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首,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我曾今感叹自己的前世一定很忙,忙得一辈子都在做“回头“这个动作。然而当我体会到“擦肩而过”的真正含义的时候,我已经与太多人擦肩而过了。
也许,一个人的记忆力太好并不是一件好事。然而我的悲哀正是:该记得,忘记。该忘记的,记得。
灯火闪耀的夜空,找不到纯粹的黑。我却总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起一些往事,想起一些曾经在生命中擦肩而过的人,从而泪流满面……
他,是学生会的干部,是众人眼中的“白马王子”,是许多女生口中绯闻最多的playboy。而我,则是一大堆人中不起眼的小人物。打个很恰当的比方:如果中国大陆与台湾开战,我一定被安排在最前线,在台湾海峡边筑起“人墙”,做了炮灰没人可惜!所以,实际上我们从一开始就是两条永远不会相交的平行线。
我对他并不了解,却是先闻其名,再见其人。再见到他本人之前,我早已在他多年的同学口中听到了太多关于他的“风流韵事”。见到他本人之后,我们已经成了同学。
他的确应该拥有太多绯闻。精致的五官,早已突破180的个头,开朗的性格,在篮球场上洒脱的身资。是女生都会产生好感。而最重要的一点是“不务正业”以便有更多时间谈情说爱。
我们之间本应风平浪静,相安无事。他走他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他站在万众瞩目的颠峰接受众人的顶礼膜拜,我躲在我的角落里享受孤独的黑暗。可是突然有一天,我这条直线却像是一根木棍插入了水中,通过了阳光的折射开始弯曲,不再平行的两条直线就终会有交点的时候。
矛盾的焦点就是我的课桌。也许是因为他太过招摇,认识他的女生中单恋的“粉丝”不计其数。也不知是哪位“巾帼英雄”,“女中豪杰”做出了一些不负责任的事情。
话说:那位为爱疯狂的“女中豪杰”也不知是通过哪种渠道到了我们班上(当时我们班并不在主教学楼,而是被学校遗弃在那姥姥不亲舅舅不爱的犄角旮旯里),应该是经过千挑万选,最后选中了一张其貌不扬的课桌,然后在那张课桌上写下了他的大名,接着就做了一件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举”——在他的大名前轰轰烈烈的写下“我爱”两个字。于是我那可怜的课桌便俨然成为了她真爱宣言的“碑志铭”了。于是这么露骨的表白则成了那场轩然大波的导火索。
真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如果那位勇敢的“栽花者”能再勇敢些,在那“碑”上也属下自己的芳名,说不定她的“真情告白”还真能有一天“繁花似锦”。只可惜她有胆写没胆认。于是我便成了这件事的“替罪羔羊”整件事的“众矢之的”!我这片意外的柳林真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先是女生男生在背后窃窃私语的轮番轰炸。受不了的众口铄金!人言可畏啊,为了不让那句“真爱宣言”再惹是非,我随便施展了自己在幼儿园的拿手折纸,折了几个“桃心”将那些字遮住,以为从此能风平浪静。没想到那些“桃心”在关键的时候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居然成功的成为我爱他的又一有利“证据”!那些好事的男生不分场合,不分时候的到处宣扬。于是我只能无奈的奔走相告,大声疾呼。无奈这种事情只能是越描越黑。搞得自己像一只跳梁小丑,所有人的嘴脸像是通过哈哈镜中反映出的物,被无限的放大或缩小!那些鄙夷而犀利的目光如同毒蛇一般将我蚕食掉。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但是这件事的另一当事人,似乎从头到尾都不知情,依然过着他清风朗月的日子。整件事看起来似乎是一场由我自导自演的闹剧。可曲终人散后留下的也只有遍体鳞伤,残缺不全的我。
不过,一切烟消云散后,我们依然过着自己的生活,再没有交点。正如两条相交的直线,相交过一次之后就只会有一种结果——背离得越来越远,永远不会再有相遇的时候。就像两个擦肩而过的陌路人一样。
我们就这样平静的毕了业。同学录上惟独缺了他的祝福。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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