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地日”的由来及意义
【全国“土地日”的由来及意义】
1991年5月24日,当时的国务院总理李鹏主持召开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会议经讨论决定,为了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坚定不移地实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确定每年6月25日,即《土地管理法》颁布纪念日为全国土地日。
1991年6月25日是第一个全国“土地日”。这标志着我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为保护土地而设立专门纪念日的国家。
每年的“土地日”,全国土地行政管理部门都要根据当时土地利用情况提出宣传主题,并举行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国土资源部确定,今年“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规划用地,利国利民”。
土地是人们发展生息之基础,保护好,利用好土地,才能良好的使用土地,我国的土地资源虽多,但是人均少,耕地也很少,在国家经济开始发展之后,土地的占有,兼并,越来越严重,土地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所以设立土地日的意义就是能够更加方便和容易管理土地。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6)《土地复垦规定》
(7)《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8)《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9)《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10)《闲置土地管理办法》
(1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12)《报国务院批准的土地开发用地审查办法》
(13)《土地监察暂行规定》
(14)《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15)《土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
(16)《土地调查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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