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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汉三国屠城释义:曹操对围而后降者不赦以威天下

发布时间:2016-02-03 栏目:专题 投稿:明亮的钢笔

屠字的本意就是杀戮

屠城的意义就是在攻破军队、瓦解围城后,大量的残杀。以下就常见的误会一一说明,非为传说中的屠杀必属杀光,而且只有针对人民才叫屠杀,或者屠城只是破城的意思,还有屠杀仅出现于军纪不良等谬论。

一、屠非杀光

因此首先已经排除屠为全部杀光,否则也不会有“三屠”,一屠就已死光,何足道及二屠,乃至于三屠呢?正因一屠杀不完,所以二屠继续,二屠再杀不光,三屠再来等。

屠杀的对象也不限平民,对于军队兵卒亦可为屠,《三国志.魏书.陶谦传》:“(初平四年)谦兵败走,死者万数,泗水为之不流。”其中“谦兵”指的就是陶谦的“军队”,死亡数以万计地死亡,不是只有陶谦的“人民”死亡数以万计;再结合《后汉书》,则为“(初平四年,曹操率军)过拔取虑、雎陵、夏丘,皆屠之……泗水为之不流。”可知曹操屠城,目标在打击陶谦军队

姜维能“屠陇右”、曹仁有“屠宛”及孙权为“屠江夏”,屠字所指悉为“严重杀戮”,但非赶尽杀绝:

(一)陇右:魏明帝还二次下诏大赦,其中不乏使“陇右四郡及金城,连年受敌,或亡叛投贼,其亲戚留在本土者不安,皆特赦之。”陇右在战后还是有人残活,姜维并未屠光陇右。

(二)宛城:南阳宛城虽在曹操时被曹仁被屠城,但仍未杀光无人,后来曹丕还愤怒当地收入太少,逼死宛城官员,按“黄初三年,车驾至宛,以巿不丰乐,发怒收俊。”若宛城当初被屠毫无人烟,不要说当地不应太繁荣可期,也不会有后世的南阳人才济济出现,早就在曹操的时候被屠杀干净。

(三)江夏:孙权屠江夏后,“虏其男女数万口”而走,这“数万人”就是孙权屠城未杀光的证明,另外则是后来江夏太守有刘琦率兵驻守江夏,甚至有文聘带兵镇守江夏,还有孙权后来任命程普为江夏太守屯兵,若是江夏早被屠光,此三位江夏太守恐怕得自携人民赴任。

至于屠杀则不分平民士兵,因为拿起武器的平民就可以视同军队,放下武器的士兵也不会变成平民。即使全死士兵,也算屠杀曹操在徐州对“谦兵”(陶谦士兵)所作所为,正是屠杀

  二、屠同破意

至于屠城是否有攻城的意思,从攻、拔、陷、击及克等各式各样专门形容词而言,屠城之发生必发在已攻陷,与其说屠城在于攻陷,不如说屠城重在得手之后的杀戮而且是像宰牲畜一样的残杀守城军民。

(一)先破再屠

从《荀子》提到“不屠城”、《吴起兵法》之“可以屠城”及《吕氏春秋》的“尽屠其家”,均是重杀戮,虽然全有攻陷之意。不过屠城本来就发生于攻陷之后,所以屠城之前当然已发生攻陷。

孙权派“都尉吕蒙破其前锋,而凌统、董袭等尽锐攻之,遂屠其城。”所以先攻城,再屠城

江东“吴丞相军师张悌、护军孙震、丹杨太守沈莹帅众三万济江,围成阳都尉张乔于杨荷桥,众才七千,闭栅自守,举白接告降,吴副军师诸葛靓欲屠之。”也是先攻击,然后再欲屠城

曹操在兴平三年“九月,公东征布。冬十月,屠彭城,获其相侯谐。”亦是先征吕布再屠彭城。

夏侯渊“与诸将攻兴国,屠之。”同样也是先攻再屠。

怎会有先屠再攻呢?此为先后顺序。先攻再屠,比较合理。

(二)屠即破义

《说文解字》:“屠,刳也。从尸者声。”又《广韵》:“屠,杀也裂也。”因此屠字的本意就是“剖开”,屠城就是把城剖开,当然就是“破城”之意;屠狗一定把狗分裂,与剖狗、破狗的意思相同。

屠城会不会只有攻城而无杀戮,若从战争不会不死人的角度,连攻城及围城都会造成伤亡,即使攻城、拔城也会有杀戮,何况屠城摆明就是杀戮而且是残忍的杀害无法抵抗者,所以用酷杀牲畜的“屠”字来形容。因此屠城会比攻城更富杀戮,围城可自损三分之一,连攻城军都死伤惨重,没有理由破城之后,守城军民反而发毫无伤。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三)屠破比较

“破”字就带很大的杀戮,何必非“屠”不可?

