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爱情文章精选
大学,在这个青春飞扬的舞台,多少爱情产生,多少爱情结束。下面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大学爱情文章精选,希望对你有用!
作者:xueyunhanxiang
浩是一个体育系的男孩,有着体育系男孩的高大和霸气,脸上始终有种桀骜不驯的感觉。
然是一个文科的女孩,有着文科女孩的恬静和温柔,始终给人一种很强的亲和力。
浩和然原本是不该有任何交集的,如果不是那一次的偶遇。
大二下学期的一次选修课上,那节课好像是艺术概论,每节课老师都会给学生们播放一些经典影片,那次播放的是章子怡主演的《我的父亲母亲》。
片子很感人,然原本就是一个感情细腻,多愁善感,容易被感动的女孩,那部影片让然哭了整整一节课,下课后,同学们都开开心心的走出教室了,只有然一个人还沉浸在影片里。
然是一个喜欢写日记的女孩,喜欢把日记本带在身上,她喜欢把身边的每件事都记下来,所以然一个人安安静静的在教室里写日记,她忽视了教室里还有另外一个男孩,他就是浩。
浩拿着一本书,却不是在看书,他静静的注视着前面的那个女孩,不知道为什么,他对然有种特别的感觉,其实之前,浩就已经注意到然了,只是每节课后,然都和宿舍的一起走,可是今天。。。
她有什么不开心的事么?浩在想。
然在静静的写着,浩在默默地看着,就那样,时间过去了好久好久。
作者:伟仔
今年大三了,时间过得真快,都说爱情是大学里不可缺少的。我也是,自己也是蠢蠢欲动,前前后后3次,自己鼓起了好大的勇气,给自己喜欢的人表白,但都慢了那么的一步。都一句,我有男朋友了,这句话就像一盆冰冷刺骨的凉水,从头把我浇到了尾,瞬间心里的那个火苗也被无情的浇灭了。
第一次,大一刚来到大学,一切都还那么的陌生,其中有一个女孩吧,对我很好,只是那个时候我还没有适应大学的生活,也没有完全的理解大学里的爱情,只知道学习,其中,我记的非常清楚的是一次我们做作业很晚了就和她一起回宿舍,我们不知不觉的来到了三堂,当时她说也不知道怎么会来三堂,或许,那个时候她对我就有好感吧,到第二学期,我想追她,我知道我也喜欢她了,就在一个晚上,我鼓起很大的勇气给对方说出了“我喜欢你”,可等了半天人家回答,我有男朋友了,你怎么不早点说呢,真不好意思啊,我了也只好说没关系,你找到了祝福你啊。
第二次,在大二的时候,是我们班上算是很漂亮的一个吧,人也很上进,那种气质深深的吸引着我,我也开始注意她了,我知道或许可能是喜欢她的,而且,我们在一起讨论作业的时候,我感觉好幸福啊,一直以来我也没敢对她表白,到大二的第二学期,有一天我鼓起了很大的勇气跟对方表白,对方只说出了,我觉得我们做同学非常的好,对不起啊,我有心上人了,这时,我也只好祝福对方了。
第三次,再经历了第二次以后,我想是自己不够强大的原因吧,其实,这时就出现了一个很好的女孩,我也问过她,也对她说我大三会追她的,于是我就努力的开始学习,终于在大三第二学期,专业课学的非常的不错了,这时,我想起了我以前对她说过的话,我想现在肯定她会答应的,于是在一天晚上鼓起了很大的勇气,给对方说出了,我喜欢你,没想到会得到还是同意的答案,不好意思啊,我也经有男朋友了,这时,我也只好祝福对方了。
这就是我大学感情方面的生活,每次都是那么的慢了一步,其实,我人非常的好的,或许,这就是很好的好男孩是找不到女朋友的的体现吧,或许,是自己没有自信,是自卑的原因吧,所以一直没敢出出来,到最终通通都失去了。接下来,大四了,在大四肯定是不会有的了,因为也没有了自己喜欢的了,还有就是要努力的做毕业设计了,也没有了那么多的时间了。这就是我的大学,或许,这就成为了我一辈子的遗憾吧。
哎,算了,也不找了,免的在让自己伤心了,这也算是给自己说明白了男人要有自信,有喜欢的了,要大胆的说出来,不要想得太多了,不然到头来给自己留下了遗憾,也给看到朋友们提个醒,不要在像我这样的悲催了。
最后祝福她们吧,希望她们永远过的幸福。
