习形式
我校接收推免生以全日制学习形式攻读硕士研究生,其中,教育硕士中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美术)、现代教育技术2年,其他所有学科专业3年。
2.研究生奖助学金项目
(1)一次性奖励12000元/生。
(2)享受报读我校统考生招生优惠政策,具体见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复试要求
复试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全面考察,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本章程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6.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020-38256458,邮箱gdgsyzb@163.com。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网http://www.gpnu.edu.cn/yjsg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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