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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想杀谁,就能杀谁”吗?

发布时间:2014-12-23 栏目:专题 投稿:满意的小丸子

假如你穿越回秦朝,并在咸阳殿,终于见到了秦皇帝

(注:配图由 良鹰老师 所作)

在秦皇帝面前,你两股战战,差点给跪了,生怕他一发火就下令把自己拉出去砍了。数不胜数的野史、演义、小说、电视剧已反复渲染过他的残暴,你不禁为自己的小命攥在他手里暗暗叫苦。

你猜对了一半。

皇帝的确掌握着自己所有臣民的生杀大权,只是得加个前提:当你犯罪的时候。

正常情况下,身为高官的你即便真有罪,至少也要先经过审判,这一点甚至在胡作非为的秦二世时期也没有改变。看看李斯丞相的不幸遭遇:当时他被赵高诬陷谋反、投入监狱,负责审讯的赵高通过无数次刑讯逼供才获得了他认罪的口供,可即便如此,李斯还有一线生机——假如秦二世的智商突然变得正常,决定赦免他,他是有可能咸鱼翻身的。这方面可参见史书中的不少例子:范雎被连坐时,秦昭王赦免过他;秦始皇还专门赦免过高渐离、赵高

由此可见,当时皇帝应该掌握着某种死刑赦免权,史书上说秦始皇“躬操文墨,昼断狱,夜理书,自程决事”,有可能就是每天针对全国的各种死刑案件进行复核,把好最后一道关。

为避免这种情况发生,赵高甚至专门想出了糊弄胡亥的法子:他好几次派出自己的门客冒充胡亥特使,一旦李斯说出自己的冤情,使者们都会原形毕露,给他好一顿胖揍。这种“狼来了”的故事重复多次后,李斯再也不敢有翻供的念头,后来见到真正的特使时,再也不心存幻想,乖乖认了罪,结果被胡亥就坡下驴判了腰斩。

不光是刑事案件,在决定各种国家大事时,皇帝也不可能像野史中演绎的那样随心所欲、为所欲为,他更类似如今国家元首一样的存在,拥有的主要是对各项事务的最终决定权、人事任免权,许多重大事由都要整个朝廷商议后才会决定,很少有他一个人就说了算的时候。

这方面例子很多:变法时,商鞅就与甘龙、杜挚等大臣进行过一次是否进行变法的大辩论;惠文王时期,张仪和司马错又争论过灭蜀还是伐韩;秦始皇时期,王翦与李信争论过灭楚的兵力;王绾、李斯大臣们又讨论过该行分封还是行郡县;数年后,淳于越和李斯又在一次宴会上再度争论了这个议题,并直接导致后来的“焚书”事件。

这些会议可不是侃大山、拉家常,是要真正讨论国事,最后还要做出决定的。仔细看这些会议的流程,无不是大臣畅所欲言,君王最后拍板;会上也基本可以保证言论自由,即使是淳于越尖锐批评“体制”,后来也没见秦始皇如何惩治他。这种制度到了汉代被称为“集议”,汉武帝时期的“盐铁论”等会议也采用这种模式,很有点民主集中制的味道。

▌摘自《秦朝穿越指南》 张不叁(著)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授权合作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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