98年夏天,我跨进了这个海滨城市,跨进了一所让我这辈子也无法从记忆中抹去的大学。
和阿杰的相遇很自然也很偶然。自然是因为他大我一届,所以到车站接新生很自然,偶然是这么多新生,这么多接站的人,偏偏让他接我回学校了。而且,他居然是我老乡。对我这个第一次离乡背井的女孩来说,这种亲切感,一下子就把阿杰当作自己的亲人一般。开学一个月后的一场高烧,亲人就成了恋人了。孤独,带着病痛的孤独,有时候可以变成一种很强大的力量,把我的矜持和高傲统统击的粉碎。阿杰,客观的说,是一个优秀的男孩子,高高瘦瘦的,戴副眼镜的那种书生,平时话不多,但是很会疼女孩子。在我躺在床上的那几天,他给我买药,买花,买水果什么的;很体贴的嘘寒问暖,虽然不多的几句话,却已让我感动,让我流泪,就这样我习惯了身边有个人爱护我,关心我,心疼我,我想,女人,天生是一种需要呵护的花儿,一只需要爱抚的猫儿吧。
我没想到,爱情,如果这可以叫做爱情的话,来得这么快。大学生的恋爱,简简单单,每天也就是等着我一块儿吃饭,一块儿自习,一块儿散步,但就这么简单的生活,却让我快乐的不知所措。和阿杰在一起,总是有说不完的话,宿舍里的,家里的,生活上的,学习上的,阿杰的话不多,是一个很好的听众,只要他用眼睛专心致志的看着我,只要他偶尔一个淡淡的微笑,我就觉得好幸福,似乎整个世界一下子都亮了起来。
圣诞节的那个晚上,他第一次吻了我,其实就象到了夏天自然会有雷雨一样,一切发生得很自然。现在回忆起来,只是记得当时心跳的厉害,脸红了老半天。说起来也挺可笑,那居然是我的初吻。有必要补充一下,我父母都是老师,老爸在一大学教哲学,老妈是一中学的音乐老师,他们就算不用说一句话,这近20的耳闻目染的熏陶,也足以让我变成一个典型的传统的东方女孩,认为上学时谈恋爱就是不道德,是坏孩子才做的事情,早恋似乎跟堕落有着必然联系似的。有时候这种潜移默化的东西,根本让你无法抗拒,从小这种家庭环境,让我象一列火车,沿着既定的轨道开往既定的终点站。所以,在上大学前,我就像一棵盆栽的玉兰花,尽管长得很好,开得很美,但是缺乏一种内在的生机和活力。走进大学,慢慢想我打开了一扇自由的窗户,一个爱的空间。
就像阵雨一样,来得快的东西,往往去的也快。其实也不是件大不了的事,但是我却因为它,无法接受阿杰继续留在我的世界里。那是一次做公车的时候,一个小偷的手在我们眼皮底下伸进了一只别人的裤兜,我看了一眼阿杰,他的眼神示意我不要多管闲事。但是,我还是喊了,手缩回去了,没有人吭声。我当时没有说什么,直到3天后,晚上睡觉前,我给阿杰打了一个电话,就说了四个字,阿杰,分手吧,没有等他有任何反应,我就挂了电话,因为,我心疼,那个晚上,就象齐秦的歌,我的眼泪陪我过夜。也许该给阿杰一个交待吧,我写了一份信,当作解释,也给我的初恋画上一个并不圆满的突然句号。我只是告诉他的叔叔是谁(他和持刀歹徒搏斗时候,数十名围观者,无一上前相助,我叔叔至今仍躺在病床上,也许要躺一辈子)。
我得让自己有事情可做,因为当我一安静下来,回忆就会逼着我看不想看的幻灯片一样,把那些本来以为早已从记忆消失得画面,重新给你清晰的放映出来,每看一次,你觉得似乎已经愈合的伤口就又裂开一次。
我把精力都放到学习和一些社会工作上,一年下来,我自己都觉得不再是从前的我了。从那时候,我开始相信任何一个普通人都可以迸发出超乎想象的潜力,女人也完全可以做的比男人出色。我是班上唯一一个学双专业的人,因为我们专业本来就难,但是我还是学了商务英语专业。
大二的那个夏天,暑假没有回家。因为我参加了贫困地区志愿支教。
考完试,离志愿活动开始还有好几天。我没事就去海边游泳,蓝蓝的海水,宽宽的海面,轻轻的海风,使我可以完全放松自己,我喜欢拼命游,直到自己彻底的精疲力尽,然后就躺到沙滩上,晒晒太阳,这个时候是我最喜欢这个城市的时候。
上帝说,给你关上一扇门,就会给你打开一扇窗。其实上帝已经给我打开过很多窗了,我总是自己轻轻的把她关上了。每一次我收到纸条,或者礼物,甚至最直接的电话或者当面表白,我总是能保持一种超然的姿态,连我自己都惊讶于自己的成熟,我不想伤害任何一个人,也不想接受任何一个人。
