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职业技术学院2018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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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办学地点及校址:
●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设计与制造(自动控制)、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船舶工程技术、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在南关岭校区办学,具体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南关东街6号。
●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移动通信技术、电子商务、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物业管理、金融管理、会计、会计(财务软件)、工商企业管理、商务英语、商务日语、应用韩语、国际贸易实务、报关与国际货运、市场营销、物流管理、药品生物技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法律事务、人力资源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社区康复、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图文信息处理、影视动画和学前教育专业在夏家河校区办学,具体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夏泊路100号。
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学校现有夏家河子和南关岭两个校区,固定资产总值5.58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811.5万元,图书80.0万册,永久性电子图书存量2.1TB,学校实现有线网络和无线网络全覆盖,总出口带宽达到3.31G。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0.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5.6平方米,生师比17.4:1,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3734.7元,生均图书74.2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学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请其他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报。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因专业特点只建议男生报考,女生慎报,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学费为4500—6000元/人年,住宿费为500元—1000元/人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为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设立了奖学金和各种助学方式。
(1)奖学金
A.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B.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a.校长奖学金(3000元/人/年)
b.一等奖学金(2000元/人/年)
c.二等奖学金(1500元/人/年)
d.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
f.创新奖学金
g.励志奖学金(600元/人/年)
h.学习进步奖学金(500元/人/年)
F.企业设立的奖学金
埃姆特奖学金
(2)助学方式
经学校认定的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学生,可依据不同的申报条件提出以下资助申请:
A.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2500元/人/年)
B.校内助学借款
C.勤工助学
D.重大变故补助
E.学费减免
F.伙食补助
G.校工会组织全体教职工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捐助的生活必需品。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体检的相关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1)航海技术专业体检要求:身高1.65米及以上,无口吃,无色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执行。
(2)轮机工程技术专业体检要求:身高1.55米及以上,无口吃,无色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执行。
学校2018年将按照各招生省(市、区)的要求确定录取方式。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承认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6.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考生需获得辽宁省招考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并达到艺术类专业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2+文化课成绩计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时,艺术理科按专业课、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艺术文科按专业课、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七、联系方式: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夏泊路100号邮编:116035
电 话:0411-864022850411-62614344
86400601转8201、8303、8820、8040
传 真:0411-86402462
网 址:
邮 箱:dzy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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