1、项羽“破”汉军

“杀汉卒十余万人”、“汉卒十余万人皆入睢水,睢水为之不流。”

2、曹操“屠”徐州

“(陶)谦兵败走,死者万数,泗水为之不流。”

注意到两者被害者皆为军队兵卒(刘邦汉卒及陶谦士兵),不为平民而且“破军”不比“屠城”逊色,死伤人数不惶多让。

秦“坑”赵卒都能称为“破”赵,皇甫嵩“屠”黄巾改称“破”黄巾,有何不可?丞相蔡泽当面对秦王称功时,便提到“诛屠四十余万之众,尽之于长平之下,流血成川,沸声若雷。”人臣当面赞扬君主,屠字在古代是个褒义字。

长平坑四十万赵卒:明明是在长平坑陷屠杀四十万赵卒,却称为“秦使武安君白起击,大破赵于长平,四十余万尽杀之。”主要言及“破”赵卒,而非“屠”赵卒。

黄巾首功级数:《后汉书.皇甫嵩列传》:“嵩、操与朱隽合兵更战,大破之,斩首数万级...又进击东郡黄巾卜己于仓亭,生禽卜己,斩首七千余级...大破之,斩梁,获首三万级,赴河死者五万许人...嵩复与巨鹿太守冯翊郭典攻角弟宝于下曲阳,又斩之。首获十余万人,筑京观于城南...而嵩既破黄巾,威震天下。”如此严重的杀戮,成千上万的屠杀,行文却仅言及“破黄巾”,不道及“屠黄巾”,可见“破”比“屠”还严重。

屠城”当然含有“破城”的意思,不“破”如何“屠”?当然先“破”再“屠”,至于“破”是否不流血或少杀人?还是如同“屠”般带有大量的杀戮,可参考项羽“大破汉军”,汉军(没有平民喔!)死亡数超过十万以上,“破”字的战功,数量大不大呢?

三、屠必预谋有军纪

屠具杀意,而且是有计划的杀害,没有军纪很难全面扑杀,因为会疲于追捕,只有布署安排像关门杀狗等,才有办法施以坑杀或兜剿。绑而后杀,缚而后宰,屠杀不会是意外,屠城更少不了杀戮

屠城一定是有纪律的组织行为,军纪太差还不能屠城,否则部分士兵脱队而走,势必破坏全体计划,例如原令包围,若有士兵擅离职守,就会造成缺口,待宰的肥羊就会趁机逃亡。而且屠城一定要分工,指定有人搜查(以寻目标)、指定有人围捕(以防脱逃)、指定有人备战格斗(以消抵抗)及指定有人执刑(刺剑插刀)等,甚至要常常与上级保持连络,以免落单遇到叛民聚众抵抗,或者支持友军应付压力、甚至随时听命上级的命令,或中止任务、或扩大范围以及分合包抄等。

彻底服从命令的军队,才有可能屠城

汉光武帝的治兵军纪良好:《光武本纪》:“城中出降尤者言光武不取财物”、《冯异传》“今诸将皆壮士屈起,多暴横,独有刘将军所到不虏掠。”、《祭遵传》:“光武谓诸将曰:『当备祭遵!吾舍中儿犯法尚杀之,必不私诸卿也。』”、《李忠传》:“世祖会诸将,问所得财物,唯忠独无所掠。”、《杜诗传》:“将军萧广放纵兵士,暴横民间,百姓惶扰,诗敕晓不改,遂格杀广,还以状闻。”《冯异传》:“(光武)敕异曰:『三辅遭王莽、更始之乱,重以赤眉、延岑之酷,元元涂炭,无所依诉。今之征伐,非必略地屠城,要在平定安集之耳。诸将非不健斗,然好虏掠。卿本能御吏士,念自修敕,无为郡县所苦。』异顿首受命,引而西,所至皆布威信。”

但是《耿弇传》却有:“弇凡所平郡四十六,屠城三百,未尝挫折。”

为何治兵军纪良好的汉光武帝,却有屠城辉煌纪录的名将?其实认清屠城本来就不是部分军纪败坏的士兵的突发行为,便容易理解。像汉光武帝对吴汉屠川,也只有寥寥几字“帝闻之怒,以谴汉。”最多骂吴汉副将:“城降三日,吏人从服,孩儿老母,口以万数,一旦于兵纵火,闻之可为酸鼻!尚宗室子孙,尝更吏职,何忍行此?仰视天,俯视地,观放麑啜羹,二者孰仁?良失斩将吊人之义也!”但是汉光武帝没有对吴汉作出任何惩罚,益州人民人死不能复生,这就算了,不但不骂吴汉骂副将,而且汉光武帝对吴汉的处置是“赐谷二万斛”,以答灭蜀之功。

吴汉屠川,汉光武帝口头谴责,实际赏谷二万斛,这根本就是奬励。

江东孙策也是军纪良好善兵征战的人,举凡“军士奉令,不敢虏略,鸡犬菜茹,一无所犯,民乃大悦,竞以牛酒诣军。”但是为孙策在正史的战绩却是:“屠东冶”、“获其吏士妻子四千人”、“得术百工及鼓吹部曲三万余人”及“斩虎、韩晞已下二万余级,其赴水溺者一万余口,船六千余艘,财物山积。”总不能再把屠城的命令推给部分失控没军纪士兵吧!那个大胆的士兵敢违背孙策的意志而屠城呢?想必此即孙策本人授意,士兵顶多执行命令。

曹操征吕布、屠彭城;围张超、屠雍丘;征乌丸,屠柳城;战袁氏,屠邺城;伐陶谦,屠彭城、傅阳、取虑、睢陵及夏丘──此皆曹操早期亲率领军,军纪保持在最佳的时候。甚至于夏侯诸曹也是:屠兴国、屠枹罕、屠河池、屠宛及屠太原,其中还有官渡之坑杀八万人,也应够资格称屠杀曹操不会不善治军,也不会有军纪败坏的将领出来挑战曹操的指挥?曹操的爱将会不善治军、被部分劣兵乱肆军纪吗?

曹操军令:“围而后降者不赦,以示威天下。”对降兵降民不赦是什么意思?而以严令赏罚着称的曹军,其纪律能在乱世中脱颖而出,足见其能。因此与其反问曹操治兵良好而不可能屠城,不如说曹操借由屠城来检验治军的成效。

屠城应证明了曹军的军纪严格,有组织、有计划的发扬统御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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