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的命运
曾几何时,在人们的生活中突然生发出宠物的饲养,什么遛狗啊,养猫啊,这些乌七八糟的东西竟然“忽如一夜春风来,千猫万(玩)狗梨花开”。
只有四十五岁以上的人都会有对于“破四旧”的印象。就算是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的许多日子,人们还是不会养狗的。不是允许不允许的问题,那时候,人们压根也不会往养宠物上想。就是养金鱼,这么高雅的爱好也是鲜有人问津的。大概到了九十年代,宠物热慢慢兴起来了。进入二十一世纪,连一些不大的城市都有宠物医院。我不是为文化大革命唱赞歌,从这一点来说,这种日益滋长的风气实在是不敢恭维。也许人家会说,养什么,怎么养,那是个人自由的问题,别人无权干涉。可是,我要说,我的嘴长在我鼻子底下,怎么评价也是我的事情。
我们中国真到了连狗都可以住豪宅的地步吗?远远没有,贫困人口在西部甚至在沿海地区还是存在的。就算是我们国家已经很富裕了,各项事业包括比较落后的体育项目也进步了,也不应该养狗之类的宠物。但是养鸟、养金鱼等等爱好还是值得提倡的。因为狗不但脏,而且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吵得人休息不好,甚至伤人,传染狂犬病。有人说何以如此厚待鸟和金鱼而看不起养狗呢?这不是厚此薄彼吗?我说不对,养狗是对的,家狗虽然也不卫生,虽然不提倡也不禁止,但是家狗毕竟可以看家,可以供人食用,宠物狗我以为是应该禁绝的。养宠物狗就差这么一步,就让人看着恶心。世界上有句名言:“真理往前再跨一步就是谬误。”养殖宠物上就正好可以用上这句话。
我亲眼目睹了为了寻找宠物狗而倾家出动的事情,至于个人满大街找狗的广告,我看过不下十次。我想,是别人变态呢还是我落后呢?我强烈地自信:我没有落后,要是翻开我的文章排行榜,连许多自以为读过很多文学书的年轻人都自叹不如。所以,结论只有一个,养宠物狗的不少人变态了。看着这一张张寻狗的广告,我突然想起了一首诗歌:“钱袋不满假装鼓,平生不知孝父母,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双亲爱宠物。”
这首真切地鞭挞时弊的诗歌不是我自己所作,这说明,我对于宠物的看法,还是大有市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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