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是个阴天,天比较冷,风比较大,浪也比平时高多了,我还是跟平时一样做了一下准备运动,就向深水区游了。感觉海水凉了很多,一个接一个的浪头大过来,游得挺费劲,不过我心情却很舒畅,没有了平时拥挤,也没有了平时嘈杂,只有海风和海浪的即兴演奏,第一感觉和大海贴得那么近,似乎已经融合在一起。
当我在沙滩上躺这的时候,耳边响起一个很有磁性的男声:“你是君吧,今天天冷,风又大,你这么躺着很容易感冒的。”我睁开眼睛,一个有点脸熟的男生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我的身边。“你是……”,“我是物理学院的刚,在那次下乡支教的动员会上我们说过话。你不记得了吗?”
刚很魁梧,去支教的路上,我的行李自然落在了他的肩上。到了那个希望小学后,生活的艰苦超出了我们的想象,一日三餐一成不变的蒸土豆加水煮萝卜,一个月中就尝到了两次肉味——我们去的第一顿和走的最后一顿。带去准备做干粮的火腿和方便面,在第一天就分给了那里的学生,那咽这口水的眼神是让谁也无法拒绝的。晚上,我们几个人聚在一起的时候,不免发发牢骚,但是没有一个人说,“后悔”两个字。这时候,刚总是讲个笑话什么的,让大家暂时用笑声忘却嘴里的土豆味。
看上去成天乐呵呵的刚,其实是个心细的人。常常在我不小心陷入回忆的黯然时候,出现在我的旁边,跟我调侃一会儿,当这个似乎不经意的关心第二次的时候,女生的特有的直觉告诉我,刚对我有感觉了。一个月枯燥的支教生活中,刚借给我的几本书成了打发时间最好的消遣。结束的时候,才有人告诉我,这些书根本不是他带去的,是他磨破嘴皮子从校长家里借来给我看的。
如果现在你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那么你可以问问自己:你对自己现在的生活满意吗?满意的话,你就不用做什么了,好好享受吧;不满意?那就简单了,什么地方不满意,那就是你现在需要做得了。以前我总是用这个方法,来支配自己的时间,似乎屡试不爽,感觉总能让你自己平凡的生活变得充实起来。
我修了双学位,因此,我的业余时间大部分是在图书馆渡过的。那个暑假后,图书馆的自修室很紧张,去晚了就没有座位了,给我占位成了刚的义务。慢慢的,给我打水,给我拿书包,也似乎成了理所当然的事。刚约了我好几次,我都没答应,除了十一的时候一起去爬了一次山,因为有好几个同学一块儿去了。刚显然仔细的打听过我的故事,圣诞节的时候他送了我一张Bryan Adams的CD,那张圣诞卡写了这么几句话,圣诞快乐,送你这张Bryan的CD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欢,我挺喜欢那首right here waiting。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不要因为曾经失去过,就不敢再去拥有了。天冷了,多穿点衣服,当心着凉了。读到第三遍的时候,我的眼睛已经湿润了。
不留神之间,已经是大四了。那天,刚告诉我一件事,阿杰三天后去北京,他已经被Berkeley录取了。刚默默地说了一句,你去送送他吧,他是中午12点半的火车。我没有去,也许,阿杰是一把一字口的螺丝刀,而我是十字型的螺丝,勉强的话,只会把我这个螺丝拧死。我很清楚,阿杰和我永远只是平行线了。不知道,本来是不该相识的他们怎么相识的,我没有问,刚也一直没有说,只是告诉我,关于我喜欢的音乐,喜欢的作家,喜欢的菜,等等,等等,都是阿杰跟他说的。也许,有些债只要你欠下了,就永远没法还清了。
写到这儿,并没有结束,可是却再也不想继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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