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昧恋人
(一)暖昧
暖昧,不是暧昧。
暧昧,透着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有一点点的私密,也有一点点的迷乱。而暖昧不是。
暖昧,是清醒状态下深深掩埋的迷乱,是希望深处喷薄欲出的绝望,是刀尖上的疯狂舞蹈,是人鱼般的疼痛微笑,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壮怀激烈,是风平浪静波澜伫下的暗潮涌动。
暖昧是一种情致,透着几许温和,掩着某种伤感,藏着一些欲望,掖着微茫未来,是千言万语尽在不言,是万种风情难与人说。
(二)牵手
在物欲纷乱的世纪,牵手就如同《相约星期六》里的拥抱那样随意,那些古典文字里的一唱三叹、千回百转,被快餐式的娱乐所侵噬,渐行渐远。不知怎么的,忽然想起大学时的表演课,与一女生分饰恋人,她和我说到时坐一起时牵她的手,但我却始终没有。又想起了中学时代,和女生扳手腕,那时已是高中,却要隔着一条手帕相角力,这般的情形,放在如今的学校,怕是再也见不着了吧。
《读者》上曾经有篇名为《给爱一个容器》的文章,全文是记不得了,但它的开头,我却记得很牢——对爱人有一种诗意盎然的称呼,叫做“牵手”。
牵手,道尽了世间的浪漫,也洗净了所有的铅华,朴素得令人不敢相信,却也浸透了我们最初关于爱情的描绘或梦想。
(三)倾心·倾情·倾城
倾心,太难。
暧昧,成了最安全的方式。
因为害怕拒绝而怯于表白,因为害怕受伤而怯于靠近。
明明有了心动的悸痛,却不敢大声言爱。明明有了慌张的迷乱,却不敢主动承认。
于是,恋人未满——
空留下一腔幽幽的怨,诉说着一段迷离的情。
也许此处错过,便是永远的失之交臂。
欲语还休,眉目传情,心旌荡漾……
不遭遇倾城,永难成一场厮守。
(四)欢喜
“欢喜”,从字面上来看,就是为了让彼此欢愉,感受到在一起的喜悦;而喜欢,从字面上来看,更接近于一种来自心理本能的欣赏或者接受。
欢喜表达的是爱情,而喜欢表达的是友情,最多亦不过是朦胧的感情。
爱,在上海话里听起来特别得不舒服和别扭,甚至带有一点点的做作。
即使有一天,两人错失。不能在一起,这两个字,也是一份来自内心的赤诚。
也许想念只是短短一瞬,但彼时所燃起的——
便是留给彼此在这动荡世间的一簇小小的温暖火焰。
(五)恋人
一直很喜欢“恋人”这个词,尤其是“人”前的定语“恋”字,贴切之极,妙不可言。
从字形上看,“恋”的上半部分恰似一对牵手相依的情侣,纵是行走于热闹的街市,仍不忘耳鬓厮磨着缠绵的言语,其亲昵之态,溢于形表;
而“恋”的下半部分正是一个“心”字,两个牵手相依的人彼此有着同样的心意,自然是倾心相爱的人了。
恋人,拆字而解,为“亦”字和“心”字。
从字义上看,“亦”,是“也”的意思;亦心,不就是“君心似我心”之意吗?而心心相印,从来都是爱人间可遇而不可求的默契:“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的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这般动人的契合与感应,该是对爱情最洁质明晰的阐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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